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实体店购买商品,商家不给退货的,可以和商家协商,实在是无法协商的,可以要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或者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如果这些方法都无济于事,消费者本人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1、协商
双方首先通过协商,达成和解。
2、调解
包括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调解。
行政调解是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主持的调解。
用调解解决消费争议的范围和程序,一般没有严格的规定,但调解必须遵循合法和自愿原则。调解协议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调解不能强加于人,调解人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或必须达成协议。调解成功当事人之间要签订协议,但协议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也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实体店购买商品若有明确标识退换条件或时间的,可以要求退换,否则要证明商品损坏或瑕疵才能要求退换商家不同意退货,可以直接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保留小票等单据。
4、诉讼
当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各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解决产品质量民事争议的最后途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很严格的,如果是消费者想要退货的,此时经营者是要积极配合的,如果是因为质量问题等导致退货的,此时消费者也是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的,但是赔偿的数额是要在合理的范围内的,商家不赔偿的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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