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提示风险交易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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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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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和信用卡中心取得联系询问风险提示的原因及时的进行解决。例如像持卡人更换手机号登录网上银行,或者突然出现大额交易,或异地交易行为等,尤其是经常在境内消费,没有报备就出现境外消费的情况,银行就会发送短信提示交易风险,部分银行还会直接联系卡友确认是否本人行为。

  一、信用卡提示风险交易怎么办?

  和信用卡中心取得联系询问风险提示的原因及时的进行解决。例如像持卡人更换手机号登录网上银行,或者突然出现大额交易,或异地交易行为等,尤其是经常在境内消费,没有报备就出现境外消费的情况,银行就会发送短信提示交易风险,部分银行还会直接联系卡友确认是否本人行为。

  二、哪些行为会导致出现信用卡提示风险交易?

  1、账户存在风险。

  像换手机号登录网上银行,或者突然出现大额交易,或异地交易行为等,尤其是经常在境内消费,没有报备就出现境外消费的情况,银行就会发送短信提示交易风险,部分银行还会直接联系卡友确认是否本人行为。

  2、刷卡商户有风险。

  POS机刷信用卡标准费率是0.6%,因为手续费是由商家承担的,很多商家就会使用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费率低的POS机,这时候就很容易出现跳码现象。这种情况也可能会引起银行的怀疑,认为持卡人有违规用卡行为,从而发送风险交易短信。

  3、非正常营业时间刷卡。

  商户的正常营业时间都是早上8点到晚上9点左右,最迟不超过晚上十点,当然除24小时便利店、宾馆等外。如果卡友在这时间段以外进行刷卡消费,比如说半夜刷珠宝店等行为,那么也会收到银行的风险交易提示。

  三、避免出现信用卡提示风险交易的原则有哪些?

  1、消费场景多元化,不要总依赖同一类型的商户,或者是同一台POS机,最好是衣食住行全面覆盖;

  2、支付方式多样化,除了直接刷卡,还可以线上支付、扫码付等;

  3、消费金额要合适,每个月多笔小额,偶尔几笔大额,关键是刷卡金额得和商户类型相匹配;

