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会造成行纪合同的无效?

最新修订 |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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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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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哪些情形会造成行纪合同的无效,行纪合同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哪些情形会造成行纪合同的无效?

一、哪些情形会造成行纪合同的无效

(一)签合同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行纪合同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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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会造成行纪合同的无效
造成行纪合同无效的原因包括,合同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的内容涉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纪人跟委托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利益的,行纪合同的内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等。如果行纪合同无效,因行纪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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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造成拆迁协议无效包含什么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造成拆迁协议无效包含什么情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造成拆迁协议无效有哪些情形
1、被拆迁人委托他人处理拆迁,被委托人如果没有按照委托人要求签订拆迁协议的无效。被委托人转委托无效,由于拆迁安置过程不是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若是转委托也必须征得当事人的书面同意。
2、拆迁人的拆迁许可被撤销,拆迁协议无效。
3、拆迁人未按法定程序告知被拆迁人补偿标准。
4、拆迁公司未按照规定告知被拆迁人此次拆迁的补偿形式或未按照规定程序对房屋的重置价格进行评估,则被拆迁人无法得知房屋重置价格的真实情况,均应视为拆迁公司故意虚假告知或故意隐瞒房屋重置价格作价的法律规定,因此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应认定无效。
5、部分产权人签字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效力
6、如果被拆迁房屋为共有产权房屋,那么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主体应当是全体产权人。如果部分产权人代理其他产权人签字,应当由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7、如果委托关系不是有效的,那么这份协议效力待定,其他部分产权人可以至请求确认协议无效。
8、如果协议被确认无效,应当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对被拆迁人提出的要求安置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应当要求拆迁人提供相应房源。如果没有房源的,可视情况参照货币补偿的政策判决货币安置。
9、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拆迁人与其他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10、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拆迁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对方所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1
1、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限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
1
2、拆迁协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1
3、被拆迁房屋为共有产,拆迁人和部分共有产人签订协议,或部分共有产人以其余共有产人的被委托人身份签约,其余共有产人要求确认协议无效,经审查委托关系不能成立的,应予支持;部分共有产人以个人名义签约,并保证承担法律后果,但无证据证明其他共有产人同意,其他共有产人要求确认协议无效并予以安置的,应予支持。
1
4、人民判决确认协议无效的,应同时判令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对被拆迁人提出要求安置诉讼请求判决支持的,应要求拆迁人提供相应房源,如拆迁人无房源的,可视情况参照货币化安置的有关政策规定,判决货币安置。对按规定可回搬安置,但拆迁人又无法提供房源的,可参照回搬地区的同类房屋,判决货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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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拆迁安置协议合法有效,但由于拆迁人的原因,致拆迁协议安置房源无法落实,应判令拆迁人另行提供房源安置或支付同等价值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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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有效的形式前提和无效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有哪些
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五种法定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遗嘱又是“要式法律行为”,因而必须严格符合法定形式,其法律效力才得以确认。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规定:“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继承法自1985年10月1日起实施,此条所称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仅指在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遗嘱,并在继承法实施后遗嘱人死亡,其所立遗嘱虽稍有欠缺,但符合当时的法律要求,应确认该遗嘱合法有效。但在继承法实施后订立的遗嘱,即便稍有欠缺,也不能认定有效。
遗嘱体现了公民对自己财产的合法处分权,如果因为遗嘱形式要件的欠缺导致遗嘱部分无效或者全部无效,而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按照遗嘱人的意思分配遗产,将是对遗嘱人意愿的违背。
因此,在订立遗嘱的时候,遗嘱人最好能咨询相关法律人士,妥善订立遗嘱,如不要用摁手印的方式代替签名,代书遗嘱不要忘记亲笔签名,自书遗嘱要确定相关见证人在场等等。否则,法律将难以保护遗嘱人的处分财产意愿。
二、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有效的形式条件和无效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有哪些
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五种法定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遗嘱又是“要式法律行为”,因而必须严格符合法定形式,其法律效力才得以确认。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规定:“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继承法自1985年10月1日起实施,此条所称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仅指在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遗嘱,并在继承法实施后遗嘱人死亡,其所立遗嘱虽稍有欠缺,但符合当时的法律要求,应确认该遗嘱合法有效。但在继承法实施后订立的遗嘱,即便稍有欠缺,也不能认定有效。
遗嘱体现了公民对自己财产的合法处分权,如果因为遗嘱形式要件的欠缺导致遗嘱部分无效或者全部无效,而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按照遗嘱人的意思分配遗产,将是对遗嘱人意愿的违背。
因此,在订立遗嘱的时候,遗嘱人最好能咨询相关法律人士,妥善订立遗嘱,如不要用摁手印的方式代替签名,代书遗嘱不要忘记亲笔签名,自书遗嘱要确定相关见证人在场等等。否则,法律将难以保护遗嘱人的处分财产意愿。
二、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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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会造成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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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票据无效的情形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票据作为买卖合同的支付手段,具有融资、汇兑、信用等功能,是代表一定数量货币请求权的有价证券。那么票据买卖无效的情形是什么呢。  票据买卖无效的情形:  
1、倒卖票据行为  倒卖是市场经济常见的交易行为,票据持有人低价买入高价卖出以赚取差额利润,但票据本事为了保障买卖合同支付价款的实现,而不是一种单纯的盈利工具,关系着市场经济秩序,我国禁止倒卖票据。因此即使是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只要实施了倒卖票据的行为都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签发空头支票、冒用他人票据,数额较大破坏市场秩序的构成票据诈骗罪。  
