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介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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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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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审查中介公司的资质及其业务能力。2、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与中介之间的权利义务。3、明确中介费的支付期限及标准。4、无论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能够实际履行,一定要对居间合同有所了解,让风险降至最低。
与中介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与中介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与中介签的合同多种多样,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内容不同,相应的合同条款也大不相同。与中介签订合同总结以下应该注意问题:

1、审查中介公司的资质及其业务能力。

2、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与中介之间的权利义务。

3、明确中介费的支付期限及标准。

4、无论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能够实际履行,一定要对居间合同有所了解,让风险降至最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二手房交易一定要有中介吗

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有中介进行撮合,只要买卖双方自愿进行二手房买卖的,可以由买卖双方自行交易。二手房交易可以不通过中介,但自己一定要熟知整个购房的流程,因为二手房交易流程比较复杂,如果不委托中介,就意味着双方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足够的精力,自己办理相关手续,包括购房手续、按揭手续以及过户手续等等,而且还要自行承担风险。

买卖二手房网签可以不找中介,二手房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可直接签订纸质合同文本。签订纸制合同文本的,可到中介协会和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购买。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中介公司购房必须要求与房主见面,在具体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明确双方违约责任也都需要注意,另外,学会使用补充协议也是保障二手房买卖成功的一个有力措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以有效的保障交易目的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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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与房屋中介签合同,在签合同时要注意:1、签合同时最好全程录音,找个细心人陪你一起去。 2、交房租的日期写清楚,一般中介要求提前一个月交,而事先商定的却是押一付三,所以,每次交租的日期要写清楚,以免晚交而造成自己违约,以致承担高额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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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与房屋中介签合同,与中介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1、寻找合适的中介。如果在房屋租赁过程中,要通过中介机构,那么最好先确定中介机构,而选择中介机构需要谨慎,可以从中介的规模,中介的收费标准是否明确和中介的口碑等方面进行参考。
2、确定出租人的合法身份。审查出租人的有效合法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确保不是非法出租,以免上当受骗。委托他人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与受托人签订房屋出租委托合同。代理人代理出租,应当向承租人出具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出租的授权证明,代收租金的,应当由相关的委托文件。
3、签订合同前,应当着出租人的面清点房屋内的家具。为了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承租人应当事先清点屋内家具,包括家具的数量和检查家具的好坏。
4、检查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需要约定的特别事项以及约定是否明确。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包括的内容有: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房屋座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房屋用途;房屋交付日期;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房屋返还时的状态;转租的约定;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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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与房屋中介签合同,与中介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一、与中介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1、委托合同签订不规范一般来说,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与房屋买卖交易双方分别签订委托合同,但是,在实践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往往与房屋买卖双方一同签订一份合同,多称为“房屋买卖委托合同”,将房屋买卖合同与房屋买卖委托合同的内容混在一起,内容约定多含糊不清、“缺斤少两”。
2、逃避居间义务不如实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反映在合同上,逃避居间义务。这样一旦发生纠纷,买卖双方经常会就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以及如何履行发生争议。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由经纪机构提供打印服务。如房地产经纪机构无法提供上述打印服务,则不具备合法的房地产经纪资质。在此,提醒广大房屋买卖双方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规范操作提高警惕,选择正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免自己的权利被非法侵害。
二、怎样与房屋中介签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通常没有以居间人的身份协助房屋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是与房屋买卖双方一同签订一份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对中介费用(即报酬)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作了明确约定,而对房屋买卖合同的具体内容语焉不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目前的实践操作,一般来说,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标的、价款、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和附件等8项内容。房屋买卖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位置、产权归属、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质量及附属设施等;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和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其次,价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合同中应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缴交各自应当缴交的税费和杂费;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这一约定。再次,合同中应写明合同签订的期限、支付价款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期限等。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亦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支付价款的方式,应明确以现金还是支票支付,付款是一次付清或分期交付以及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和数额等。在此提醒购房者,房款的支付时间应当与房屋的交付步骤相协调,有效地控制风险,避免出现房款已经全部支付但售房人尚未履行全部义务的情形,否则,一旦售房者违约,购房者将难以得到救济。笔者曾碰到房屋买卖双方约定总房价包括装修和附属设施,但是在房屋交付前买卖者较房款全部交付给售房者,待交房时发现房屋内的装修和附属设施被一洗而空,此时售房人早已“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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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签房产中介合同 签房产中介合同需注意什么
