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行摸底调查。征收项目正式启动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履行公示程序。
2、选定评估机构。
3、报请政府批准。确定评估机构后,房屋征收部门应拟定补偿方案,并报本级政府批准。
4、组织专家论证。
5、征求公众意见。
6、公布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补偿方案在征收范围内现场公布。
7、进行风险评估。
8、作出决定征收。区政府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情况、根据意见修改后的征收补偿方案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9、公布征收决定。
10、公布评估结果。
11、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足额发放补偿款。
二、家庭纠纷怎么处理?
三、因家庭纠纷拒不配合房屋拆迁怎么办?
可以申请法院强拆,但申请强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四、因家庭纠纷拒不配合房屋拆迁申请强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家庭纠纷和房屋拆迁并无直接关系,征地部门和产权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支付了补偿款之后,产权人就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搬迁义务,至于家庭纠纷,家庭成员之间可以根据造成家庭纠纷的具体原因,灵活选择相应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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