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和信用卡逾期优先哪一个?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7人
专家导读 当然是先换信用卡,因为信用卡一般都是和央行的征信系统联网的。如果信用卡逾期,银行会将逾期记录上传到征信系统。一旦上了征信系统,基本上不可能在银行再贷款。而且逾期的情况越严重,影响越大,所以我们最好优先还信用卡。

  一、网贷和信用卡逾期优先哪一个?

  当然是先换信用卡,因为信用卡一般都是和央行的征信系统联网的。如果信用卡逾期,银行会将逾期记录上传到征信系统。一旦上了征信系统,基本上不可能在银行再贷款。而且逾期的情况越严重,影响越大,所以我们最好优先还信用卡。

  然而,一些在线贷款平台也与信用调查联系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钱可以先归还一部分,然后联系银行和在线贷款平台的服务,告诉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有些困难,希望协商还款。简而言之,贷款随时还清,当你无法偿还时,你可以先找到父母、朋友和其他营业额,然后慢慢偿还他们的钱。

  二、网贷和信用卡逾期哪个更严重

  网贷和信用卡逾期肯定是信用卡比较严重的。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信用卡逾期严重的,可以由银行起诉。一旦被法院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就需要面对牢狱之灾,并承担相应的罚款。

  逾期网贷一般不与央行征信系统联网,不会有不良影响,但逾期利息也很多。建议无论是使用网贷还是信用卡,都要避免逾期。

  三、网贷逾期多久?

  网上贷款逾期多久,一般需要看网上贷款机构是否接入了中央信用调查系统。如果没有,无论逾期多久,只要平台不起诉,都不会进入信用调查系统。但一般网上贷款也有自己的信用调查系统,逾期将进入黑名单,以后基本上不可能申请网上贷款。

  据了解,目前网上贷款市场上的一些网上贷款也与中央信用调查系统联网。如果逾期不处理,平台也会给出几天的还款宽限期。不同平台的具体时间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来说,在三天左右,信用调查系统将超过此时间。