1、房地产中介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中介人员情况。2、房地产中介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3、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4、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5、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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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准备把我家里的房子卖了,我找了一个中介,签合同让她帮我卖房子,卖房与中介签合同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律师回复] 二手房在中介签的合同有效吗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买房的度过了挑房源,看房子,选中介等相关的过程,好不容易走到了签订合同这关键的一步。于是,买房的人迫不及待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事后,才发现自己原来上当受骗了,后悔也没用了。关于二手房在中介签的合同有效吗的问题
二手房在中介签的合同有效吗
二手房在中介签的合同有效吗有哪些相关的内容呢?首先,购房人要了解清楚中介人员的信息,比如经营的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姓名还有证件号等等。如果相关的购房者在直接到中介公司进行洽谈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中介公司没有经备案、注册登记或者是执业经纪人的证号名不副实,应该要做到谨慎交易,同时还要向有关的部门进行核实、举报,实践中,也有一些中介公司的人员卷款而逃的重要的案例。明确中介费用也是非常关键的。一般来说,在合同中,还需要明晰中介费用所包括的项目,中介除了要收取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费之外,其余的还需要垫资费、看房费以及跑腿费等相关的费用。一般来说,中介费在原则上就是在中介公司促成的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支付的,但是,鉴于房屋的交易过程中,环节还是比较多的,因此可以将中介费的支付和工作的进度相结合起来,做到哪一步,就付哪一步的中介费用。还需要注意居间合同要求的一次性支付中介费用,或者是只介绍买、卖双方认识,就应该要全额收取中介服务费的相关的条款。买卖双方的资料也是非常关键的,这方面主要就是出卖方的问题,相关的人员还需要提供房产证、银行贷款的情况、有无司法限制、有无租赁的情况、有无抵押等相关的资料对于买方来说,也就是身份的证明。意向金转定金也是非常关键的。一般,买方如果说付了“意向金”,那么在规定的日期内是不可以退“意向金”的,在此期间,卖方可以签字确认,收取了“意向金”以后,就可以转变为定金了。如果说发生了变化的话,那么就要适用定金罚进行双倍返还。相关的人员一定要格外留心定金、订金,预付款,违约金的条款,尾款等款项也是非常关键的。如果说是对方提供的为格式合同的话,那么,在签订合同之前,最好要请专业的律师进行把关,同时也要修改、删除合同中对自己不利的“霸王条款”,还需要增加自身需要的条款,达到利益的平衡,降低相关的纠纷、损失发生。
二手房在中介签的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二手房在中介签的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一般来说,在买卖的过程中,各期都需要支付一定的金额、期限还有方式,这些都是需要注意的。一些不按约履行的,都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因此,一定要做到量力而行,多给自己留一定的时间还有空间。税收还有相关的费用等的承担,以及各类的更名手续的办理和费用承担也是非常关键的。房屋内是不是存在一定的未迁出户口和迁出期限等各项的内容都应该要做出明确、详细的约定。此外,如果说涉及到车位问题,那么也是需要由双方进行明确约定的。二手房在中介签的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的相关的内容就是这些,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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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朋友想要与中介前房屋托管合同,想请问与中介签房屋托管合同应注意事项是什么,希望的到详细解答
[律师回复] 房屋托管业务主要注意以下五个要点:

一,经纪公司与业主和承租人是分别签订租赁合同,也就是说,这种租赁关系的建立是两份合同组成的,一份是经纪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包租合同(俗称:收房合同),另一份是经纪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出租合同,这与所谓的“居间租赁”通过一份“三方合同”完成租赁业务的业务模式截然不同。

二,因为房屋托管不是采用“三方约”,经纪公司与业主约定的租金和经纪公司与客户约定的租金没有必然相等的数学关系。在实际操作中,业主并不干预经纪公司的出租价格,也就是说,业主在合同中已经对可能出现的“差价”表示认同,当然,由于经纪公司的原因导致的空租损失也由经纪公司承担。

三,经纪公司向客户收取租金的方式和期限与经纪公司向业主支付租金的方式也不一定相同,经纪公司向客户收取租金的方式一般是押1付3或押1付6,但经纪公司向业主支付租金的方式一般是每月或每季(3个月)支付。

四,经纪公司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自身的空租风险,会向业主要求一段时间的所谓“控制期”(免租期),一般是30-45天不等。这段控制期在经纪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但没有约定经纪公司在控制期内将房子出租的所得归业主所有。这就意味着经纪公司已经通过合同的规定将控制内可能产生的收益划入经纪公司的名下,不存在欺瞒和侵害的嫌疑。

五,业主、客户和经纪公司任何一方违约都要以不同的形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额度大体相当于1-2个月的租金,如果违约方在合同规定的违约条款之外给守约方造成其他损失,还要根据损失情况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有关与中介签房屋托管合同应注意事项是什么问题的相关解答,希望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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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介费标准是什么,与中介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其一,购房人首先要了解中介人员的信息,如经营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及证号等等。其次,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用所包含的项目。其三,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的支付条件。其四,要格外留心定金、订金,预付款,违约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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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之前租房都是与房东直接租房的房东人好到好挺好的可是有时候会碰到房东不好的,现在想在中介租房,想问问与中介租房注意什么会比较好呢?
[律师回复] 中介租房子我们需要注意什么?
