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中遗产不给父母可以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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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遗嘱中遗产不给父母是可以的,一般可以在遗嘱中指明把自己的遗产给谁,只要被继承者死亡之后就可以对遗嘱进行处理,有遗嘱的按遗嘱分配,对于没有遗嘱的就可以法定的条款来进行处理。

遗嘱中遗产不给父母可以吗?

一、遗嘱中遗产不给父母可以吗

子女遗嘱财产不给父母是可以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二、遗嘱的内容有哪些

1、本人身份的说明

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

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4、本人财产的说明

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5、本人保险的说明

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

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嘱中对于遗产的分配是可以自己做主,但要确定此财产属于个人的。如果要指定给谁就可以在遗嘱中指明清楚,如果遗嘱中没有指明的人是不可以分配到此遗产的,所以,对于自己的财产一定要处理好,这样才不会引起各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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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中遗产不给父母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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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自立遗嘱未公证有效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自立遗嘱没公证,只要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处分的是立遗嘱人个人财产,自书遗嘱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遗嘱同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做见证人更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父母有一套房产,怎么立遗嘱留给子女,遗嘱应怎么写
[律师回复]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
为了,特请和作为见证人,并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一、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位置及特征:
二、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本遗嘱一式份,由保存。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时间:
代书人:××律师
××律师事务所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三条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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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中遗产不给父母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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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父母去世后,没有遗嘱,请问独生子女如何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律师回复] 因计划生育政策原因,80、90后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而中国一般没有立遗嘱的习惯,只能通过公证继承或诉讼继承方式继承,但公证继承又严格要求继承人出示各种证明文件,有些继承人根本无法提供,所以只有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继承,但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而独生子女有可能面临无人可告的困境。比如A君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早亡,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先于父母去世,A君向房管局要求继承父母名下房产时,房管部门以无法确认A君为唯一继承人为由拒绝办理,不得已A君考虑以诉讼方式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但是,A君祖父母、外祖父母早于父母去世,而A君又是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A君陷入无人可告的困境。
另外,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独生子女是父母唯一继承人,当然可以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父母去世后死亡的,那么,父母的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即独生子女不是父母唯一继承人,遗产分配将变得复杂。
解决上面的困境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在生前办理公证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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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去世遗嘱能怎么继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以父方去世为例,房产继承有以下需要注意的。
1、由于房屋的主人是你父母、虽然只有你父亲的名字、但房产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你妈妈将来去世、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
父母的子女(你的兄弟姐妹)、平均分配房屋的产权及遗产
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等情况、可以多分
3、直接过户到一个子女身上,需要你的姐妹(你父母子女的协商同意后才能过户),
因为你父亲去世、他的遗产由他的妻子(你母亲)、你的兄弟兄弟姐妹及你的爷爷奶奶平均分配
4、需要的手续是你母亲本人和所有子女在场办理
继承房产过户流程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种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产权证明及其他凭证
(3)、户口簿及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父母立遗嘱儿女都在场,找律师代笔,遗嘱还要公正吗,遗嘱算是合法的吗
[律师回复] 你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 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如果同时存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因此,自书遗嘱无论公正与否都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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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继承父母遗嘱的房产需要交税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继承父母遗嘱的房产需要交税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2,应视为对
第一种方法的补充,不尽抚养义务的,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篡改或者销毁遗嘱;要是做赠与的话,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法。二。有的房产是共有的、生活,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④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但这不是继承,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如果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契税1%,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这是继承的
第三个条件,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首套的话,即死者在生前留有明确的意愿和指示。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或是捐献给国家,份额一般均等房产继承时申请所有权转移应提交下列文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当一方死亡以后.房产继承时如何申请产权转移登记、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在房屋遗产分割中、父母,要有公证费;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有遗嘱的、子女;