  情况特殊,可点击右侧咨询按钮。律图网提供专业律师答疑,帮您解决还款问题,让您回归正常生活。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2千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2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网贷和信用卡逾期优先哪一个?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5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1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5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4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6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3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8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1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7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0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4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1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3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1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1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网贷和信用卡逾期优先还哪个
应该同时偿还网贷和信用卡债务,网贷和信用卡逾期要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没有轻重之分的,如果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贷款和信用卡债务,可以分别偿还,欠款人必须向网贷平台和发卡行表明个人的还款意愿。
10w+浏览
利息保护优先还是本金优先
[律师回复] 1.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各方具体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数额到底如何确定以及债的履行顺位(债的清偿抵充)问题,往往是实务中的难点问题。
2.浙江省高院出台了一个《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3.《意见》第25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除借款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或者违约金;
(三)借款本金。债权人主动放弃前述偿债顺序利益的,法院应当予以尊重。
4.可见该规定是一个原则性规定,可因债权人的自由选择而排除适用。此外,通过对条文的研读可以发现,《意见》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将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违约金等都算作在内,至于本金即使不能完全清偿,但至少债权存在便仍有日后继续偿还的可能。
5.《意见》对其他情形债权的顺位履行或许有意义,但是在非法集资案中收效甚微。因为债务人如果能够正常偿还本息,根本不可能案发。
6.大量的债务无法偿还,逼迫担保人代为偿还。利益格局严重对立冲突,甚至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下,是否还应当按照足额保护债权人权益的思维判定,着实有相当大的探讨必要。
7.既然刑事判决已经认定其刑事违法性,借款合同亦应被认定无效,无效的合同在追究赔偿责任或者缔约过失责任之时,更多的是将各方损失降低至合同缔结之前的状态。如果此时仍然将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利息顺位前置于本金,客观上不具有可行性,实质上也缺乏公平合理性。
8.基本前提是,非法集资不同于普通的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案件中债务人有限的偿债能力,决定了《意见》在该特定的法律关系上不具有可操作性。非法集资中通常都是债权人和担保人为了获取高额利息而被卷入其中,造成集资款无法返还的重要原因是利息过高,资金链难以维系。
9.如果民事判决认可此种过高利息,有纵容非法集资之嫌,因为刑事判决已经否定其行为的有效性,而民事判决依然认可高额利息的有效性,就会出现实质效果与认可其行为合法性基本一致的现象。
10.另外也容易使得各债权人之间权责分担上失衡。因为非法集资有先有后,贷款在先的债权人大多通过利滚利的方式,获得了不菲的经济利益,而为了维持资金的正常运转,债务人不得不继续非法集资,将后续借贷的债权人的资金作为利息支付给前债权人,利益链如此延伸下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遗赠和遗嘱那个优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若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存在,则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赠。只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只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协议办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利息保护优先还是本金优先
[律师回复] 1.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各方具体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数额到底如何确定以及债的履行顺位(债的清偿抵充)问题,往往是实务中的难点问题。
2.浙江省高院出台了一个《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3.《意见》第25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除借款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或者违约金;
(三)借款本金。债权人主动放弃前述偿债顺序利益的,法院应当予以尊重。
4.可见该规定是一个原则性规定,可因债权人的自由选择而排除适用。此外,通过对条文的研读可以发现,《意见》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将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违约金等都算作在内,至于本金即使不能完全清偿,但至少债权存在便仍有日后继续偿还的可能。
5.《意见》对其他情形债权的顺位履行或许有意义,但是在非法集资案中收效甚微。因为债务人如果能够正常偿还本息,根本不可能案发。
6.大量的债务无法偿还,逼迫担保人代为偿还。利益格局严重对立冲突,甚至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下,是否还应当按照足额保护债权人权益的思维判定,着实有相当大的探讨必要。
7.既然刑事判决已经认定其刑事违法性,借款合同亦应被认定无效,无效的合同在追究赔偿责任或者缔约过失责任之时,更多的是将各方损失降低至合同缔结之前的状态。如果此时仍然将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利息顺位前置于本金,客观上不具有可行性,实质上也缺乏公平合理性。
8.基本前提是,非法集资不同于普通的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案件中债务人有限的偿债能力,决定了《意见》在该特定的法律关系上不具有可操作性。非法集资中通常都是债权人和担保人为了获取高额利息而被卷入其中,造成集资款无法返还的重要原因是利息过高,资金链难以维系。
9.如果民事判决认可此种过高利息,有纵容非法集资之嫌,因为刑事判决已经否定其行为的有效性,而民事判决依然认可高额利息的有效性,就会出现实质效果与认可其行为合法性基本一致的现象。
10.另外也容易使得各债权人之间权责分担上失衡。因为非法集资有先有后,贷款在先的债权人大多通过利滚利的方式,获得了不菲的经济利益,而为了维持资金的正常运转,债务人不得不继续非法集资,将后续借贷的债权人的资金作为利息支付给前债权人,利益链如此延伸下去。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02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优先股的股东有哪些优先权利
[律师回复] 对于优先股的股东有哪些优先权利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普通股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种类的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公司在完全支付约定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利主要如下:
(1)股利分配的优先权。对一般规定优先股细则发放,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基本的股息红利,
(2)分配剩余资产的优先权。公司宣布清算或者破产时,优先股股东可以在普通股股东之前取得剩余资产的偿还权。
(3)有限投票权。优先股持有人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管理,也没有表决重大决定的权利。然而,在涉及优先股东的权利和利益时,他们有选举权。
