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一直没还合理利息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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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信用卡欠款利息的计算,信用卡一般在还款日后有三天宽限期,在宽限期内还款视同按时还款,还款额小于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则视为逾期,利息按0.05%。关于信用卡一直没还合理利息是多少的问题,下面由律图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信用卡一直没还合理利息是多少

一、信用卡一直没还合理利息是多少

信用卡欠款利息的计算,信用卡一般在还款日后有三天宽限期,在宽限期内还款视同按时还款,还款额小于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则视为逾期,利息按0.05%。

大部分银行会采取的全额罚息,少数银行会采取的收取未还部分的利息。所谓全额罚息的意思就是如果持卡人未能全额还款,不论已还款部分还是未还款部分,都不再享有免息期了,均自交易日开始至最终还款日止征收利息。具体来说,就是利息会先按照账单上每笔消费(包括上月未还金额),从记账日(一般是刷卡消费的第二天)开始收取每天万分之五利息,先收到还款一部分的那天为止;然后,再按照剩余未还部分继续计算利息,直到下次还款。

二、信用卡还不起,怎么跟银行协商延长时间

如果您的信用卡快要逾期或者已经逾期了,那么建议您及时联系银行,主动说明情况,了解是否能申请延期还款或者减免罚息,并且尽快还款。

1、当我们的信用卡出现逾期,第一时间与信用卡中心取得联系并说明逾期原因。

欠债人要主动向银行说明,自己不是恶意逾期,跟银行表达出强烈的还款意愿。也可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是由于特殊原因导致的逾期,争取信用卡中心的谅解。

2、将自身的收入情况告知银行,同时提出后续的还款方案。

我们与信用卡中心沟通的过程中,要跟信用卡中心重点沟通自己的收入情况。我们要把自己目前的收入情况与支出情况告知信用卡中心,同时根据自己的净收入情况来拟定未来的还款计划,尽量取得信用卡中心的认可。

3、根据还款方案按时归还欠款,如果资金允许尽量提前还清欠款。

当我们和信用卡中心确定好还款方案后,一定要严格按照约定的还款计划来归还欠款,只能有提前还款,不能有逾期还款。否则信用卡中心将保留起诉你的权利。

三、信用卡几年都没还是否会影响家人

1、信用卡逾期不还,首先会影响到你的配偶。夫妻关系续存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同理可得,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共通债务,需要一起承担。两者之间的征信是共享的,如果一方征信不良,那么另一方必然也会受到影响,也就是说,夫妻双方一旦有一人征信有污点,那么就无法再办理银行的金融业务了。

2、除了会影响配偶以外,还会对子女的读书和就业有影响,因为如果持卡人经银行二次催收后仍长期不还的话,就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老赖”。根据相关规定,老赖的子女是不可以就读于高收费标准的私立学校的。