  4、及时还款不逾期信用卡逾期不是小事,同样也会被银行认为是交易风险,重要的是会影响信用,甚至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信用卡提示风险交易的情况下一定要谨慎的对待,不能进一步的继续操作现有的危险行为,避免因为风险行为导致出现其他的经济损失,这会对自身的合法权益造成非常负面的影响。在不知道什么原因引起的时候,可以和银行取得联系询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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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提示风险交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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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提示风险交易怎么办
及时和信用卡中心取得联系询问风险提示的原因,或者协商解除交易风险。信用卡中心的风险交易提醒是为了保证持卡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避免上当受骗出现不必要的损失,是十分必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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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有一个问题一直不明白,相信万能的大家应该会懂得吧,我想问下关于二手房交易流程和风险提示应该注意那些问题呢?
[律师回复] 对于“二手房交易流程和风险提示应该注意那些问题呢?”回答如下
二手房贷款交易流程第一步、 签约,买卖双方签署建委、工商局
二手房贷款交易流程第二步、 签贷款合同,买卖双方到中信营业网点签署贷款合同,需要买卖双方、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并且带齐以上材料,买方还需备齐首付款。
二手房贷款交易流程第三步、 评估,中信安排评估公司上门评估,业主配合即可。
二手房贷款交易流程第四步、 网上签约,签约中心委派专人陪同双方到建委网签窗口网签,网签价格要保证客户贷款要求。
二手房贷款交易流程第五步、 审核,中信根据买卖双方提供材料结合评估报告和网签合同进行审核。
二手房贷款交易流程第六步、 批贷,审核完毕决定是否批贷,以及批贷金额,出具批贷承诺函。
二手房贷款交易流程第七步、 过户,签约中心安排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之前,需要买卖双方对大额物业费用进行提前交验;过户当天需要先到地税局按照网签合同交易额缴纳各项税费。买方当天可以领取建委开具的领证通知单、和地税局开据的契税票
二手房贷款交易流程第八步、放款,中信承诺过户完毕3个工作日内放款给卖方。
二手房贷款交易流程第九步、物业交割,过户完毕双方交接房屋,一般为过户当日,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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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税收风险提示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接受风险提示服务需要先上传相关信息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进行的,需要首先采集纳税人的财务数据、税收优惠事项等有关信息,纳税人应当提前一天将本企业的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等信息报送至税务机关。纳税人之前已经完成以上信息报送的,无需重复报送。
二、纳税人有是否接受风险提示服务的选择权在互联网上填报完成年度报表后,如果选择“风险提示服务”功能,系统就会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数据和信息进行风险扫描,并在较短的时间内(一般不超过30秒),系统将风险提示信息反馈给纳税人。
三、纳税人对系统反馈的风险提示信息,可以选择修改,也可以选择忽视申报系统只提示风险,不会强行阻碍申报,纳税人获得风险提示信息后应当对有关风险点进行审核,如果审核发现确有问题应当立即修改;如果发现相关数据核算清楚,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以不做修改。但因为保留这类风险可能受到税务机关关注,进而对企业开展纳税评估或税务检查,企业需要注意保存好有关证据以备陈述申辩使用。
四、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建立了“申报、扫描、提示、修改”网络服务闭环,纳税人在正式申报前可多次重复以上环节,且通过互联网即可完成所有操作如果纳税人选择“申报”功能正式申报且税款已扣缴,发现申报数据错误,则只能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申报。因此,纳税人选择“申报”要慎之又慎,需要实现对系统提示的全部风险点逐一排查,作出修改或保留的结论,并留存好相关证据,之后再上传申报信息。如果上传申报信息后又有需要修改的事项,只能到办税服务厅人工修改,影响工作效率。需要注意,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税额、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所提示的风险信息仅供纳税人参考。因此纳税人一切申报数据必须保证真实准确,既不能对风险提示置之不理,不作核实,也不能盲目按照风险提示的要求扭曲事实,随意修改,以致发生虚假申报,造成新的税收风险。
民间借贷的风险提示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的风险提示有哪些
1.出借资金应当保存好证据
2.慎重担当保证人
3.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4.远离非法集资
5.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6.千万记住不要超过时效
7.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借款要慎重
8.虚假诉讼要追究法律责任
一、出借资金应当保存好证据
对于民间借贷的证明,包括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出借资金,最好出具书面借条,同时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固定款项交付的证据,以免事后就是否出借资金发生扯皮。
二、慎重担当保证人
在借条上以保证人名字出现的,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而非仅仅是见证人,在债务人违约不归还借款时,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三、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出借人在出借资金时,约定高额利息的,对于年利率超过24%的不予保护。
四、远离非法集资
借款人如果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借款,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等犯罪。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应当调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审查借款人是否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特别是参与P2P借款交易中,应当加强资信审查,防止P2P平台公司卷款跑路。
五、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因不正当男女关系引发的分手费、“找关系、托人情”引发的请托费用、因赌博引发的赌债等属于非法债务,即使签订借条,也不受法律保护。
六、千万记住不要超过时效
出借人在借款到期后应当积极主张债权,如果出借人在借款期满后两年内从未主张过债权的,借款人可以主张时效已经超过而不归还借款。
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借款要慎重
出借人应当采用抵押等法定的担保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出借人仅仅与借款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扣留房产证等方式担保借款的,一般应按民间借贷关系处理。当事人主张将买卖合同标的物拍卖,以偿还借款的,可以支持。
八、虚假诉讼要追究法律责任
离婚诉讼中,配偶一方与第三人虚构债务,要求配偶他方承担责任的,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假借离婚逃避债务的,仍应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对于查明属于虚假诉讼的,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民间借贷的风险提示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的风险提示有哪些
1.出借资金应当保存好证据
2.慎重担当保证人
3.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4.远离非法集资
5.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6.千万记住不要超过时效
7.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借款要慎重
8.虚假诉讼要追究法律责任
一、出借资金应当保存好证据
对于民间借贷的证明,包括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出借资金,最好出具书面借条,同时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固定款项交付的证据,以免事后就是否出借资金发生扯皮。