1、证件确认: 房产证以及身份证需要核对。(如果是找中介的则需要看看中介的工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市房管局审核颁发的资质证书等),查看房产证,签正式合同。有房产证的房屋,才有资格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一般中介筛选都会核查房东的资质,而提供不出房产证、产权人不清晰时,由于与房东的责任不能明确区分,租客的合法权益难有保障。
2、提前中断合同 如果合同期内可能因为工作、生活变动引起租房地点变更,租房者一定要在合同内约定。如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提前中断合同,业主应退还押金,以保障自己的权益。规定违约金的,尽量与中介协商,少支付。
3、水电煤气等费用 水电煤的交接。有的房东可能冗余的帐单没结清。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问清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使用是否额外收费,由谁来承担维修费用。问清楚水、电、煤气,家具、家电,物业费、卫生费、有线电视费(有些没有必要用的东西就不要要,因为房主一般都会要你的押金)、宽带费等等,一般除了物业和卫生费之外都是租房者付。
4、维修费 合同中要讲清楚设备的维修由谁负责,维修费谁出。比如,水龙头坏了,灯泡坏了,空调坏了,有些东西在使用过程中随时间会发生老化而损毁,维修费算谁的。 关注冰箱和空调会有一个加氟的问题,如果纯粹加氟,非人为漏氟都是业主来负责。房屋设施出现问题或者自然老化时由谁来承担维修费用
5、房内物品检查确认 写清房东提供的物件,看是否缺少必备生活用品:冰箱、洗衣机、空调等。 检查所有东西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各种电器、热水器、暖气,燃气,插座,马桶,洗澡,水龙头,炉灶、抽油烟机、下水、门窗、床、电灯等,避免纠纷。 房东昂贵的东西,如果你不需要(电视)也不要勉强留着。 查看厕所有无漏水,浴室喷头是否够劲,能否出热水,厕所门是否损坏,各处水管是否漏水,房顶是否渗水(想知道水管是否漏过水,可以看水管周围有没有水垢、水有无泛黄) 检查各个房间及家具的门和锁、房间地板及墙角是否损坏,家具是否有破损。 记录所有物品的新旧程度、有无损坏。 注意:所有设备、家具、物品新旧等情况都要写在合同中,一般附在合同的最后。清点完房屋内物品后再签合同。
6、签约及合同注意事项
(1)要在合同上写是人为损坏的要赔偿,如果是电器老化不赔偿。
(2)签约时要查看房产证复印件及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人的身份证复印,或委托书。最重要的一点,必须注意中介公司是否与原房东签署了“房屋租赁代理合同”,合同中是否有原房东允许中介代办房屋租赁手续、并代收房租的条款。因为有可能中介只是把房屋承租下来,并没有告知原房东自己要溢价转租。原房东一旦发现房屋在自己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租,势必会要求收回房屋。这样消费者和中介签署的租房合同将变为无效,消费者最后只能先搬家再去追究中介的责任。
(3)最后还要注意中介与原房东的合同期限和违约责任等,这样可以在与中介签约时参考这些条款,一是可以有效避免超时承租,二是可以在原房东违约收回房屋时,拿到自己应该得到的违约赔偿金,以免承担更多无谓损失。
(4)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是三方签字,中介应该盖章的。付款时要收取正规的服务业专用发票 总之,在租房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看的房子一定要想清楚了,到底好不好,多做比较。中介都很黑,一心想多拿你钱,不要被他们忽悠了,急着交定金,草草签合同。还是那句话,记住千万不要急着把自己的钱放进别人的口袋。到时候后悔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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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哪些
1、要注意该分公司有没有营业执照。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具备一定的经营资格,其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缔结的合同,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不会被认定为无效。2、注意该分公司是否有总公司的授权及代理权限。若分公司无总公司的授权,或超越总公司的授权,属无权代理,其签订的合同无效。3、注意该分公司是否有企业资质证书,是否挂靠在“总公司”名下,并借用“总公司”的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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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签订卖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与中介公司打交
[律师回复] 与中介公司签订卖房合同时需要注意:
1、核实该经纪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的性。因此,委托中介公司办理房地产买卖业务时,一定要看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了解它的经营范围,是否有房地产经纪这项业务;
2、在签订买卖合同或委托协议时,需多加注意,对相关的条款(如付款方式,经纪公司的及义务、违约责任“差价”如何处理等)应认真考虑,一定要让律师或了解房地产的人帮忙把关。
3、注意合同中的条款,避免无效条款。无效条款
一:“自己交易条款”所谓“自己交易条款”,就是指中介公司与委托人设定一个交易底价,并约定在中介公司向委托人支付了该底价后,中介公司即取得对房屋的处分权;在中介公司不愿以底价成交时,则有权解除当事人的委托。在这种情况下,中介公司利用自己特有的地位,人为地将买卖双方隔开。在交易行情高涨时,中介公司可以将房屋顺利出手以赚取买卖差价;在交易行情低迷时,中介公司则会以无法成交为由终止合同。如此一来,中介公司将交易的风险完全推给了委托人。无效条款
二:“无效果付酬条款”所谓“无效果付酬条款”,就是指中介公司与委托人约定,即使未达成房产交易,委托人也应当向中介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报酬。在实践中,中介公司通常事先收取委托人一定金额的交易金,并和委托人约定,即使交易不成功,这部分金也不予退还。许多委托人在交易失败的情况下,非但不认为自己可以拿回已经预交的交易金,反而在合同应当恪守的中选择了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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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卖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与中介公司打交道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与中介公司打交道时还需要注意:
1、核实该经纪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的性。因此,委托中介公司办理房地产买卖业务时,一定要看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了解它的经营范围,是否有房地产经纪这项业务;
2、在签订买卖合同或委托协议时,需多加注意,对相关的条款(如付款方式,经纪公司的及义务、违约责任“差价”如何处理等)应认真考虑,一定要让律师或了解房地产的人帮忙把关。
无效房介条款你有权说“不”在二手房交易中,绝大多数的委托人(包括买房者和卖房者,下同)都是通过房屋中介进行交易的。委托人和中介公司通过签订委托合同来确定双方之间的义务关系。由于双方信息的不对称,中介公司通常在交易中占有优势地位,并制定出一些“一边倒”的合同条款。在发生纠纷后,许多委托人认为自己既然已经在合同上签了字,便应当按照事先的约定解决问题,至于自己的损失便只有自认倒霉了。殊不知,并不是任何合同条款对委托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赋予了委托人对无效条款说不的。
