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配合治疗造成损害后果在医院做的骨盆修复可以退钱吗?
不配合治疗造成损害后果的,在医院做骨盆修复的钱不能退。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行为的违法性;
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发生医疗事故怎么确定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的赔偿和以下因素有关: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医疗事故争议中做技术鉴定的流程有哪些?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患者不可以随便要求医院退钱,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关系不是消费关系,并不是患者向医院付了钱以后,治疗效果就一定得达到患者的要求,如果患者不能证明医疗机构有过失,退钱或者是相关的赔偿请求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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