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辞职的,工资一般是在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立马结算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要去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可以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不长经济补偿金。
在结算工资的时候,最多的情况就是拖欠工资;如果单位因为经营困难,没有资金发放工资的,可以向工会申请暂时延长劳动者工资的支付时间。这个时间的限制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
这种情况下,不算是无故拖欠工资,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为非人所能抵抗的灾害、战争等,没有办法按时给劳动者支付工资,这种情况也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但是,除这两种以外,没有按时支付工资,都属于拖欠工资。
如果因为劳动者的原因,导致自己被单位辞退,如果劳动者有过错,并且过错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是要承担责任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几天:
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辞职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不论是新员工还是老员工,只要提供了劳动就应当获得相应的报酬,因此在员工辞职的时候不论是新员工还是老员工,单位都应该支付相应的工资。在没有因为员工辞职遭受损失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拒绝支付员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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