致员工死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赔偿依据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79人
专家导读 丧葬费应该按照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赔偿6个月的工资,工亡补助金直接按照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赔偿,供养亲属抚恤金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比如配偶每个月可以领取到的抚恤金是职工去世前月工资的40%。
致员工死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赔偿依据是怎样的

一、致员工死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赔偿依据是怎样的?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员工死亡做工伤认定的流程有哪些?

1、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机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4、机构经审查和调查取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依法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四、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员工死亡申请工伤认定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若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在安全事故中去世的员工是可以享受到工伤待遇的,索要赔偿金之前还是要先做工伤认定的,在职工去世的情况下,职工家属也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且,造成员工死亡的安全事故,很有可能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2.7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3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致员工死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赔偿依据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6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1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3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2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2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4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1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8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8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1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3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2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8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6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6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安全事故致一人死亡责任人会判刑吗
会判刑。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的规定发生了安全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做为只要的责任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造成的后果来判定量刑,一般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西安工亡赔偿工亡待遇标准法律依据详解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
第一款第项、第项规定的待遇。
第三十八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一条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三条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第四条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就业或参军的;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死亡的。
第五条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第六条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第七条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八条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四、《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十九条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应当持因工死亡工伤认定决定并向经办机构提供以下材料:被供养人户口簿、身份证;被供养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被供养人为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工亡职工的养父母、养子女的公证书;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作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五、《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发给48个月至60个月的工亡补助金。符合《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第、、、、、项和第十五条第项规定的,发给48个月的工亡补助金;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项、第十五条第项规定的,发给54个月的工亡补助金;被授予烈士称号的,发给60个月的工亡补助金。
六、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
第五条、在我省参加工伤保险的外省户籍农民工因工死亡后,其供养亲属符合享受抚恤金待遇条件的,本人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支付标准为:配偶5万元,其他供养亲属为3万元,其中子女按照年满18周岁终止领取的供养余年,每供养1年计算0.3万元。供养亲属有数人的,按上款标准一次性支付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53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及法理依据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及法理依据问题解答如下, 【保证安全义务】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及法理依据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律在综合考虑了在调整商业活动的秩序中设立这种义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及道德需要后依据诚信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具体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义务主体为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包括服务场所的所有者、管理者、承包经营者等对该场所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具有事实上控制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与此相对应的权利主体是:
(1)消费者;
(2)潜在的消费者;
(3)实际进入该服务场所的任何人。该权利义务的主要内容是:在特定的服务场所,权利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应当得到保障,义务人应当对这种人身和财产安全履行相应的积极作为或者消极义务。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法理基础是社会活动安全注意义务。社会活动安全注意义务由诚实信用原则派生而来的,它来源于德国法官从判例中发展起来的社会活动安全注意义务或者一般安全注意义务的理论。社会活动安全注意义务原先指维持交通安全而言。其后扩张于其他社会交往活动,以强调在社会生活上应负防范危害的义务,具体指“在自己与有责任的领域内,从事或持续特定危险的,负有义务情况采取必要的、具期待可能性的防范措施,保护第三人免于危险”的义务。其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经营者纯粹的,没有营造好一个很安全的消费环境,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害。如挖掘水沟,应加盖或采取必要措施。二是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本身或硬件设备不安全导致客户受害,负有防范危险发生的义务。如在家举办酒会,应防止老树砸伤宾客;餐馆楼梯未全部修好,应设告示牌或者切断通往楼梯的通道。三是因从事一定营业或职业的经营者消极,未勤勉地尽到对不法侵害的防范和制止义务。如经营旅馆饭店,应注意清除楼道油渍,维护电梯安全,保证安全门畅通无阻的义务。上述第三种类型即为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死亡量刑标准是多少?
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是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因为已经造成人员死亡了;如果是危害公共安全但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是财产损失的话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3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安全事故1人死亡判几年?
安全事故1人死亡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133条当中明确的规定,行为人违反了交通运输法律规范,由此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人员重伤或者是死亡的,将会按照上述的标准来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雇佣童工导致死亡如何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样的?