无效条款
一:“自己交易条款”
所谓“自己交易条款”,就是指中介公司与委托人设定一个交易底价,并约定在中介公司向委托人支付了该底价后,中介公司即取得对房屋的处分权;在中介公司不愿以底价成交时,则有权解除当事人的委托。在这种情况下,中介公司利用自己特有的地位,人为地将买卖双方隔开。在交易行情高涨时,中介公司可以将房屋顺利出手以赚取买卖差价;在交易行情低迷时,中介公司则会以无法成交为由终止合同。如此一来,中介公司将交易的风险完全推给了委托人。
【点评】其实,委托人完全可以运用法律手段摆脱这种被动的局面。依据《合同法》的,居间人仅限于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与委托人直接进行交易。而房屋中介公司在法律上就属于居间人。因此,中介公司与委托人签订的“自己交易条款”违反了《合同法》的,属于无效条款。在房价大幅上涨时,卖房者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宣告中介公司的购房行为无效,并进而收回房屋再次出售;在房价大幅下跌时,买房者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同样可以宣布中介公司的售房行为无效,并进而收回购房款以购买价格更为便宜的房屋。
无效条款
二:“无效果付酬条款”
所谓“无效果付酬条款”,就是指中介公司与委托人约定,即使未达成房产交易,委托人也应当向中介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报酬。在实践中,中介公司通常事先收取委托人一定金额的交易金,并和委托人约定,即使交易不成功,这部分金也不予退还。许多委托人在交易失败的情况下,非但不认为自己可以拿回已经预交的交易金,反而在合同应当恪守的中选择了放弃。
【点评】其实,在交易失败的情况下,委托人有权拿回交易金的全部或部分。《合同法》,“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合同法》这种两分式的立法模式排除了中介公司与委托人另行约定报酬支付条件的。因此,中介公司与委托人订立的“无效果付酬条款”是无效的。在交易失败的情况下,委托人可以要求中介公司返还预缴的交易金,而中介公司只能扣除其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至于该必要费用的具体数额,则应当由中介公司通过加以证明。
赎楼
房产应在产权清晰无任何抵押贷款债务的情况下进行交易
如房产已抵押应先还清贷款赎出房产证方可交易,否则不能交易
如无法自还贷款,可通过中介借款付利息的方式或寻求其他帮助下进行交易,或在找到合适买家的情况下进行协商交易
赎楼还款的相关:
1.还款方法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或累积还款等方法来归还贷款本息。
2、利率调整
(1)贷款期间的利率变动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遇利率调整,不调整贷款利率,继续执行实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利率调整,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2)借款合同约定,签订借款合同后与银行发放贷款期间,如遇贷款利率调整时,贷款帐户开立时执行最新贷款利率。
3、分期还款计划调整
(1)贷款发放后,若贷款利率变化,在下年1月1日进行利率调整,并按当日未到贷款余额、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与剩余期限重新计算分期还款额;
(2)提前还款后,提前还款额达到贷款行的额度后,可以选择重新计算分期还款额或不改变分期还款额继续还款。
4、首期还款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采取分期还款方式时,一般采取按期计息方式。在放款当期一般并不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而采取于下个结息期归还应还款项。一般将个人住房贷款放款日当期实际加计下个结息期为贷款首期。
5、提前贷款的原则
(1)提前还款是指借款人具有一定能力时,主动向贷款银行提出部分或全部提前贷款的行为。提前还款应视同借款人违约(即未按合同办理),需要时银行可收取违约金。
(2)提前还款的前提条件:借款人以前贷款不拖欠,且以前欠息、当期利息及违约金已还清;若有拖欠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的情况,应先归还拖欠及当期利息。
(3)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经贷款行同意,借款人可以提前结清全部贷款,并根据原合同利率按实际使用期限结计利息,但不得提前部分还本。
(4)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在借款期内,借款人向银行提出提前还款书面申请后,经贷款行同意,可提前部分还本或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提前清偿的部分在以后期限不再计息,此前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也不再调整。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的,经贷款行同意,根据合同约定期限的利率和贷款余额按照实际占用计收览信息。
6、延长贷款期限的原则
(1)借款人因某种原因,需要延长贷款还款期限,必须提前20个工作日向贷款行提交《个人住房借款延长期限申请书》和相关证明;
(2)条件:一是贷款期限尚未到期,二是延长期限前借款人必须先清偿其应付的贷款利息、本金及违约金。
(3)借款人申请延期只限一次;
(4)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
7、贷款利率及还款额详情请见还款方法
还款方法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借款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还款方法,但一笔借款合同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法,合同签订后,不得更改。
,所有细节请咨询购房楼盘贷款相关人员。
客户看房须注意几点
一.客户看房很重要
1、要想将房子卖个好价客户看房第一印象很重要
卖房前先将房子修饰或打扫一番给人一个舒适家的感觉,如有必要也可重新粉涮一下对于卖出的价格影响很大.
二.客观看待自己的房子
1、找出自家房子的十个缺点,十个优点。在卖房的过程中尽量扬长补短。
2、每看一个不同客户都会有不同的态度,多了解客户的态度印象表情变化,分析别人的评价客观看待问题。
三.接下来就要有耐心
1、等待扑天盖地的看房电话安排好统一看房时间(制造一个客户相互竞争的现象)
2、对自己的房子充满信心,银行贷款利率等待客户对你房子的品头论足,挑毛病
3、不同的客户和中介一便一便的和你砍价,在这时候一定要保持冷静
4、适当的举例(朋友卖的房子或自己知道的市场行情)夸大一点也可抬高自己的房价。
四.最重要的:
1、中介在代理过程中有几种情况会带假客户看房:
(1)报价价格低于市场价,中介有意收购赚取差价转卖他人,小心在这大部分中介都是办公证手续而不是正式过户,因为国家购房未满五年的要打营业税,这样一来中介哪还有利润空间,凡事小心。
(2)为了签定代理合同,带假客户:按照行业规则往往中介需要在售房前,先与售房业主签定委托协议,可往往业主在放盘过程中是很多家中介公司同时代理销售,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烦售房业主往往希望当遇见真正有购买客户时在签定代理协议,所以中介为了提前保障自己的安全性和利益带假客户看房以证明自己的实力后,先签定代理合同在进行全面销售。
(3)业主一定要求中介有客再看房,其实中介也很为难没看过房很难帮推销的(应该相互理解)。
(4)业主房子报价太高一段时间没人看只好带假客户去您家砍价。
五.对待客户的无理或给价太低不要激动保持冷静争取达到双赢。
售楼谈价的注意事项
价格一般是售房人最关心最的话题。
谈价的注意事项:
1.确定买房客户可以做主的情况下再进行深一步谈价。
往往很多购房客户在看房过程中或见面过程中经常会提及价格,在这种情况下轻易降价对业主而言并不能很快成交,往往这种人只是想先谈好一个最低价回去后好和能做主的人商量,在最终确定购买意想后在从最低价上进一步砍价。所以售房过程中业主请勿轻易叫价,讲价,降价应以被动变主动逼买房先出价或加价.