以上是关于信用卡一直没还合理利息是多少的回复。在这里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涉及到信用卡逾期等相关事项,需要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解决。需要律师协助的可以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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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一直没还利息有多高
信用卡逾期后银行会按天计息,利率为0.05%,这个利息是从消费入账时间开始计算的。大多数银行都采取的是全额计息,所谓全额计息,也就是说但凡持卡人没有全额还清欠款的情况下,无论持卡人偿还多少,有多少未偿还,计息的部分都是欠款全额。那么关于信用卡一直没还利息有多高的问题,可以看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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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作为担保人,借款人一直没有钱还款,那么担保人就要一直替他还利息吗利息吗?
[律师回复] 具体要看担保人同意签的担保合同是一般担保还是特别担保。如果是一般担保,那么担保人可以主张有还债能力的债务人(也就是被担保人)没有履行其义务时可以不承担义务。也就是说债务人先履行,执行完之后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履行。如果是特别担保,则担保人与被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任何一方履行债务。一般担保与特别担保是在签合同时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责任为是特别担保。
但是不管担保人出于那种规定承担了还债责任后都可以向被担保人主张偿还他所承担的债务。也就是担保偿还债务后成为新的债权人。
被担保人死亡,他的继承人应该以他继承的遗产偿还被担保人的债务,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那么剩余部分由担保人承担,担保人偿还债务后不能再向继承人要求偿还。
《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人民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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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担保人,借款人一直没有钱还款,那么担保人就要一直替他还利息吗利息吗?
[律师回复] 具体要看担保人同意签的担保合同是一般担保还是特别担保。如果是一般担保,那么担保人可以主张有还债能力的债务人(也就是被担保人)没有履行其义务时可以不承担义务。也就是说债务人先履行,执行完之后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履行。如果是特别担保,则担保人与被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任何一方履行债务。一般担保与特别担保是在签合同时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责任为是特别担保。
但是不管担保人出于那种规定承担了还债责任后都可以向被担保人主张偿还他所承担的债务。也就是担保偿还债务后成为新的债权人。
被担保人死亡,他的继承人应该以他继承的遗产偿还被担保人的债务,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那么剩余部分由担保人承担,担保人偿还债务后不能再向继承人要求偿还。
《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人民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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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一直没还利息怎么算合理
目前,我们国家允许金融机构年化利率是不超过24%的,具体的利息数额可以通过这样的计算公式来看:利率=利息/(本金乘以期限)。那么信用卡一直没还利息怎么算合理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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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利息0.18元的利息算不算高利贷?违法吗?
[律师回复] 多少利息才不算高利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也就是说,高利贷的利率依个人交易而定,但是都超过了国家法定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不构成高利贷行为。放高利贷算不算犯法高利贷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也就是说,民间高利贷是发生在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以及自然人与单位之间的借贷利率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情况。高利贷本身属于借贷双方自愿的行为,而且存在有利于资金使用、经济发展等特点,虽然国家层面出于利息管制的需要,对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的部分不予以保护,但并没有将高利贷纳入犯罪,因此也没有影响高利贷的长期存在。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高利转贷罪的追诉标准,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遇到高利贷纠纷怎么解决高利贷逐渐成为了社会毒瘤,借款人一方面抱怨高利贷给生活带来的艰难,另一方面却又对这种现状无可奈何,形成了一个怪圈。那么,如果遇到高利贷纠纷怎么解决一认定为高利贷的部分,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二由于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三因为赌博等犯罪行为产生的高利贷属于恶债,可以拒绝偿还。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夫妻双方要承担还款责任。即使夫妻离婚,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任何一方追讨。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另一方追讨。四刑法中虽然没有关于放高利贷的罪名,但是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刑事纠纷,如故意伤害等出借人要按相应的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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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利息的债权中该怎样计算利息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附利息的债权中该怎样计算利息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附利息的债权的利息计算的方式
(一)利息计算截止日受理企业破产申请之日,不是宣告企业破产之日。
(二)利息计算开始日
1、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确认开始日。
2、有判决书的,按判决书的判定确认开始日。
3、判决书明确规定利息计算开始时间为判决书生效之日。
生效情形:
(1)原、被告领取判决书生效;
(2)公告生效;
(3)送达生效;
(4)取得判决书后,如为一审案件的,在15天内没有上诉就生效,在15天内上诉就不生效;
(5)二审案件自判决书下达就生效。对此,我们在实务中采取的基本原则是:一审案件没有上诉的,生效时间根据判决书的日期加30天进行确认,调解书加15天进行确认;公告生效时间按照公告期满之日确认。
(三)利率的确认
1、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利率确认。
2、有判决书的,按判决书的利率确认。
3、未明确规定利率的,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的一年期利率或短于一年期利率确认。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务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债务,均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故无论判决书中有无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之判定均应当计算其加倍利息。但该加倍利息只能计算到人民受理破产案件申请之日,不能计算至破产财产分配之日。
利息债权是指以利息的给付为目的的债权
1.利息是使用金钱或其它代替物(本金)的对价。以本金额与使用期间作为比率。根据一定的利率而支付的金钱及其它代替物。利息是法定果实的一种。与不可代替物的使用对价。如土地费.租金是不一样的。返还本金及股票的红利不是利息。关于滞纳金利息。也可称为利息。但实质上是损害赔偿。
2.利息根据消费借贷.消费寄托的契约而发生(约定利息)。也有法律上当然性的情况(法定利息)。
3.利息根据一定的利率而计算。利率可以根据契约而决定(约定利率)。但是受到利息限制法的制约。没有约定利率时。则根据法定的利率。
利息债权与本金债权的关系
利息债权是以本金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并且从属于本金债权。而且以本金的定期的利息发生为目的的“作为基本权的利息债权”。而且对据此而发生的各个具体的与清偿期的“作为分割权的利息债权”区分开来。前者对本金债权具有附从性。如果本金债权不存在。那么利息债权也不存在。本金债权转移那么利息债权也要跟着转移。而后者。如果清偿期到来。本金债权由于清偿或时效被消灭。但利息债权不能当然的消灭。本金债权即使转移。其利息也不能当然的转移。同时。相对于本金债权的清偿及转移时。要受时效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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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一直没还利息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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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法律保护的利息是多少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法通则》第90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写欠条应注意什么  忌名字不全。借条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这对持条人来说要注意,可能会给写条人留下赖帐的把柄。  忌使用同音同义字。写姓名不要用同音同义字、多义字代替,否则也是容易发生责任不清的纠纷。  忌印章不规范。借条由他人代笔书写或代签名,而且只在借条上面按一个手印,如发生纠纷时很难认定责任。  忌还款时不索回借条。还款时,对方如一时找不到借条,应让其写一张收据留存,待日后凭依此据兑换借条,这样不会留下隐患。  实务中,接触大量欠条发现欠条只有借款人姓名,无相应的身份证信息,而到提讼,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信息,这样造成诉讼困难。因此,在写欠条时,出借人应当督促借款人写明身份证号码,地址,同时复印借款人身份证留底。  另外,如借款人是已婚的,出借人还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实务中,借款人可以根据夫妻继存期间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法理,将借款人及其配偶列为被告,从而防止“夫妻串通逃债”,多一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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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利息从信用卡刷卡之日起计算,按信用卡本金总额的万分之五计收利息。但如果下一个还款日不能还清,将上期的本金利息全部计算为当期本金,然后每月计算利息。那么关于信用卡逾期没还利息要多少钱的问题,可以看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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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分利息算高利贷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两分利息算高利贷吗问题解答如下, 2分利以年利率计算,即为年利率20%,现行一年期同期基准利率为6%,4倍为24%。2分利如果是月利率,即为月率2%,年率为24%,也不超过同期的4倍。因此,两分利息不算高利贷。
二、借钱利息超过多少算高利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也就是说,高利贷的利率依个人交易而定,但是都超过了国家法定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不构成高利贷行为。
三、放高利贷是否违法高利贷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也就是说,民间高利贷是发生在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以及自然人与单位之间的借贷利率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情况。高利贷本身属于借贷双方自愿的行为,而且存在有利于资金使用、经济发展等特点,虽然国家层面出于利息管制的需要,对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的部分不予以保护,但并没有将高利贷纳入犯罪,因此也没有影响高利贷的长期存在。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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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实在没钱利息多少合理
1、信用卡刷卡以后,在免息还款期中,是不会被收取任何利息或费用;2、在免息还款期限中未能按时还款,但是在免息还款期最一天的所在月份还款,信用卡发卡银行一般按欠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每天)收取欠款利息。关于信用卡实在没钱利息多少合理的问题,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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