二、慎重担当保证人
在借条上以保证人名字出现的,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而非仅仅是见证人,在债务人违约不归还借款时,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三、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出借人在出借资金时,约定高额利息的,对于年利率超过24%的不予保护。
四、远离非法集资
借款人如果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借款,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等犯罪。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应当调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审查借款人是否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特别是参与P2P借款交易中,应当加强资信审查,防止P2P平台公司卷款跑路。
五、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因不正当男女关系引发的分手费、“找关系、托人情”引发的请托费用、因赌博引发的赌债等属于非法债务,即使签订借条,也不受法律保护。
六、千万记住不要超过时效
出借人在借款到期后应当积极主张债权,如果出借人在借款期满后两年内从未主张过债权的,借款人可以主张时效已经超过而不归还借款。
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借款要慎重
出借人应当采用抵押等法定的担保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出借人仅仅与借款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扣留房产证等方式担保借款的,一般应按民间借贷关系处理。当事人主张将买卖合同标的物拍卖,以偿还借款的,可以支持。
八、虚假诉讼要追究法律责任
离婚诉讼中,配偶一方与第三人虚构债务,要求配偶他方承担责任的,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假借离婚逃避债务的,仍应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对于查明属于虚假诉讼的,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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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提示风险交易怎么解除
在大型超市刷卡、控制刷卡的数额、增加刷卡的次数。信用卡使用的过程当中,持卡人收到了短信提示存在风险交易,要第一时间的与银行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询问清楚原因,与银行协商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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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离婚案件中的诉讼风险提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超过诉讼时效或追溯时效。具体表现在受胁迫一方行使婚姻撤销权的诉讼和家庭暴力致使伤害的案件中。撤销婚姻之诉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家庭暴力造成伤害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适用《民法》的规定,也就是一年。家庭暴力造成伤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或者有遗弃、虐待、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犯罪行为的,追溯时效适用《刑法》的规定。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是委托人不懂得法律相关规定,没有及时行使权利;其次是律师接受委托时审查不仔细,没有认真了解案情,或者片面听信当事人的陈述,没有要求其提供充分证据以至草率立案。第
二、举证不能的风险。这种风险的原因主要在于委托人,一是委托人是家庭暴力受害者,却没有及时就诊、对伤情拍照,固定证据;二是委托人是离婚案中无过错方,却没有取得过错方有过错的证据材料,因此无法索要赔偿。这种情况是非常普遍的,在大多数离婚案中,获取一方与他人非法同居的证据难度都比较大,证人难找,其他证据又少;三是委托人欲告配偶重婚,没有取得充分证据证实被告方的犯罪行为的。由于律师原因造成的举证不能主要是委托人自己取证不能,但提供了调取证据的线索且律师可以依法调取,而律师却没有及时依法调取,致使举证不能。还有一种是证人不能出庭所导致的举证不能。第
三、超过举证期限提交证据。造成举证超期的主要原因一是委托人没有及时提供证据材料,二是承办律师的过失,忘记举证期限;三是律师自行调取证据时间过长,又没有及时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导致获得调取的证据时举证期限已经届满。第
四、诉讼费过高的风险。主要是离婚案中无过错方索赔数额过高,不能被法庭判决支持,反要支付相当高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等费用。第
五、对案件性质认定失误导致败诉的风险。这主要是对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行为的性质认定,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妄自认定为重婚而告诉,审理后不会使对方遭到刑事处罚,也就是要承担败诉的风险。第
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风险。确切地说,这是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对刑事案件受害人权利保护的一个空挡。在涉及婚姻家庭的刑事案件中,如重婚、故意伤害(家庭暴力造成的轻伤或重伤)、虐待、遗弃、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犯罪行为,不仅触犯《刑法》,而且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尤其是使被害人在精神上遭受重大损失和折磨,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不能再单独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这就使被害人的被侵犯的权利无法得到补偿。更多相关知识可咨询鄢陵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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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风险提示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的风险提示有哪些
1.出借资金应当保存好证据
2.慎重担当保证人
3.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4.远离非法集资
5.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6.千万记住不要超过时效
7.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借款要慎重
8.虚假诉讼要追究法律责任
一、出借资金应当保存好证据
对于民间借贷的证明,包括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出借资金,最好出具书面借条,同时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固定款项交付的证据,以免事后就是否出借资金发生扯皮。
二、慎重担当保证人
在借条上以保证人名字出现的,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而非仅仅是见证人,在债务人违约不归还借款时,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三、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出借人在出借资金时,约定高额利息的,对于年利率超过24%的不予保护。
四、远离非法集资
借款人如果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借款,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等犯罪。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应当调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审查借款人是否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特别是参与P2P借款交易中,应当加强资信审查,防止P2P平台公司卷款跑路。
五、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因不正当男女关系引发的分手费、“找关系、托人情”引发的请托费用、因赌博引发的赌债等属于非法债务,即使签订借条,也不受法律保护。
六、千万记住不要超过时效
出借人在借款到期后应当积极主张债权,如果出借人在借款期满后两年内从未主张过债权的,借款人可以主张时效已经超过而不归还借款。
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借款要慎重
