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是怎么判刑的?
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单位犯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也是依照上述的处罚规定执行。
二、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追诉期限是多久?
1、追诉期限为20年,经过二十年后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与走私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的区别是什么?
走私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进出国(边)境的行为。两者在客观行为方式及行为对象上有相似之处,但也有明显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
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的管理制度;走私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的对外贸易管制。
(2)客观方面不同。
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的行为,其中的买卖、运输、邮寄必须是在境内非法买卖、运输、邮寄上述物品;走私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出国(边)境的行为。为走私而违反我国的对外贸易管制,逃避海关监管或边防检查,非法运输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进出国(边)境的,则构成走私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
(3)主观故意不同。
如果明知是走私进口的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而直接向走私人购买,或者明知是走私人购买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进行走私出口而卖给走私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在内海、领海收购、贩卖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没有合法证明的,则不构成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应以走私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论处。
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的行为是十分恶劣的违法犯罪的行为,这种行为将很有可能对我的社会秩序以及他人的财产安全造成非常负面的威胁。因此我国相关法律中对于这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将给予非常严厉的打击,最严重的有可能将犯罪嫌疑人处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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