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轻微伤害案件,没有最低和最高标准,公安机关进行双方调解、赔偿医疗费等达成协议。不够成轻伤害,法院不会叛刑的,两人协商一下赔点医药费也是可行的。至于赔偿,要看实际情况,原则上,都可以要求行为人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六个流程: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是在机动车驾驶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此时可以及时的报警处理,在交警部出具责任认定书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该责任认定书予以赔偿处理,如果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者是行人之间发生车祸的,此时机动车驾驶人员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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