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如何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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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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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济南市土地管理部门政策要求,对于济南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征收标准按照市区土地6-20元每平方米每年,县及县级市采取8-10元每平方米每年,建制镇及工矿区5元每平方米每年,不同地区土地分成不同的等级标准,征收的税费存在一定的高低差异。
济南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如何规定?

一、济南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如何规定?

济南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如下所示:

1、市区:一等土地20元/平方米,二等土地16元/平方米,三等土地8元/平方米,四等土地6元/平方米。

2、县及县级市:一等土地10元/平方米,二等土地8元/平方米。

3、建制镇及工矿区:5元/平方米。

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是什么?

1、土地使用税,指在城市、县城、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以实际占用面积为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2、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以有偿占用为特点。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区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

3、城市,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指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集中,符合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4、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服。城市、建制镇的征税范围,由各级政府划定。

三、工业用地土地使用税一年缴纳几次?

1、土地使用税按面积缴纳,每季度缴一次。

2、房产税计税基数问题:不单单是固定资产下的房产项目记载金额,应加土地购置价、开发土地成本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及印花税、办证费,再加核心空调、智能化楼宇设备、新建建筑物初次装修费、采暖锅炉等与房产不可分割的设备、给排水、采暖、消防设备价值。

3、土地纳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时有一特殊情况:宗地容积率低0.5的,按房产面积的2倍计算并确定房产原值的地价外,宗地容积率高于0.5的,一律按地价全额计入房产税。

综上所述,济南市地方政策跪地中将本市土地划分成为三个片区,每个片区的土地税收根据土地等级执行不同的标准,其中市区的土地使用税还执行四个标准,最高是每平米20元。使用土地的企业或者个人都应该按照规定缴纳税费,当然,如果开发商在商品房项目中承建廉租房等配套工程,可以按照比例减免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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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 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在理论上可区分为对绝对矿租课征的一般资源税和对级差矿租课征的级差资源税,体现在税收政策上就叫做“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即:所有开采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都应缴纳资源税;同时,开采中、优等资源的纳税人还要相应多缴纳一部分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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