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工伤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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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申请调解。发生工伤事故赔偿纠纷,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调解。2、劳动仲裁程序。3、诉讼。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产生工伤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一、产生工伤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1、申请调解。发生工伤事故赔偿纠纷,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调解。

2、劳动仲裁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3、诉讼。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职工与用人单位的主张不一致,如何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在劳动关系中,单位处于管理者的地位,职工对单位具有依附性和从属性。与职工有关的各种文书、文件是由用人单位拟定并保管的,工伤认定中的纠纷,往往涉及这些材料的举证。如果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那么职工个人的许多主张,都不太可能得到充分的证明,这样会导致职工工伤权益受损。因此,为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发生工伤认定方面的争议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或者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推翻职工提供的证据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证据及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另外,为确保工伤认定结论客观公正,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拒不协助调查核实的,不但影响工伤认定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不利于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工伤的发生很多时候都是预料不到的,也是无法避免的,当发生工伤事故纠纷之后,最重要的就是进行治疗。其次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赔偿的标准主要按照到相关机构鉴定的伤残等级来计算。除了精神损失费最主要的就是医疗费用,如果公司为员工买了保险,那么大部分的费用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而公司只需要负责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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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
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被西方人士成为“东方经验”,除此之外,还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的调解等。
(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的最大特点是快速、简便。随着国家法制的日益健全,仲裁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五)诉讼。民事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民事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而言,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这种公力救济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民事诉讼还是国家处理民事纠纷的最有效也是最后的手段。因此,国家往往要对诉讼的主体、程序、制度等做出严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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