(4)赎回权。优先股与公司债券的主要区别不是退出。然而,许多公司章程规定了优先股赎回条款,即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可以以一定幅度的优先股价格收购发行优先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2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遗嘱和遗赠哪个更优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遗赠与遗嘱的效力是相同的。那究竟应该按照遗嘱还是遗赠执行呢,可以先审查一下哪一个有效,自然可以得到执行的是有效的。若二者都有效的话,通常情况下应该是优先执行最后订立的那一份。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什么是优先权,如何认识优先权?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是优先权,如何认识优先权?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优先权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优先权并非单独存在的一类权利,而仅是对某些权利的法律效力的加强,其性质仍未完全脱离其所强化的权利本身的性质。被法律赋予优先受偿效力的特种债权虽具有物权的某些效力特点,但其与抵押权、质权等典型担保物权在立法目的、特性、成立要件、基本规则等方面有重大差别,不宜相提并论。鉴于优先权既不同于普通债权,也与典型担保物权的特性不完全相同,因此可将其定位为准担保物权。如何认识优先权优先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也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以支配标的物的价值为内容,但它与其他担保物权相比较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优先权是出于立法政策上的考虑而规定的,它的用意是对个别的特殊种类的债权加以特别保护。就所担保的债权而言,优先权所担保的债权,与其他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相比具有特殊性,所以理论上将享有优先权的债权称为“特种债权”。从表面上看,这种特殊性体现在优先权所担保的债权的性质或发生原因的法定性。例如《法国民法典》第2095条规定:“优先权为按照债务的性质给与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抵押权人在内受清偿的权利”。《阿尔及利亚民法典》第982条也规定:“优先权为法律考虑特定债权的性质赋予的优先受偿权”。又如《日本民法典》第306条规定:“有因下列各项原因产生的债权者,于债务人的总财产上有先取:
1.共益费用;
2.受雇人的报酬;
3.殡葬费用;
4.日用品的供给”。再如《意大利民法典》第2745条规定:“先取是法律鉴于债权原因而赋予”。显然,立法者在考虑赋予哪些债权以优先权保障时,非常重视债权本身的性质或发生原因。然而,从更深的层次上观察我们可以发现:这些所谓的“特种债权”都与一定的价值观念或社会政策密切联系。换句话说,优先权的立法目的就是在于从法律上直接破除债权平等原则,使特种债权获具有优于一般债权的地位。而特种债权与一般债权的区别之处就在于:除债权人的清偿利益外,赋予特种债权以优先权还体现了公平、正义等法律与社会理念以及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立法政策。例如,税收优先权体现的是对公共利益、社会利益的保障;工人工资优先权、受害人赔偿金优先权体现了社会公平理念;丧葬费用优先权、食品医疗供给费用优先权实现着人权至上的理想;诉讼费用、清算费用、财产保全费用优先权则发挥着保护共同利益、集体利益的作用;动产及不动产买卖优先权、旅店主优先权、承运人优先权起着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增强交易信用的社会价值。总之,法律设立优先权制度并不是出于立法者的想象或创造,而是基于保护特种债权以及体现在这些特种债权之上的社会理念与价值的需要。它以破除债权平等原则为手段,实现着更高层次的公平、正义。优先权这一立法目的的达成,它的前提就在于优先权所担保债权的特殊性。因此,物权法中是否应当规定优先权不决定于优先权是否是立法政策考量的结果,而决定于这种立法政策的考量有无必要。实际上,对于优先权所担保的特种债权,即使在不设优先权制度的国家,也是需要采用其他制度来保障的,比如法定抵押权、法定质权等。不过,从立法政策和立法技术上考虑,法律更应当规定优先权,而不应采取其他的替代制度。依物权法定原则,当事人原则上不能创设法律上没有规定的物权。如果法律没有规定优先权,那么就不能成立或发生优先权,对于特种债权的特殊保护只能采取其他制度,这并非是一种最佳的选择。例如,就我国《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来说,不论是否承认优先权这一规定都是可以的,不过法律上如果规定优先权,承包人的该项权利就可以明确为优先权;如果不承认优先权,那么只能解释为法定抵押权或法定质权或留置权等等。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02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优先股的股东有什么优先权利
[律师回复] 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普通股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种类的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公司在完全支付约定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利主要如下:
(
1)股利分配的优先权。对一般规定优先股细则发放,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基本的股息红利,
(
2)分配剩余资产的优先权。公司宣布清算或者破产时,优先股股东可以在普通股股东之前取得剩余资产的偿还权。
(
3)有限投票权。优先股持有人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管理,也没有表决重大决定的权利。然而,在涉及优先股东的权利和利益时,他们有选举权。
(
4)赎回权。优先股与公司债券的主要区别不是退出。然而,许多公司章程规定了优先股赎回条款,即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可以以一定幅度的优先股价格收购发行优先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抵押权和债权哪个优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抵押权和债权哪个优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优先股的股东有哪些优先权利
[律师回复] 一、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普通股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种类的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公司在完全支付约定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二、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利主要如下:
(1)股利分配的优先权。对一般规定优先股细则发放,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基本的股息红利,
(2)分配剩余资产的优先权。公司宣布清算或者破产时,优先股股东可以在普通股股东之前取得剩余资产的偿还权。
(3)有限投票权。优先股持有人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管理,也没有表决重大决定的权利。然而,在涉及优先股东的权利和利益时,他们有选举权。
(4)赎回权。优先股与公司债券的主要区别不是退出。然而,许多公司章程规定了优先股赎回条款,即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可以以一定幅度的优先股价格收购发行优先股。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02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优先股的股东包括什么优先权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普通股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种类的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公司在完全支付约定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利主要如下:
(1)股利分配的优先权。对一般规定优先股细则发放,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基本的股息红利,
(2)分配剩余资产的优先权。公司宣布清算或者破产时,优先股股东可以在普通股股东之前取得剩余资产的偿还权。
(3)有限投票权。优先股持有人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管理,也没有表决重大决定的权利。然而,在涉及优先股东的权利和利益时,他们有选举权。
(4)赎回权。优先股与公司债券的主要区别不是退出。然而,许多公司章程规定了优先股赎回条款,即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可以以一定幅度的优先股价格收购发行优先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2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租赁和抵押权哪个优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租赁和抵押权哪个优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救济权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可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另一种是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对于前一种转让,各国立法均没有限制,对于后一种转让,因可能影响到其他股东之间的人合联系及公司内部的相对稳定,故各国立法均从转让程序、转让价格以及赋予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等方面加以限制。例如法国《商事公司法》规定,只有在征得至少代表四分之三“公司股份”的多数股东的同意后,公司股份才可转让给与公司无关的第三者。并且,转让计划应通知公司和每个股东。日本《有限责任公司法》第19条第5项规定,不同意转让时,由股东会指定转让对象,其购买出资的价格依《商法》第204条之四规定。我国《公司法》也从转让程序上作出了规定,并赋予了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由此可推导出这样的立法原意:其他股东可以优先购买该出资,也可放弃优先购买该出资。相对于“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样的强行性程序规定,以及外国公司法中关于价格的强行性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优先购买权是一种可以选择的救济权利,易言之,优先购买权只是为了保持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和公司运转的稳定,法律赋予其他股东可选择的一种救济权利,就其他股东而言,如果其在明知的前提下,自愿放弃该优先权的行使,也是于法不悖的。 我们还可以假设这样的情况:若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当公司股东向公司外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公司股东明示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这样的约定是否有效笔者认为,只要公司股东在当初签约时没有出现欺诈、胁迫等情况,各股东也明示该权利的放弃对公司的人合性和公司的稳定运转并无影响,这样的章程约定是合法有效的。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02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贷款纠纷 > 网贷和信用卡逾期优先哪一个?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