2、私下票据买卖行为  生活中,常常有人以虚假的借款协议或者买卖关系来掩盖非法的票据买卖,有很多企业都将票据买卖视为一种投资方法,这种行为实质上是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流通票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由于双方并没有缔结借款协议的意愿,因此这种双方虚假意思而达成的合同无效,票据买卖和借款协议都不受到法律的保护,没有合法根据取得的利益,应当将财产返还给受损失人。市场上还存在着一些贴现中介公司,但没有办理贴现业务资质的公司是不能私下的进行票据买卖。因此,如果实现融资应该通过合当的途径或者票据背书转让的方式,私下的票据买卖具有极大的法律和商业风险。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 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抵押合同无效; 2、 对国有企业业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而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无效; 3、 破产企业在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没有抵押的债务设定的抵押而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 4、 债务人与个别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从而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的,该抵押合同无效。 二、签订质押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明确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企业间进行借款的,而对个人之间借款没有此规定,故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主合同的有效性。 2、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3、抵押合同中不能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没有清偿债务能力时,就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所有”。此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4、用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比如房产、土地、汽车等作抵+押物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合同不生效;用其他财产作抵押物的,可以自愿向公证部门申请抵押登记,并且只有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的,才有对抗第三人(抵押合同以外的人)的效力。
简述无效婚姻及婚姻无效的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简述无效婚姻及婚姻无效的情形问题解答如下,
一、无效婚姻的情形
无效婚姻,是指已办理结婚登记,除胁迫婚姻以外的其他欠缺婚姻之实质要件的婚姻。其无效事由有四: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法关于无效婚姻是封闭式的。除此之外,均不属于无效婚姻。
故《婚姻法解释
(三)》第1条规定:“当事人以婚姻法第10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的,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无效婚姻的补正
《婚姻法解释
(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规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不予支持。”
例如:重婚的,有配偶一方已与原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原配偶死亡)的;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已经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者已达到法定年龄的。故,唯一不能治愈的无效原因仅有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自然血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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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拆迁协议无效有哪些情形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造成拆迁协议无效有哪些情形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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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无效婚姻的情形,如何补正无效婚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无效婚姻的情形,如何补正无效婚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无效婚姻的情形
无效婚姻,是指已办理结婚登记,除胁迫婚姻以外的其他欠缺婚姻之实质要件的婚姻。其无效事由有四: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法关于无效婚姻是封闭式的。除此之外,均不属于无效婚姻。
故《婚姻法解释
(三)》第1条规定:“当事人以婚姻法第10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的,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无效婚姻的补正
《婚姻法解释
(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规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不予支持。”
例如:重婚的,有配偶一方已与原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原配偶死亡)的;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已经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者已达到法定年龄的。故,唯一不能治愈的无效原因仅有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自然血亲关系。
无效婚姻的情形,如何补正无效婚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无效婚姻的情形,如何补正无效婚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无效婚姻的情形
无效婚姻,是指已办理结婚登记,除胁迫婚姻以外的其他欠缺婚姻之实质要件的婚姻。其无效事由有四: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法关于无效婚姻是封闭式的。除此之外,均不属于无效婚姻。
故《婚姻法解释
(三)》第1条规定:“当事人以婚姻法第10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的,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无效婚姻的补正
《婚姻法解释
(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规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不予支持。”
例如:重婚的,有配偶一方已与原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原配偶死亡)的;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已经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者已达到法定年龄的。故,唯一不能治愈的无效原因仅有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自然血亲关系。
房产证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律师回复] 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买卖双方可约定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三十天买方仍未付款,则买卖双方的合同解除。 总的来说,最理想的状态是:三方(买房,卖方,中间方)协商,若能达成和平解约,签署解约协议即可! 一般情况:若其中一方单独违约,三方协商,违约方能赔付一定的补偿,对方不予追究,签署解约协议及赔付相关事宜! 各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均可向所在区域提讼,依据合同条款判决,强制判决!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一般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一般指地震、台风等,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此类事件,导致房屋灭失。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比如卖方不想卖房,并明确告知买方房子不卖了,则买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卖方不办理过户手续,超过半年或者一年仍未办理过户手续,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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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拆迁协议无效有哪些情形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造成拆迁协议无效有哪些情形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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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可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形,主体不合格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律师回复]
一、可以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二、主体不合格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其例外情况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b)法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c)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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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形,主体不合格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律师回复]
一、可以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二、主体不合格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其例外情况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b)法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c)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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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造成拆迁协议无效有什么情形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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