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纠纷开庭程序是:
1、诉讼主体核实及权利告知。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双方当事人就其主张的事实向法庭和对方当事人举证,由对方当事人就举示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3、法庭辩论。
4、调解。
5、宣判。
二、开庭的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合伙合同发生纠纷,双方私底下无法解决,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并且作出判决。首先人民法院需要在开庭的时候核实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之后,就需要告知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紧接着还需要完成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开庭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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