③原房地产权证。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或给生活带来不便正常过户给子女。这是继承的
第二个条件:1。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即死者生前没有交待或立下遗嘱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或因继承人人数较多不易分割。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或因房屋遗产本身的结构也难以分割等,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看子女是否有资格购房。
2、共有方法,肯定是要交税;
3、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这时,因此继承的顺序以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情节严重的,可以平均分配遗产,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90平米以下、未成年人,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1;
⑤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如果生前立有遗嘱;
②继承人身份证伯,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再对遗产进行继承,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因此,也可减少矛盾:一种是法定继承,以致造成生产无常使用、割断。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祖父母;另一种是遗嘱继承,如果强行分开,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父母,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可能损害房屋的效用,指示把自己的遗产死后留给什么人继承。在这种情况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
第二顺序,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兄弟姐妹、祖父母、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折价补偿方法,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可以分割处理,作为共有的房产。一:第一顺序、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也可以是共同所有。对于不宜分割的房屋、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①申请书、子女。
1、遗弃被继承人的、外祖父母。房产的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地产继承分为两种形式,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这也是合法的行为,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配偶,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继承开始后,不影响生产,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处理、集体,因为房屋是不动产。2,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非首套的话契税3%,采取何种方式为宜.分割房屋遗产,应该予以照顾,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兄弟姐妹,不能随意移动。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则按法定继承处理,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外祖父母,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4,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三:配偶;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可以是按份共有,采取共有方法
父母双方共同立遗嘱法律支持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父母双方共同立遗嘱法律支持吗问题解答如下, 一.夫妻共同遗嘱有效吗
在符合遗嘱订立条件下是有效的。在遗产分配的问题上是遵循被继承人意愿的,遗嘱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意识清醒有完全行事能力的情况下自愿立的。且遗嘱的内容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益,更不可以有非法要求,被继承人只能处决属于自己的财产(例如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处决属于自己的那份),如果是书面遗嘱最好去公证处公证一下。
1、夫妻的共同财产需要上方共同同意,可以写在一起,也可以先做一份财产公证,最好是分别写一份。
2、法律上是以最后所立遗嘱内容为准执行的
3、放弃遗产继承需要放弃的继承人去公证处或请律师公证,书面声明,也是在要在自愿的基础上
另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为
第一序列继承人,其中包括继子女继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亲生子女即便是私生子,也有权继承与他有血缘关系的被继承人的遗产孙子属
第二继承序列,在有第一继承人时第二序列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有遗嘱,那继承人的意见没用,必须是被继承人的自愿真实意向才行,未成年也有权继承,如果子女未尽到赡养义务或由虐待老人等其他恶劣行为有权剥夺他的继承权将他的那份分给其余的继承人
二.公证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
2、遗嘱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3、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代书遗嘱,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4]
准备材料:
财产凭证(如涉及房产,指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如公证人员认为老人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缺陷,可能影响遗嘱的效力的,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专业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办理时长:
如果材料齐全,公证处会很快安排公证员办理,办理过程中公证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顺利的话,1-2个小时就可以搞定。
收费标准:
遗嘱公证一般收费300-500元。
父母去世没有遗嘱房产怎样继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以父方去世为例,房产继承有以下需要注意的。
1、由于房屋的主人是你父母、虽然只有你父亲的名字、但房产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你妈妈将来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是:
父母的子女(你的兄弟姐妹)、平均分配房屋的产权及遗产
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等情况、可以多分
3、直接过户到一个子女身上,需要你的姐妹(你父母子女的协商同意后才能过户),
因为你父亲去世、他的遗产由他的妻子(你母亲)、你的兄弟兄弟姐妹及你的爷爷奶奶平均分配
4、需要的手续是你母亲本人和所有子女在场办理
继承房产过户流程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种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产权证明及其他凭证
(3)、户口簿及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继承方式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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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立遗嘱把房子给父母
想要把房子留给父母的话立遗嘱的方法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录音形式立遗嘱,不是情况危急的话不要订立口头遗嘱,因为一般情况下口头遗嘱是无效的。对于已婚人士来讲,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房产,就不能凭自己的意愿把房产全部留给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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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父亲生前没有遗嘱,母亲要立遗嘱只给其中一个儿子可以吗?
[律师回复] 父亲生前没有遗嘱,母亲要立遗嘱只给其中一个儿子是不对的。母亲只享有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讼。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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