出借人应当采用抵押等法定的担保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出借人仅仅与借款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扣留房产证等方式担保借款的,一般应按民间借贷关系处理。当事人主张将买卖合同标的物拍卖,以偿还借款的,可以支持。
八、虚假诉讼要追究法律责任
离婚诉讼中,配偶一方与第三人虚构债务,要求配偶他方承担责任的,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假借离婚逃避债务的,仍应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对于查明属于虚假诉讼的,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民间借贷的风险提示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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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借资金应当保存好证据
2.慎重担当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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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虚假诉讼要追究法律责任
一、出借资金应当保存好证据
对于民间借贷的证明,包括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出借资金,最好出具书面借条,同时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固定款项交付的证据,以免事后就是否出借资金发生扯皮。
二、慎重担当保证人
在借条上以保证人名字出现的,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而非仅仅是见证人,在债务人违约不归还借款时,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三、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出借人在出借资金时,约定高额利息的,对于年利率超过24%的不予保护。
四、远离非法集资
借款人如果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借款,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等犯罪。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应当调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审查借款人是否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特别是参与P2P借款交易中,应当加强资信审查,防止P2P平台公司卷款跑路。
五、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因不正当男女关系引发的分手费、“找关系、托人情”引发的请托费用、因赌博引发的赌债等属于非法债务,即使签订借条,也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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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在借款到期后应当积极主张债权,如果出借人在借款期满后两年内从未主张过债权的,借款人可以主张时效已经超过而不归还借款。
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借款要慎重
出借人应当采用抵押等法定的担保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出借人仅仅与借款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扣留房产证等方式担保借款的,一般应按民间借贷关系处理。当事人主张将买卖合同标的物拍卖,以偿还借款的,可以支持。
八、虚假诉讼要追究法律责任
离婚诉讼中,配偶一方与第三人虚构债务,要求配偶他方承担责任的,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假借离婚逃避债务的,仍应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对于查明属于虚假诉讼的,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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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风险提示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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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借资金应当保存好证据:对于民间借贷的证明,包括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出借资金,最好出具书面借条,同时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固定款项交付的证据,以免事后就是否出借资金发生扯皮。
二、慎重担当保证人:在借条上以保证人名字出现的,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而非仅仅是见证人,在债务人违约不归还借款时,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三、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在出借资金时,约定高额利息的,对于年利率超过24%的不予保护。
四、远离非法集资:借款人如果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借款,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等犯罪。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应当调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审查借款人是否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特别是参与P2P借款交易中,应当加强资信审查,防止P2P平台公司卷款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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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用好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接受风险提示服务需要先上传相关信息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进行的,需要首先采集纳税人的财务数据、税收优惠事项等有关信息,纳税人应当提前一天将本企业的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等信息报送至税务机关。纳税人之前已经完成以上信息报送的,无需重复报送。
二、纳税人有是否接受风险提示服务的选择权在互联网上填报完成年度报表后,如果选择“风险提示服务”功能,系统就会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数据和信息进行风险扫描,并在较短的时间内(一般不超过30秒),系统将风险提示信息反馈给纳税人。
三、纳税人对系统反馈的风险提示信息,可以选择修改,也可以选择忽视申报系统只提示风险,不会强行阻碍申报,纳税人获得风险提示信息后应当对有关风险点进行审核,如果审核发现确有问题应当立即修改;如果发现相关数据核算清楚,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以不做修改。但因为保留这类风险可能受到税务机关关注,进而对企业开展纳税评估或税务检查,企业需要注意保存好有关证据以备陈述申辩使用。
四、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建立了“申报、扫描、提示、修改”网络服务闭环,纳税人在正式申报前可多次重复以上环节,且通过互联网即可完成所有操作如果纳税人选择“申报”功能正式申报且税款已扣缴,发现申报数据错误,则只能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申报。因此,纳税人选择“申报”要慎之又慎,需要实现对系统提示的全部风险点逐一排查,作出修改或保留的结论,并留存好相关证据,之后再上传申报信息。如果上传申报信息后又有需要修改的事项,只能到办税服务厅人工修改,影响工作效率。需要注意,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税额、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所提示的风险信息仅供纳税人参考。因此纳税人一切申报数据必须保证真实准确,既不能对风险提示置之不理,不作核实,也不能盲目按照风险提示的要求扭曲事实,随意修改,以致发生虚假申报,造成新的税收风险。
如何理解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接受风险提示服务需要先上传相关信息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进行的,需要首先采集纳税人的财务数据、税收优惠事项等有关信息,纳税人应当提前一天将本企业的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等信息报送至税务机关。纳税人之前已经完成以上信息报送的,无需重复报送。
