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首先,债权人起诉还钱,并申请执行借款人的住房,但是房子又属于夫妻共同住房的,可以先确定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有以下情形中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1、一方婚前借款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
2、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3、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借钱,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协议要求个人债务各自承担,也只对内具有效力,不得对抗第三人。
婚前的个人债务和财产都是属于个人的,另一方没有义务进行清偿,同样也没有权利分割对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就需要先确定清楚哪些是属于个人的债务,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债权人的利益,双方也不会因此而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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