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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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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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事人如果是想要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供购房合同和其他购房的证明来提取公积金。如果当事人想要翻修自己的住房,那么它必须要提供行政主管的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如果当事人已经退休,那么他要提供自己的退休证明,才能够提取。
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条件有哪些?

一、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条件有哪些?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南宁住房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所以当事人如果是想要用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房子,那么当事人如果是没有退休的,必须要提供自己的购房合同或者是其他的证明,如果当时已经退休,必须要提供自己的退休证明,而且当事人如果是和以前的单位,已经没有了劳动关系,那么当事人必须要提供未就业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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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政策
单笔贷款最高金额同时按以下三个条件核定:1、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贷款限额。2、严格按照缴存余额规定的倍数发放个人贷款。3、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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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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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
单笔贷款金额占所购房产总价的最高比例(含转按揭贷款)按照家庭已有住房套数区别设定。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产总价的70,所购家庭首套房为二手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60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产总价的40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的职工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转按揭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房产原价的70,且不得超过评估价的60。
3、关于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家庭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家庭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按委托贷款合同约定调整,定向贷款利率同时按委托贷款合同补充协议约定调整。
4、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期限
单笔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为60岁,女职工为55岁)。其中,房龄超过15年的二手房,贷款期限加房龄不得超过30年。具体贷款期限应在规定范围内,结合借款人意愿、年龄、家庭收入综合确定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借款人,设定贷款期限时,其法定退休年龄可延长5年计算。
5、关于郑州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月还款额占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60。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还款额应当不超过夫妻双方缴存基数和的70未婚、未再婚的,应当不超过借款人的缴存基数共有权人的缴存基数可与借款人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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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的住房公积金能再河南买房用吗
[律师回复] 临沂市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手续如下: 一、借款人申请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二、申请资料审核贷款经办人员应按下列要求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内容完整规范、证件齐全有效、资料真实合法:? (1)审查购房合同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是否真实、 合法、齐全;? (2)贷款经办人员应至少与借款人接触一次,通过了解借款人当前居住条件及此次购房的首付能力,判断其购房目的及拥有意愿;? (3)通过审查借款人的职业、工作年限、家庭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等信息,判断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审查担保人的身份证明、书面担保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个人征信等情况;? (5)经借款人授权,通过人民银行个人信用库系统查询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情况,审查是否存在不良记录、借款人是否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等情况。 三、贷款申请审批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自收到贷款申请及要件资料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市中心在2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时限最多不超过3个工作日。 四、审批结果通知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应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贷款一经审批,各分支机构须将借款人及配偶、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予以冻结。 五、发放贷款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根据审批结果,向受托银行出具《委托贷款通知单》。受托银行在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借款人办妥抵押担保手续后,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委托贷款资金划入受托银行的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受托银行在2 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扩展资料:临沂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贷款对象是指在市公积金核心各分支机构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临沂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 3、在临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积金核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同意按照本办法及《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积金核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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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容易提取吗
1、5年以内买的房,可以提取公积金。2、患九种重大疾病的,半年可提取一次。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九种重大疾病的,半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两年内实际个人支出金额(扣除医保已报销部分,两年内累计提取不得超过实际个人支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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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河南省贷款吗
[律师回复] 可以。
一、需要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不同省市区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房管局。有些城市只限省、区内异地贷款,有些城市只支持跨省互贷地区,也有部分城市表示支持全国异地贷款,当然也有少部分城市不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流程:
首先,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然后,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三、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四、公积金异地贷款对象: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扩展资料:
一、贷款对象
1.购买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楼盘,需要购房贷款的。
2.购买按规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3.购买房地产交易市场具有产权的二手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4.因在本市城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建房贷款的;
5.为配合政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经银行认可的其他购房贷款项目。
二、贷款额度按现行政策规定,基本公积金贷款每户不超过10万元或不超过帐户储存总额的15倍,补充公积金贷款每户不超过3万元或储存余额的2倍。两项公积金都缴存的职工,贷款最高额不超过13万元。并且不超过总房价的80 ,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购买二手住房或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额不超过总房价的50 ,最长期限10年。但主贷人的贷款年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5年。购买一级市场住房和自建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5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购、建住房总价的70;购买二手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8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评估价值的50。
1.贷款额度的确定,按照不得高于借款人(含配偶)还款能力的系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35×贷款年限(如借款人配偶未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其公式中的工资月收入不包括配偶方)。
2.借款人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建房总价的50。
3.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由贷款行及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以上规定,结合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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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为单位和职工各8%-12%。其中,省直行政、全供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2%,其他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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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可以在河南省用吗
[律师回复]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3.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
4.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6.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7.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
8.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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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1、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贷款限额。2、严格按照缴存余额规定的倍数发放个人贷款。3、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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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出生,2017年6月3号从大学毕业后回到家,7号中午自己在家吃中饭时误食了浸泡时间有两天多的木耳引起了食物中毒,8号早晨去河南省濮阳市红十字医院就医,我们一直告诉他们大夫说孩子是误食了霉变的木耳引起的中毒,他们的大夫确说吃木耳不可能中毒,就直接确诊孩子是急性胃肠炎,一直在止呕、止泻上下药,到8号下午3点左右时孩子出现全身麻木,他们大夫也没有给孩子进行排查,就是说为什么会发麻,如果只是急性胃肠炎孩子怎么会出现全身麻木呢?他们大夫5、6个在孩子床前也没有一个提出来给孩子排查一下,到底是什么原因,只是把液体给停了,然后孩子出现了气喘,他们医院的主治医师杨香玲说孩子是呼吸碱中毒,也没有给孩子做进一步的检查,紧接着孩子说胃一直在跳,大夫给孩子听诊了一下,说这是血管在跳,也没有进一步的排查,到第二天上午孩子病情不见好转,10点左右大夫给孩子做了一个血气(后来才知道,血气这种检查能查出来PH值与乳酸的值,从这上面能看出来是不是中毒,这是判断是不是中毒的一个重要的方法)的检查,查出来后才看到孩子病情的严重性,马上给我们说孩子必需转院,这时候就抓紧联系濮阳市人民医院,11点多转入人民医院急救科进行急救,大夫说就这时的PH值与乳酸的指标基本上是已经判定孩子很难抢救过来,已经晚了,我们给医院讲只要是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也得抢救,然后进行了紧急的抢救,孩子在到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后几分钟就出现了休克,抢救过后在ICU内进行了监护,只是到后来,孩子还是没能挺过来,在10号凌晨1点多离开了我们。 现在红十字医院一直说他们没有责任,我只是想问一下他们,如果在入院急诊时给孩子查一下中毒的指标或者是在住院后查一下,退一万步说,如果在孩子出现全身麻木时查一下,或者是说孩子是呼吸碱中毒时查一下中毒的指标,是不是就可以把孩子的命给留下来了,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就不会让一个风华正茂的211大学的毕业生失去生命,就不会让一个妈妈、爸爸永远生活在痛苦中。
[律师回复] 您好,此事医院存在过错或者过失。建议搜集相关证据,医疗凭证、录音录像、证人证言到法院进行医疗纠纷诉讼。具体情况详细可以电话联系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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