2.中介在议价过程中往往做协调工作。但作为业主而言价格是最关心的方面,所以在与买方谈价过程中最好先与中介签好代理协议,在此基础上与真正买方见面三方一起进行磋商。
3.
(1)找出房子的十大优点加以强化突出回避自己房子的不足之处
(2)不急不噪,心平气和
(3)凡事考虑不要立刻答应(如客户出到自己理想价已无加价可能应当机立断)
(4)表明态度有其他客人看也在考虑之中
(5)卖房但不是急心卖房
确定成交价
1.首先要确定成交价格是买房人确定的真实价格,如果是通过中介在反馈信息那么要确保价格的真实度,中介没有赚取差价的成分在里面。
2.在确定价格前应先确定好,自己的税费金额和与买方的价格里是否包含其他条件
3.确定买房人不是中介人员或炒楼客
4.可以冷静确定成交价是合理的价是自己接受的价格
5.一切谈妥便可立刻确定成交价格。
签合同—10个事项不可缺
一.在双房价格谈定的基础上尽量不要签(净收价)或(实收价)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除了房屋本身的房款外,还涉及到契税、交易手续费、中介费等多笔费用。如果只签一个“实收价”,必然给中介留下很大的操作空间。碰到一些中介的话,等于制造了“暗箱操作”的温床,最后受到损失的还是交易买卖双方。因而专家,签约过程中,一定要把各款项弄清楚,千万不要只签一个“实收价”。
二.(买卖双方见面)就该物业具体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在此过程中介可能为了个人利益,有时安排见面的是假客户这里就需要业主本人自己小心为妙,不是见面人签字做主的尽量不要答应或承诺签署任何东西。
三.为了交易的安全性,房款可进行资金监管银行或律师所均可办理。
四.合同内容必须有中介重要条款(不吃差价一经发现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倍赔偿损失)
专家提醒:见不到买客,最好不卖房;即使见到买客,也一定要看对方的身份证,以确定真实性非中介搞鬼或炒楼。
一,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以下10个事项不可或缺:
(1)买卖双方的地址、联系办法等,并注明房屋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家庭共有财产。
(2)房屋的、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等情况;产权归属,房屋是否属于抵押房,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
(3)房屋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
(4)交房时间和条件;各种税费和其他费用的分摊方式。
(5)违约责任及违约金、免责等事宜。
(6)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
(7)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条件以及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8)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
(9)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条款
(10)中介不吃差价,及不做手脚的条款,如事前,事中,事后发现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11)附件。自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如果可能,聘请专业律师起草、修订合同,这样效果比较好。
收定金—了解自己的和责任
一.定金是在与买方签定认购合同后收到的一定数目的款项,
二.退定金的几种情况
1.卖方原因导致无法进行交易:
2.如转卖第三人,
3.后期改变意图不售了
4.卖方资料不齐或产权不清无法进行交易
此种情况不但需退回定金还需双倍赔偿
三.不退定金的几种情况
1.买房主动或被动先放弃购买
2.因中介方疏忽导致交易无法进行
3.因买房因素无法进行交易
此种情况部分中介在转定金期间会私自压一部分不转给售房业主,所以业主在收到由中介转来的买方定金时,最好了解清楚自己的责任和。例如(中介收到客户10000定金转给业主3000其余中介保留,如因买方原因无法交易,业主有全3000但余下7000元便成了中介的利润。)
出新证收尾款
二手房产交易普遍21个工作日出新证,出证后最好与中介、买房一起将房产证送到贷款银行进行抵押,银行大约15个后会将尾款放致买方指定帐户。
在房屋买卖中,买方以《房产证》抵押银行获取贷款的方式,卖方确实存在一定风险。有可能《房产证》和《土地证》都过户给买方后,买方却不能从银行贷到款,或者买方违约。卖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考虑到这一点。
交房—全部手续交接清楚
一.一次易
1.卖房节清之前房产发生的一切费用提供正式票据与买房办理交接水电,数字电视户名
2.如此房出租应先与承租客办理正式交接手续
3.与客户重新进房按合同清点房屋设施及物品
全部手续交接清楚后受齐尾款后交房屋钥匙与买方
二.按揭交易
1.出新证后先将买方房产证交与贷款银行进行抵押提供卖房帐户给银行
2.银行经15个工作日后审批将尾款放与卖方
3.卖房可选择在银行放款前或放款后节清之前房产发生的一切费用提供正式票据与买房办理交接水电,数字电视户名等交房手续
4.如此房出租应先与承租客办理正式交接手续
5.与客户重新进房按合同清点房屋设施及物品
全部手续交接清楚后受齐尾款后交房屋钥匙与买方。
房屋中介卖房的程序是怎么的,与中介公司打交道时还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中介卖房程序,12大流程教你买房。
中介卖房程序:了解行情→放盘及赎楼→客户看房→售楼谈价→收定金签合同→准备交易资料→房产评估→办理按揭→交税费→过户收首期款→出新证收尾款→交房。
卖房应如何了解行情
一:关注房产信息,收集相关资讯掌握动态.