二、纳税人有是否接受风险提示服务的选择权在互联网上填报完成年度报表后,如果选择“风险提示服务”功能,系统就会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数据和信息进行风险扫描,并在较短的时间内(一般不超过30秒),系统将风险提示信息反馈给纳税人。
三、纳税人对系统反馈的风险提示信息,可以选择修改,也可以选择忽视申报系统只提示风险,不会强行阻碍申报,纳税人获得风险提示信息后应当对有关风险点进行审核,如果审核发现确有问题应当立即修改;如果发现相关数据核算清楚,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以不做修改。但因为保留这类风险可能受到税务机关关注,进而对企业开展纳税评估或税务检查,企业需要注意保存好有关证据以备陈述申辩使用。
四、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建立了“申报、扫描、提示、修改”网络服务闭环,纳税人在正式申报前可多次重复以上环节,且通过互联网即可完成所有操作如果纳税人选择“申报”功能正式申报且税款已扣缴,发现申报数据错误,则只能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申报。因此,纳税人选择“申报”要慎之又慎,需要实现对系统提示的全部风险点逐一排查,作出修改或保留的结论,并留存好相关证据,之后再上传申报信息。如果上传申报信息后又有需要修改的事项,只能到办税服务厅人工修改,影响工作效率。需要注意,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税额、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所提示的风险信息仅供纳税人参考。因此纳税人一切申报数据必须保证真实准确,既不能对风险提示置之不理,不作核实,也不能盲目按照风险提示的要求扭曲事实,随意修改,以致发生虚假申报,造成新的税收风险。
如何运用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接受风险提示服务需要先上传相关信息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进行的,需要首先采集纳税人的财务数据、税收优惠事项等有关信息,纳税人应当提前一天将本企业的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等信息报送至税务机关。纳税人之前已经完成以上信息报送的,无需重复报送。
二、纳税人有是否接受风险提示服务的选择权在互联网上填报完成年度报表后,如果选择“风险提示服务”功能,系统就会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数据和信息进行风险扫描,并在较短的时间内(一般不超过30秒),系统将风险提示信息反馈给纳税人。
三、纳税人对系统反馈的风险提示信息,可以选择修改,也可以选择忽视申报系统只提示风险,不会强行阻碍申报,纳税人获得风险提示信息后应当对有关风险点进行审核,如果审核发现确有问题应当立即修改;如果发现相关数据核算清楚,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以不做修改。但因为保留这类风险可能受到税务机关关注,进而对企业开展纳税评估或税务检查,企业需要注意保存好有关证据以备陈述申辩使用。
四、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建立了“申报、扫描、提示、修改”网络服务闭环,纳税人在正式申报前可多次重复以上环节,且通过互联网即可完成所有操作如果纳税人选择“申报”功能正式申报且税款已扣缴,发现申报数据错误,则只能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申报。因此,纳税人选择“申报”要慎之又慎,需要实现对系统提示的全部风险点逐一排查,作出修改或保留的结论,并留存好相关证据,之后再上传申报信息。如果上传申报信息后又有需要修改的事项,只能到办税服务厅人工修改,影响工作效率。需要注意,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税额、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所提示的风险信息仅供纳税人参考。因此纳税人一切申报数据必须保证真实准确,既不能对风险提示置之不理,不作核实,也不能盲目按照风险提示的要求扭曲事实,随意修改,以致发生虚假申报,造成新的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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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提单的风险是什么?
收货人指示提单也应当慎用,原因有二:1、收货人指示提单作用类似于记名提单,存在收货人无需正本提单直接提货的风险。2、在L/C和DP结算方式下,如果收货人拒绝付款赎单、原买家拒绝配合,则退运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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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如何做好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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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税人有是否接受风险提示服务的选择权在互联网上填报完成年度报表后,如果选择“风险提示服务”功能,系统就会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数据和信息进行风险扫描,并在较短的时间内(一般不超过30秒),系统将风险提示信息反馈给纳税人。
三、纳税人对系统反馈的风险提示信息,可以选择修改,也可以选择忽视申报系统只提示风险,不会强行阻碍申报,纳税人获得风险提示信息后应当对有关风险点进行审核,如果审核发现确有问题应当立即修改;如果发现相关数据核算清楚,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以不做修改。但因为保留这类风险可能受到税务机关关注,进而对企业开展纳税评估或税务检查,企业需要注意保存好有关证据以备陈述申辩使用。
四、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建立了“申报、扫描、提示、修改”网络服务闭环,纳税人在正式申报前可多次重复以上环节,且通过互联网即可完成所有操作如果纳税人选择“申报”功能正式申报且税款已扣缴,发现申报数据错误,则只能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申报。因此,纳税人选择“申报”要慎之又慎,需要实现对系统提示的全部风险点逐一排查,作出修改或保留的结论,并留存好相关证据,之后再上传申报信息。如果上传申报信息后又有需要修改的事项,只能到办税服务厅人工修改,影响工作效率。需要注意,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税额、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所提示的风险信息仅供纳税人参考。因此纳税人一切申报数据必须保证真实准确,既不能对风险提示置之不理,不作核实,也不能盲目按照风险提示的要求扭曲事实,随意修改,以致发生虚假申报,造成新的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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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做好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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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税人有是否接受风险提示服务的选择权在互联网上填报完成年度报表后,如果选择“风险提示服务”功能,系统就会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数据和信息进行风险扫描,并在较短的时间内(一般不超过30秒),系统将风险提示信息反馈给纳税人。
三、纳税人对系统反馈的风险提示信息,可以选择修改,也可以选择忽视申报系统只提示风险,不会强行阻碍申报,纳税人获得风险提示信息后应当对有关风险点进行审核,如果审核发现确有问题应当立即修改;如果发现相关数据核算清楚,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以不做修改。但因为保留这类风险可能受到税务机关关注,进而对企业开展纳税评估或税务检查,企业需要注意保存好有关证据以备陈述申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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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税收政策风险提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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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诉讼代理合同纠纷的风险提示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对于诉讼代理合同纠纷的风险提示问题解答如下, 为有效解决诉讼代理合同纠纷,维护委托人、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明晰合同内容,严格履行说明义务。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在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应发挥其专业特长向当事人详细说明代理权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合同重要条款以及收费的合理性,让委托人理性签订合同委托人亦应树立正确的诉讼观念,加强诚信意识,使此类纠纷防患于未然。