[律师回复] 【为您推荐】花垣县律师汉阴县律师大宁县律师天镇县律师临西县律师武胜县律师从江县律师童工由于其身体发育并不完全,而且在工作经验及应急处理问题等发面是远远落后于成年工人的,所以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很容易便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有些可能会致残,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可能造成死亡,那么雇佣童工导致死亡如何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样的
一、赔偿标准2011年1月1日期施行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如果受伤者的伤残等级为1级,一次性赔偿金按照赔偿基数的16倍支付;6级按照赔偿基数的6倍赔偿;9级按照赔偿基数的2倍赔偿。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建议受伤童工先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然后要求用工单位赔偿。
1、雇佣16周岁以下童工的用人单位属于“非法用工”,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应由非法用工单位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是,“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十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也就是您所在的保定市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2008年保定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是17892元,2009年保定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要高于上述数额,可到劳动部门查询。
2、要求赔偿的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非法用工受到伤害或者死亡应当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因此死者的亲属应当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保定市东风路市政府东配楼一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由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
3、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裁决作出后都没有向,或者后作出了终审判决,死者的亲属就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了,就可以拿钱了。
二、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如下: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虽然很多国家对于雇佣童工的问题都做了相关的规定,在我国是严明禁止不允许雇佣童工的,但是总有人会为了追求更低的成本支出而雇佣童工,同时还可能出现雇佣童工导致死亡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就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依据与童工家属协商好赔偿的问题了。
违反道路安全法第42条致人死亡要判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因你没有提供死亡人数及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故将所有规定提供如下: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发生重大事故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交通肇事罪上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过失致人死亡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过失致人死亡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区别为是否故意进行伤害行为。两者的相同之处都是在客观上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故意伤害致死是犯罪人故意进行杀人,过失致死杀人指的是犯罪人在无意中进行伤害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吗
[律师回复]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意指具有快速、简便、灵敏等特点,能够在短时间内制备样品并出具食品安全初步筛查结果的检测手段。快速检测方法得出的抽查检测结果虽然能够简单快捷地得出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结论,但并不能保证百分百的科学、准确。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抽检有两种可能性,一是结果确定的,应当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二是结果不够确定的,出于风险预防原则可以暂时采取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但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随着快速检测技术和方法的发展,快速检测方法得出的抽查检测结果越来越准确,尤其是在定性方面能够得出确定结果的,如果不承认其法律效力就会造成检验检测资源的浪费和执法效率的降低。因此《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对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因为结果不够确定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检验。对于抽查检测结果确定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被抽查当事人对抽查检测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视为“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复检。对于快速检测方法得出的检测结果能够确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直接申请复检,减少了一个检验环节,有利于节约执法成本。需要注意,一般情况下,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但是对于食用农产品,考虑食用农产品许多属于鲜活易腐产品,存在运输保管难、储存难的问题,对食用农产品的快速抽查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353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建筑安全事故中应当依据哪些法规处罚监理单位和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监理在安全事故中承担监理责任。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了监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责任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在工地因为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死亡,我该怎么
[律师回复] 【工伤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若还有不懂的 可以来电咨询或者见面具体详谈 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3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地一人死亡安全员判刑不?
工地上有人死亡,安全员可能会判刑,也可能不会判刑,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安全员有责任,并且与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该事故的直接责任人,那么需要判刑,会坐牢。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中依据哪些法规处罚监理单位和人员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监理在安全事故中承担监理责任。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了监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责任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发生安全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流程怎么样走
[律师回复]
一、安全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根据《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规范,安全事故处理流程如下:
1.安全科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详细纪录事故单位、事故类型、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伤亡情况等信息
2.安全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
3.安全生产领导组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包括勘察现场、收集资料、提取物证、纪录证人证言、计算损失、进行技术鉴定等;安全生产领导组开展事故调查时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职权进行,以保证事故调查的科学性和严肃性,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调查;安全生产领导组通过调查形成《事故调查分析报告》,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概况、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事故责任认定、对事故责任纴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应提交经理进行审查
4.根据事故原因分析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界定责任程度并罗列其违法违规事实,按相关程序和处理建议追究其责任
5.安全科应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及处理经验,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提交安全领导组审核和经理审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治安管理 > 致员工死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赔偿依据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