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无期徒刑如何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08-0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送达给监狱,从而将罪犯转移到监狱服刑;无期徒刑的刑期是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一般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是不能折抵刑期的。
一般无期徒刑如何执行?

一、一般无期徒刑如何执行

无期徒刑的执行流程是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将罪犯转移至监狱服刑。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二、无期徒刑主要的特点有哪些

1、无期徒刑适用于罪行严重,但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严重犯罪分子。

2、无期徒刑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分子终身人身自由。刑法对非常严重的犯罪都规定了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

3、无期徒刑是在监狱中执行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

4、无期徒刑不可能孤立适用,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区别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的,这也反映了这种刑罚的严厉性。

5、无期徒刑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对于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都可以折抵刑期,而无期徒刑是对执行人无限期的关押,当然就不存在需要折抵刑期的问题。

无期徒刑代表着关押是没有期限的,一般只要法院给予了判决文书就会在判决生效之后对犯罪人员进行关押,但如果在监狱里面有悔改的表现或者是有重大立功的表现,那么就可以依法的减刑,从而可以被判有期徒刑,所以,对于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处理方式就会不同。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6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一般无期徒刑如何执行?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6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5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0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1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0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6****11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6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8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2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4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2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7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8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6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7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一般无期徒刑由谁执行?
1、根据刑法和监狱法的有关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执行。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而罪犯在服刑期间,符合条件的话有可能被减刑或者假释的,但按照规定要是因为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无期徒刑的话,则就是不允许被假释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无期徒刑一般实际执行多少年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最少需服刑十三年方可获释。无期徒刑通常意味着终身监禁,但表现优异的罪犯可通过立功或悔罪等方式获得减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因此,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至少需要服刑十三年才能重获自由。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无期徒刑的执行期
刑法解释: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何时起计算】根据本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其有期徒刑的服刑日期,应当从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裁定减刑之日,即减刑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裁定减刑前罪犯的服刑期间不得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之内。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是哪一个
根据刑法和监狱法的有关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执行;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是如何执行
[律师回复]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刑罚,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主要有以下特点:
1.无期徒刑适用于罪行严重,但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严重犯罪分子。
2.无期徒刑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分子终身人身自由。刑法对非常严重的犯罪都规定了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
3.无期徒刑是在监狱中执行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
4.无期徒刑不可能孤立适用,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区别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的,这也反映了这种刑罚的严厉性。
5.无期徒刑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对于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都可以折抵刑期,而无期徒刑是对执行人无限期的关押,当然就不存在需要折抵刑期的问题。
无期徒刑就其本身含义而言,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关押没有期限。但在实际执行中,并不一定把犯罪分子关押至死亡,而是给予悔罪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认罪服法,积极劳动,努力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但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0年。如果实际执行刑期10年以上,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还可以假释。在国家发布特赦令的情况下,符合特赦条件的无期徒刑罪犯,也可以被特赦释放。司法实践中,不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受到了上述宽大处理,重返社会,获得了自由。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7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般无期徒刑一般关多少年
一般无期徒刑的最低刑期是在13年以上。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无妻徒刑,一般在服刑两年以后就可以开始进行了,但是必须要符合减刑的条件才可以进行减刑,比如说有立功的表现,或者是有其他比较好的表现。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您好,我叔叔前几天出差的时候,我叔叔因为开车子撞死了人,我叔叔现在被起诉到法院判了无期徒刑了,我叔叔无期徒刑申请了监外执行,无期徒刑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为了防止各种医院都出具证明文件,造成执行中的混乱,使执行机关难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患有的疾病危害到自己或者其他人的生命健康,靠关押场所的医疗条件难以治好的疾病,可以认定为严重疾病等。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是人道主义原则的重要体现。其目的是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在执行场所执行刑罚,而使罪犯回到家庭中,得到更好的照顾或者照顾好婴儿。
  (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这主要考虑到有些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虽然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规定,但由于其年老体弱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不适宜继续执行刑罚。
  二、如何申请监外执行
  1、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伪病诈病以及自杀、自残蹬情况供医生参考。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书面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2、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监狱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
  3、罪犯在出监之前,监狱应当填写《罪犯出监后登记表》,连同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一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原关押监狱应及时将罪犯的监督改造。
  4、罪犯在监狱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原关押监狱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或者假释的解释。
  5、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对刑期未满的罪犯,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收监;刑期届满后的,由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执行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
  6、对家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罪犯,可以将罪犯及其档案材料转给其居住地的监狱管理机关,由该机关指定一个就近的监狱负责管理。在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时,收监执行;刑期届满的,办理释放手续。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7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一般无期徒刑如何执行?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