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卖淫罪多大罪行只介绍几次的能判刑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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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介绍卖淫罪多大罪行只介绍几次的能判刑,只要存在介绍卖淫的行为,就可以对此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是管制来处罚,这在《刑法》第359条当中是有非常确切规定的,而情节严重的将会按照5年以上有期徒刑处罚。
介绍卖淫罪多大罪行只介绍几次的能判刑吗?

一、介绍卖淫罪多大罪行只介绍几次的能判刑吗?

介绍卖淫罪多大罪行只介绍几次的能判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介绍他人卖淫构成犯罪的,怎样量刑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二人次以上的;

(2)引诱、容留、介绍未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不明知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3)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4)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孕妇或者哺乳期妇女卖淫的;

(5)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患有精神病的人卖淫的;

(6)引诱、容留、介绍因亲属、监护、教养、救济、公务或业务关系服从自己监督的人卖淫的;

(7)出于泄愤报复、毁人家庭等卑劣动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8)利用淫秽物品引诱他人卖淫的;

(9)引诱、介绍他人到境外卖淫的;

(10)引诱、容留、介绍外国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向外国人卖淫的;

(11)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经营旅馆、饮食服务、文化娱乐、出租汽车等行业的条件,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12)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本人兼有卖淫或者嫖娼行为的;

卖淫行为严重的破坏国家的社会风,所以必须按照刑事法律当中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只要存在介绍卖淫这样的一种行为,也会追究刑事责任,大多情况之下将会按照5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但是也不排除情节非常严重的,将会按照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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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罪怎么量刑,介绍卖淫罪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介绍卖淫罪怎么判刑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有关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如下: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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