二,规范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律师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进行风险代理时,应当明确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以避免由此引发的纠纷。

三,充分发挥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管、调解作用。律师协会作为律师的行业自律组织,在此类纠纷中应发挥重要作用。一方面,当事人对律师在诉讼代理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可向律协投诉,由律协的纪律委员会对律师执业时是否违规进行调查,存在过错的给予行业处分。另一方面,当事人和律师任何一方或双方对委托代理不满,都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调解处理,促使纠纷达成和解协议,以减轻诉累,节省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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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交易的风险
除了产权没有保证外,由于城中村的房屋建房的若干特性,决定了出资人还要承担下述风险:资金的筹措情况:如果资金不能准确、及时地到位,工程进度便没有保障,工程进度延缓更加剧了资金筹措的困难。这样的恶性循环必然导致资金一去无归、工程遥遥无期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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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在环保公司上班,公司只有5个人来着,没有签订合同来着,请问一下劳动合同范本及风险提示有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我们去找工作的时候,最怕的就是签到的劳动合同里面有坑,以下便是劳动合同范本及风险提示: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 订 说 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认真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 方式(选择一项)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 . 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试用期
  第二条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
  A. 文化知识: . B. 身体状况: . C. 劳动技能: . D. 工作能力: . E. 团队精神: . F. 其他: .
  第四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的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
4、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 ,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 项工作制度。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八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 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绩效而定。合同期内,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则视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资日期。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发放时间为 .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以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定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 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 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十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负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约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条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部门副经理以上级别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订合同时,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经过对方同意后,可办理续签手续。
  第三十条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下列费用:
  
