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律师函说明银行已经在发布最后通牒,在此情况下,应做如下处理:
(一)可以先和银行联系一下,确认一下解决方案。欠款人可以给银行一个还款计划,如果银行接受的了,只要按规定履约就没有问题了。
(二)虽然收到律师函并不是对方就在起诉,但不能有所忽视。按照银行规定,银行法律部门会按程序提出法律诉讼,正式提出诉讼后,一般在两周内就会接到法院传票。
当逾期超过三个月左右,逾期人的行为属于恶意透支的犯罪行为,银行将会以信用卡诈骗罪将逾期人告上法庭,到时就要面对银行的起诉了。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一)全额还款。有条件的情况下,要想尽一切办法,把信用卡的逾期的滞纳金以及相应的利息还上。银行的目的也是在于还款,还款后除了有征信影响之外,基本上没有多大事情的。
(二)和银行协商和解。确实没有还款能力,可以把自己的实际情况向银行负责人员说清楚,向银行出列自己的还款计划和收入来源,情况好的时候,也是可以达成和解协议的。银行也知道,如果债务人真正没有可执行的财产,起诉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
(三)配合诉讼。没有钱还,和银行也没有达成和解。等待的只有诉讼了,除了恶意透支的信用卡诈骗,一般的预期不还,都只是民事纠纷。对此不要过于紧张,积极配合诉讼,剩下就等法院判了。
(四)证明非恶意透支。对于信用卡逾期,最重要的是证明自己的非恶意透支。通俗来说,非恶意透支就是原本以为能还上,采取了消费行为,谁知道事与愿违就还不上了。千万不要让人认定是恶意透支,否则就要吃刑事官司了。当然,这得靠事实说话。
发卡银行在信用卡债务人逾期不还的时候,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可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比如说运用打电话等方式对债务人进行催收,或者是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在起诉之后,信用卡债务人可以主动的协商或者是积极的应诉,总之不要消极逃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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