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转移需要什么手续?
进行债权转让,当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之后,需要签订书面的债权转让协议,然后通知债务人,再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注意,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则债权转让不具法律效力。
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1、签订协议。
2、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不发生效力。
3、有些转让债权的行为需要办理有关手续。
二、债权转让有哪些生效条件?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在司法实践中,有人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而转让债权。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如经对方承诺,则成立新合同,已不属于债权转让的范畴。
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转让无效。合同被撤销后,受让人已接受债务人清偿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原债权人。
三、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有哪些
1、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但是,如果债权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受让人凭债权转让凭证通知债务人也未偿不可。
2、通知方式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书。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在我国的债权债务的关系中,此时是可以发生债权的移转、债权的继承等情形的,拿债权的移转来说,此时在债权移转的时候,原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的债权转移协议是需要通知债务人的,如果没有通知,此时债务人向原债权人清偿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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