1、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二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三十三条 补充条款:(根据需求调整内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项目现场工作时,工作时间及地点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中约定的解除权时,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拒绝签收时,应有两个以上在场人在书面通知上签名作证,即视为送达对方(在场人可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员)
  
3、甲方采取无纸化办公,乙方应定期阅读公司内网中发布的各项通知及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规定》、《员工手册》、《职位说明书》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认可。
  十
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想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二、其它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七条 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三十八条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 (签字)
  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 日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
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劳动争议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案例之
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案例: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资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承诺他每月能拿到两千多元的工资。工作几个月后,小李拿到的还是每月一千多元,因而产生纠纷。最后,因老板口说无凭,小李没有得到他希望的报酬。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
  此外,即使有劳动合同,仍要保存好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入职面试字条、工作证件、体检表格、单位签字等。”
上述是劳动合同范本及风险提示的规定
请问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的相关规定具体有哪些?我们公司最近准备要做资产重组,不知道处理方式。
[律师回复] 1.仅仅依赖收购方自有资金,无法完成巨大收购案例。
2.银行贷款要受到企业和银行各自的资产负债状况的限制。
3.发行新股或实施配股权是我国企业并购常用的融资方式,但它却受股市扩容规模限制及公司上市规则限制,许多公司无此条件。发行公司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也是可使用的融资方式,但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的资产规模、负债、偿债能力方面均达到一定要求,方有资格发债。上述并购单一融资方式显然制约了多数并购重组的进行。在此情况下,杠杆收购融资方式就成了我国并购市场亟待探讨和开拓的融资方式。
杠杆收购的资金来源组合可因各国具体金融环境而异,并不一定完全照抄美国模式。例如,在我国,杠杆收购不一定要以被并购企业的资产作为担保融资,也可用收购方的资产和收入为基础,或以并购双方的资产和收入为基础担保融资。对于许多公司企业,杠杆比率不宜太高,但参与者必须是信用高的公司和金融机构。高风险高收益的垃圾债券不宜采用。自有资金和现金支付也应占有一定比例。运用股票和债券融资还必须符合国家监管机构的有关法律规定。同时,国家监管机构也需要对有信誉的公司、银行、证券交易商放宽融资限制,这样才能真正推动企业的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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