一.浏览:珠海特区报、南方都市报的地产专栏、珠海相关房地产网站的新闻快讯。
二.珠海未来城(房价)市规划、道路建设的影响、电视频道的地产栏目等以上几种信息的反馈均可反映当时的市场行情。三.多请教相关从事地产行业的专业人事,如地产中介(又叫物业代理)等或曾经有过房产交易经验的亲朋好友如何定价、报价
1、实话,没有任何一个专家或学者可以决定房子卖多少钱,真正的卖房者报价应心平气和理智客观
2、报价过高错失了真正好的成交机会又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报价过低有损个人利益
4、建议报价前以去一些大中介公司了解行情,专业人事或多渠道了解市场走适,注意市政规划改建政策的实施对自有房产的影响,关注更多专业媒体以做参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加减后给个合理报价
5、报价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谈价的过程中给自己留有余地,另外报价是以一个试探性的价格了解市场的反映情况以供调价准备。
首先,地段当然是决定房价的最基本因素。一般来说,同一个小区内的二手房由于交通、公共配套设施相同,的确可以参照最近的成交记录进行定价。但这并不是决定房价的因素。房屋的楼层、朝向、面积、户型、景观甚至一些特殊背景(包括未来几年市政规划或其他外在因素)都可能影响的房价的高低。
一.先看楼层,如是多层则3-4层单价,
2、5层次之,底层和顶层又次之。(一般来说,同一幢房屋楼层的与最次的单价差价在200-400元之间)当然因个人习惯和偏好不同,又另当别论了。如果是高层或小高层,7-9层的价格可作为基准价,往上则贵,往下则便宜,每层价格差在50-150元左右;(一般来说,顶层的价格未必就是的,顶层往下第二层往往价格)。在同一层里,中间套的价格往往作为基准价,东边套即东南向最贵,差价在3%左右,而西边套即西南向
其次,差价在2%左右。同一个小区的房子,不可避免的同时存在景观差异。一般来说朝庭院的房子安静而且空气好,售价最贵;朝大路的房子嘈杂而又空气差,售价。
二.房屋面积。一般来说100平方左右面积的房屋是最走俏的,也是最适合三口或四口之家居住的。而面积过大的房子因为总房价制约了消费者的购买能力,所以并不好销。因此,面积在200平方以上的房子,在一定情况下单价应相对低一些。但跃层式的房子因为格局优势或赠送露台,所以定价可参照基准价。
三.是户型,这也是为什么有的房子面积不大但看起来很宽敞,而有的房子刚刚相反,面积不小但看起来却很拥挤的主要原因。除了有明显的缺陷的,一般只要有一个朝南的主卧室,客厅采光、对流好的,都是可以卖个好价钱;同时带明卫的又比带暗卫的值钱,客厅、主卧开间大的又比开间小的值钱,面积紧凑实用的相应更贵建议无论是卖房者还是买房者千万不要信口开河,要在充分衡量房屋的各种条件后,再敲定适当的房价,以保证房屋的正常成交。
四.装修及保养状况,这是一个很难定义标准的概念,无装修与有装修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就算有装修,装修的年份、装修程度、装修的风格、保养状况也都会影响最终的价格,在决定售房后对其房屋进行有效清洁或翻新这样会大大增加你房屋的卖点售房价格可以同比例提高更大大加快了售房速度。
五.随房赠送物品,市场上卖房送家私电器的较普遍,业主换房或移民后会重新购置新的家私电器,所以用过的家私电器便随房一起打包,随房物品是可以作为购房谈价的条件,但购房客户是否接受也是很难定的,所以定价前如有物品随房打包的要定好物品价格,售房带物品的价格和不代物品的底价报价及成交价都是有区别的。但切勿滥竽充数,房内送一些过时物品在房内不但影响房屋卖象,还会带来不好的反映。因为房价市场的不稳定所以业主在放盘前应先了解市场走向,衡量后在做决定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多向几家中介)了解情况因为中介在市场的专业性和地位是有一定可比性的。
放盘及赎楼注意事项放盘:放盘的目的是在最短的时间最省事找到最多的合适客户将房产卖个好价钱。售房的速度
首先取决于放盘速度,放盘的面,放盘的方式
首先业主自己卖房的渠道较窄,因正常的工作生活时间不便利会耽误售房进度错失很多成交机会。打报纸广告成本较高,上网发布信息渠道较窄,委托房产中介较便利,委托房产中介代理选择多家大规模房产公司同时代理。单一一家房产代理公司能力范围有限客源也有限,又因代理对售房业主限制较多,固多家大公司同时代理售房覆盖面广,客源充足,且中介同时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也可加速售房。
1)多家大物业公司放盘在此期间应尽量选择多家大规模中介公司放盘
(2)依靠亲朋好友相互转告物色买家
(3)上专业房产网站发布信息
(4)通过报纸广告媒体发布信息但相比之下中介是最快的放盘渠道但多家放盘是最方便快截的
二、放盘很重要建议多家放盘,选择几家有一定实力的大中介直接放盘,找中介公司,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中介公司的报纸广告、房展会、中介公司的门店、中介公司的网站、亲友的介绍。
如何辨别放心中介,主要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到该中介公司去看看它的营业执照及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了解它的经营范围,看它是否有房地产经纪这项业务;
2、看看该公司的办公环境及公司的规模;
三,与中介公司打交道时还需要注意:
1、核实该经纪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的合法性。因此,委托中介公司办理房地产买卖业务时,一定要看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了解它的经营范围,是否有房地产经纪这项业务;
2、在签订买卖合同或委托协议时,需多加注意,对相关的条款(如付款方式,经纪公司的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差价如何处理等)应认真考虑,一定要让律师或了解房地产的人帮忙把关。无效房介条款你有权说不在二手房交易中,绝大多数的委托人(包括买房者和卖房者,下同)都是通过房屋中介进行交易的。委托人和中介公司通过签订委托合同来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双方信息的不对称,中介公司通常在交易中占有优势地位,并制定出一些一边倒的合同条款。在发生纠纷后,许多委托人认为自己既然已经在合同上签了字,便应当按照事先的约定解决问题,至于自己的损失便只有自认倒霉了。殊不知,并不是任何合同条款对委托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赋予了委托人对无效条款说不的权利。
