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还应承担清偿责任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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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不应承担清偿责任,只有在继承人接受继承的时候,该继承人才需要在其继承的范围内承担有限的清偿责任。如果是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在放弃继承权利的同时,也放弃了伴随继承权利而生的继承人义务。
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还应承担清偿责任吗?

一、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还应承担清偿责任吗?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继承权一经继承人为意思表示,即发生法律效力,故为单独行为。继承人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而且其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仅由其一方意思表示即可以成立,不需意思表示一致的达成,因此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继承权的放弃体现的是一种权利的放弃,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得放弃,除非权利的放弃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继承法律关系中的利害关系人为继承人与第三人,其中第三人主要是指债权人。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对其他继承人有利而无害,况且由于我国采取限定继承原则,继承权的放弃与继承权的接受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并不会产生多大影响。因此我国法律允许继承人放弃能够为其带来利益的继承权。

继承权的放弃作为一种权利的放弃,是继承人在不损害他人权利的情形下而为的法律行为,体现了民事主体按照其自由意志处分个人事务的意思自治原则。

二、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包括什么?

1、书面方式。

这是基本的方式。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被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将按无人继承的遗产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

放弃继承用书面方式表达,就更显慎重,而且有利于稳定被放弃的那部分遗产再转移的法律后果。实践中,用书面方式放弃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到公证机关输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

(2)亲自书写的弃权声明书;

(3)写给其他继承人的有明确的放弃继承意见表示的信件,等等。

2、口头方式。

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其中一种是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

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但这种放弃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还要在遗产分割之前作出,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那么该继承人就不需要承担清偿责任,但是也不能享有财产的分割,也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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