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不还会拍卖房子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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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信用卡逾期不还是否会拍卖房子要看持卡人是否被起诉。如果持卡人被起诉了,银行方面胜诉,那么银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持卡人名下的财产,包括房子、车辆就会被查封用来偿还债务。但是有一个条件就是,逾期的金额是比较大的。
信用卡逾期不还会拍卖房子吗

一、信用卡逾期不还会拍卖房子

1、信用卡逾期会不会拍卖房子这个要考虑很多情况。

2、如果银行不起诉,那就不会进入诉讼程序,自然就不会有法院的拍卖程序,银行是不能直接拍卖债务人的房产的。

3、如果银行起诉了,银行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房产,但不能拍卖。

4、按照相关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是如果如果被申请人拒不还款,金额比较大的话,到了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要走评估、拍卖房产程序的。

二、信用卡欠款还不上,可以怎么办

(1)可以选择与该信用卡的银行进行协商还款。因为特殊原因导致无力偿还贷款,比如说残疾、失业、重大疾病等,可以提交资料让银行来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一般是可以协商还款的。

(2)主动联系发卡银行进行协商,申请停息挂账,看能否延长还款期限、分期偿还,银行是会酌情考虑的。

(3)向亲朋好友借钱还款,打下欠条,承诺在一定时间内一定把钱给还上,然后去把借来的钱先给贷款还上,待之后资金充足了,再还钱给亲朋好友,避免征信有影响。

三、协商还款会影响征信吗?

不一定影响征信。

1、如果持卡人在信用卡逾期和银行宽限期过后才开始与银行协商还款,即使银行通过了持卡人的信用卡协商还款申请,之前的不良信用记录已经产生,不可撤销,仍会影响持卡人的信用信息。

2、如果持卡人在信用卡过期或未过银行宽限期之前与银行协商,如果协商成功,那么银行会根据双方后续的约定要求持卡人按规定的方式进行还款。只要持卡人不再违约,就不会有不良信用记录,自然不会影响持卡人的信用信息。

信用卡逾期还不上,首先持卡人就需要支付高额的逾期罚息,违约金以及滞纳金,同时个人的征信记录也会受到影响。如果逾期时间超过3个月,银行2次以上催收都不还款,那么持卡人就会被起诉情节严重,涉嫌信用卡诈骗的话,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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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各地公安机关承办经济犯罪案件,必须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要正确区分诈骗、投机倒把、等经济犯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准确定性。凡属债务、合同等经济纠纷,公安机关绝对不得介入。
②严禁滥用收容审查手段。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对于不符合和公安部规定的收审条件的人,不得使用收审手段。对来华的外国人中犯诈骗罪或有重大经济犯罪嫌疑者,应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得采用收容审查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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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法院不能拍卖拍卖物,哪些法院不能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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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第二百四十六条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二百四十八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第二百四十九条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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