无效条款
一:自己交易条款所谓自己交易条款,就是指中介公司与委托人设定一个交易底价,并约定在中介公司向委托人支付了该底价后,中介公司即取得对房屋的处分权;在中介公司不愿以底价成交时,则有权解除当事人的委托。在这种情况下,中介公司利用自己特有的地位,人为地将买卖双方隔开。在交易行情高涨时,中介公司可以将房屋顺利出手以赚取买卖差价;在交易行情低迷时,中介公司则会以无法成交为由终止合同。如此一来,中介公司将交易的风险完全推给了委托人。点评其实,委托人完全可以运用法律手段摆脱这种被动的局面。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居间人仅限于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无权与委托人直接进行交易。而房屋中介公司在法律上就属于居间人。因此,中介公司与委托人签订的自己交易条款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在房价大幅上涨时,卖房者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宣告中介公司的购房行为无效,并进而收回房屋再次出售;在房价大幅下跌时,买房者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同样可以宣布中介公司的售房行为无效,并进而收回购房款以购买价格更为便宜的房屋。
无效条款
二:无效果付酬条款所谓无效果付酬条款,就是指中介公司与委托人约定,即使未达成房产交易,委托人也应当向中介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报酬。在实践中,中介公司通常事先收取委托人一定金额的交易保证金,并和委托人约定,即使交易不成功,这部分保证金也不予退还。许多委托人在交易失败的情况下,非但不认为自己可以拿回已经预交的交易保证金,反而在合同应当恪守的信念中选择了放弃。点评其实,在交易失败的情况下,委托人有权拿回交易保证金的全部或部分。《合同法》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合同法》这种两分式的立法模式排除了中介公司与委托人另行约定报酬支付条件的权利。因此,中介公司与委托人订立的无效果付酬条款是无效的。在交易失败的情况下,委托人可以要求中介公司返还预缴的交易保证金,而中介公司只能扣除其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至于该必要费用的具体数额,则应当由中介公司通过证据加以证明。
房屋中介卖房的步骤是怎样的,与中介公司打交道时还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中介卖房程序,12大流程教你买房。
中介卖房程序:了解行情→放盘及赎楼→客户看房→售楼谈价→收定金签合同→准备交易资料→房产评估→办理按揭→交税费→过户收首期款→出新证收尾款→交房。
卖房应如何了解行情
一:关注房产信息,收集相关资讯掌握动态.
一.浏览:珠海特区报、南方都市报的地产专栏、珠海相关房地产网站的新闻快讯。
二.珠海未来城(房价)市规划、道路建设的影响、电视频道的地产栏目等以上几种信息的反馈均可反映当时的市场行情。三.多请教相关从事地产行业的专业人事,如地产中介(又叫物业代理)等或曾经有过房产交易经验的亲朋好友如何定价、报价
1、实话,没有任何一个专家或学者可以决定房子卖多少钱,真正的卖房者报价应心平气和理智客观
2、报价过高错失了真正好的成交机会又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报价过低有损个人利益
4、建议报价前以去一些大中介公司了解行情,专业人事或多渠道了解市场走适,注意市政规划改建政策的实施对自有房产的影响,关注更多专业媒体以做参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加减后给个合理报价
5、报价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谈价的过程中给自己留有余地,另外报价是以一个试探性的价格了解市场的反映情况以供调价准备。
首先,地段当然是决定房价的最基本因素。一般来说,同一个小区内的二手房由于交通、公共配套设施相同,的确可以参照最近的成交记录进行定价。但这并不是决定房价的因素。房屋的楼层、朝向、面积、户型、景观甚至一些特殊背景(包括未来几年市政规划或其他外在因素)都可能影响的房价的高低。
一.先看楼层,如是多层则3-4层单价,
2、5层次之,底层和顶层又次之。(一般来说,同一幢房屋楼层的与最次的单价差价在200-400元之间)当然因个人习惯和偏好不同,又另当别论了。如果是高层或小高层,7-9层的价格可作为基准价,往上则贵,往下则便宜,每层价格差在50-150元左右;(一般来说,顶层的价格未必就是的,顶层往下第二层往往价格)。在同一层里,中间套的价格往往作为基准价,东边套即东南向最贵,差价在3%左右,而西边套即西南向
其次,差价在2%左右。同一个小区的房子,不可避免的同时存在景观差异。一般来说朝庭院的房子安静而且空气好,售价最贵;朝大路的房子嘈杂而又空气差,售价。
二.房屋面积。一般来说100平方左右面积的房屋是最走俏的,也是最适合三口或四口之家居住的。而面积过大的房子因为总房价制约了消费者的购买能力,所以并不好销。因此,面积在200平方以上的房子,在一定情况下单价应相对低一些。但跃层式的房子因为格局优势或赠送露台,所以定价可参照基准价。
三.是户型,这也是为什么有的房子面积不大但看起来很宽敞,而有的房子刚刚相反,面积不小但看起来却很拥挤的主要原因。除了有明显的缺陷的,一般只要有一个朝南的主卧室,客厅采光、对流好的,都是可以卖个好价钱;同时带明卫的又比带暗卫的值钱,客厅、主卧开间大的又比开间小的值钱,面积紧凑实用的相应更贵建议无论是卖房者还是买房者千万不要信口开河,要在充分衡量房屋的各种条件后,再敲定适当的房价,以保证房屋的正常成交。
四.装修及保养状况,这是一个很难定义标准的概念,无装修与有装修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就算有装修,装修的年份、装修程度、装修的风格、保养状况也都会影响最终的价格,在决定售房后对其房屋进行有效清洁或翻新这样会大大增加你房屋的卖点售房价格可以同比例提高更大大加快了售房速度。
