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殴打行为与故意伤害怎么区分
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
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
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
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
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在外表形式及后果方面没有什么区别,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仅以后果为标准,则不能简单地认为,造成伤害他人身体甚至死亡结果的就是故意伤害罪,而没有造成伤害的就是一般殴打行为。
而应符合全案情况,考察主观客观各方面的因素,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伤害他人,还是只出于一般殴打的意图而意外致人伤害或死亡。
二、故意伤害罪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
包括:
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
2、误工费。
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
(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
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精神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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