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受理合同纠纷案子多久开庭?
法院受理合同纠纷案件后开庭的时间不是法定的,法院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二、合同纠纷案子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三、合同纠纷案子开庭后存在哪些情形的可以中止审理?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四、合同纠纷案子开庭后法庭辩论流程有哪些?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五、合同纠纷案子开庭后申请撤诉的条件有哪些?
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
3、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4、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应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
可见,合同纠纷案件的开庭时间是以法院的通知为准的。收到法院通知书以后,如果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没有办法准时到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或者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请求由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原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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