五.随房赠送物品,市场上卖房送家私电器的较普遍,业主换房或移民后会重新购置新的家私电器,所以用过的家私电器便随房一起打包,随房物品是可以作为购房谈价的条件,但购房客户是否接受也是很难定的,所以定价前如有物品随房打包的要定好物品价格,售房带物品的价格和不代物品的底价报价及成交价都是有区别的。但切勿滥竽充数,房内送一些过时物品在房内不但影响房屋卖象,还会带来不好的反映。因为房价市场的不稳定所以业主在放盘前应先了解市场走向,衡量后在做决定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多向几家中介)了解情况因为中介在市场的专业性和地位是有一定可比性的。
放盘及赎楼注意事项放盘:放盘的目的是在最短的时间最省事找到最多的合适客户将房产卖个好价钱。售房的速度
首先取决于放盘速度,放盘的面,放盘的方式
首先业主自己卖房的渠道较窄,因正常的工作生活时间不便利会耽误售房进度错失很多成交机会。打报纸广告成本较高,上网发布信息渠道较窄,委托房产中介较便利,委托房产中介代理选择多家大规模房产公司同时代理。单一一家房产代理公司能力范围有限客源也有限,又因代理对售房业主限制较多,固多家大公司同时代理售房覆盖面广,客源充足,且中介同时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也可加速售房。
1)多家大物业公司放盘在此期间应尽量选择多家大规模中介公司放盘
(2)依靠亲朋好友相互转告物色买家
(3)上专业房产网站发布信息
(4)通过报纸广告媒体发布信息但相比之下中介是最快的放盘渠道但多家放盘是最方便快截的
二、放盘很重要建议多家放盘,选择几家有一定实力的大中介直接放盘,找中介公司,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中介公司的报纸广告、房展会、中介公司的门店、中介公司的网站、亲友的介绍。
如何辨别放心中介,主要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到该中介公司去看看它的营业执照及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了解它的经营范围,看它是否有房地产经纪这项业务;
2、看看该公司的办公环境及公司的规模;
三,与中介公司打交道时还需要注意:
1、核实该经纪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的合法性。因此,委托中介公司办理房地产买卖业务时,一定要看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了解它的经营范围,是否有房地产经纪这项业务;
2、在签订买卖合同或委托协议时,需多加注意,对相关的条款(如付款方式,经纪公司的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差价如何处理等)应认真考虑,一定要让律师或了解房地产的人帮忙把关。无效房介条款你有权说不在二手房交易中,绝大多数的委托人(包括买房者和卖房者,下同)都是通过房屋中介进行交易的。委托人和中介公司通过签订委托合同来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双方信息的不对称,中介公司通常在交易中占有优势地位,并制定出一些一边倒的合同条款。在发生纠纷后,许多委托人认为自己既然已经在合同上签了字,便应当按照事先的约定解决问题,至于自己的损失便只有自认倒霉了。殊不知,并不是任何合同条款对委托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赋予了委托人对无效条款说不的权利。
无效条款
一:自己交易条款所谓自己交易条款,就是指中介公司与委托人设定一个交易底价,并约定在中介公司向委托人支付了该底价后,中介公司即取得对房屋的处分权;在中介公司不愿以底价成交时,则有权解除当事人的委托。在这种情况下,中介公司利用自己特有的地位,人为地将买卖双方隔开。在交易行情高涨时,中介公司可以将房屋顺利出手以赚取买卖差价;在交易行情低迷时,中介公司则会以无法成交为由终止合同。如此一来,中介公司将交易的风险完全推给了委托人。点评其实,委托人完全可以运用法律手段摆脱这种被动的局面。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居间人仅限于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无权与委托人直接进行交易。而房屋中介公司在法律上就属于居间人。因此,中介公司与委托人签订的自己交易条款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在房价大幅上涨时,卖房者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宣告中介公司的购房行为无效,并进而收回房屋再次出售;在房价大幅下跌时,买房者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同样可以宣布中介公司的售房行为无效,并进而收回购房款以购买价格更为便宜的房屋。
无效条款
二:无效果付酬条款所谓无效果付酬条款,就是指中介公司与委托人约定,即使未达成房产交易,委托人也应当向中介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报酬。在实践中,中介公司通常事先收取委托人一定金额的交易保证金,并和委托人约定,即使交易不成功,这部分保证金也不予退还。许多委托人在交易失败的情况下,非但不认为自己可以拿回已经预交的交易保证金,反而在合同应当恪守的信念中选择了放弃。点评其实,在交易失败的情况下,委托人有权拿回交易保证金的全部或部分。《合同法》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合同法》这种两分式的立法模式排除了中介公司与委托人另行约定报酬支付条件的权利。因此,中介公司与委托人订立的无效果付酬条款是无效的。在交易失败的情况下,委托人可以要求中介公司返还预缴的交易保证金,而中介公司只能扣除其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至于该必要费用的具体数额,则应当由中介公司通过证据加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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