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09-24
浏览10w+
朴恩泽律师
朴恩泽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服务:298人北京...事务所
专家导读 离婚冷静期是自我国的《民法典》生效之日起开始执行的。离婚冷静期的时长是法定的三十日,也就是说,如果是夫妻双方当事人想要办理离婚登记的,此时再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之后,是需要等待三十天的。
我国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一、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新的《民法典》是目前离婚冷静期的法律出处,其规定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夫妻双方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二、如何办理离婚登记?

1、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

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在我国的夫妻离婚的方式中,此时是包括两种的,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但是我国的《民法典》中新增的离婚冷静期的制度,是只适用于我国的协议离婚的,如果是双方当事人选择诉讼离婚的,此时是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的适用的。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7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我国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一键咨询
  • 161****73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城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6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2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丰台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庆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城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兴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城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0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3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1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4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7****37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2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兴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2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城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兴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1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0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2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7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顺义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庆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州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3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房山区177****174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平谷区135****520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西城区156****384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离婚冷静期多久开始执行
《离婚冷静期的实施时间》规定,自《民法典》施行起,离婚冷静期为一个月。期间可撤回离婚申请,否则一个月后可继续处理离婚事宜。冷静期自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算,30天内可申请撤回复议。60天内需申请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需双方自愿达成书面离婚协议并提交至婚姻登记机关启动程序。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我国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执行嘛?
我国离婚冷静期不是强制执行的,离婚冷静期只是协议离婚中的一个期限规定。在我国,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的时候,冷静期一般需要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现行法律对离婚冷静期并未作出规定。司法实践中,存在部分以通知的形式,给予当事人双方一定的期限,冷静考虑双方的婚姻关系。具体期限多久因目前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故由办案法官根据具体的案情具体确定。 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为促使当事人约束情绪、理性诉讼,或者帮助当事人修复情感、维护婚姻,可设置一定期限的冷静期。当事人在冷静期内达成和解协议的,可申请撤诉或者申请人民确认。当事人在冷静期内有家庭暴力、转移财产、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情况的,应及时终止冷静期。 其中,当事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情绪过于激动,不能理性表达意见,认为继续开庭将显著激化矛盾的,可以决定设置情绪约束冷静期。设置情绪约束冷静期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期限结束后,应当继续开庭审理。在情绪约束冷静期内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劝导,或者邀请专业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67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7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我国离婚冷静期强制离居执行吗?
我国离婚冷静期不是强制执行的,夫妻双方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协议离婚冷静期开始执行了吗?
《民典法》现在已经开始正式实施了,所以离婚冷静期也开始执行了,申请协议离婚的必须是双方到民政局去申请登记离婚,并且在三十天内没有到民政局再去登记的,视为自动撤销离婚申请。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7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新的《民法典》是目前离婚冷静期的法律出处,。其规定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夫妻双方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冷静期需要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现行法律对离婚冷静期并未作出规定。司法实践中,存在部分以通知的形式,给予当事人双方一定的期限,冷静考虑双方的婚姻关系。具体期限多久因目前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故由办案法官根据具体的案情具体确定。 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为促使当事人约束情绪、理性诉讼,或者帮助当事人修复情感、维护婚姻,可设置一定期限的冷静期。当事人在冷静期内达成和解协议的,可申请撤诉或者申请人民确认。当事人在冷静期内有家庭暴力、转移财产、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情况的,应及时终止冷静期。 其中,当事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情绪过于激动,不能理性表达意见,认为继续开庭将显著激化矛盾的,可以决定设置情绪约束冷静期。设置情绪约束冷静期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期限结束后,应当继续开庭审理。在情绪约束冷静期内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劝导,或者邀请专业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67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我国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