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知识产权投诉怎么处理?
收到知识产权投诉应当是对此进行调查,然后确定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之后,就是对此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他人投诉知识产权侵权的,当事人可以与投诉人协商解决,尽量不要走司法的程序。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知识产权救济手段是什么?
(一)行为保全
知识产权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妨碍其实现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作出一定行为等措施。
(二)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在提起诉讼之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以避免当事人在判决前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知识产权人可以在起诉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三)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有可能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采取措施对证据进行保护,以保证其证明力的一项措施。
一旦发现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完全是可以向当地的知识产权等相关部门来投诉举报,并且相关机关在接到投诉举报之后,就需要尽快地对于案件来进行调查,如果经过认定,构成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应当及时的责令对方承担侵权责任,比如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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