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品房质量纠纷律师收费的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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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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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上海商品房质量纠纷律师一般是按照房产纠纷所涉及到的财产金额的大小来确定,因为房产纠纷一般属于财产纠纷案件,财产案件的律师收费一般是按照案件的标的额的大小来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也可以协商确定。
上海商品房质量纠纷律师收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上海商品房质量纠纷律师收费的标准是什么?

上海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按照房产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比例在1%到6%不等。上海房产价值都比较高,走诉讼程序的话,如果聘请了律师,需要支付一大笔律师费。尽管如此,相对于房产的价值,律师费可以说是值得支付的。律师收费会根据房产纠纷的案件性质、花费时间及精力等综合衡量。

房产纠纷属于财产纠纷,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 :4-6%

2、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 :3-5%

3、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 :2-4%

4、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 1-3%

5、1000万元以上:1-2%

房产纠纷涉及到当事人的根本利益,为了更好的维权,仲裁或者诉讼的时候最好请一个律师。针对这类财产纠纷案件,上海地区的律师会根据房产的价值乘以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另外,除了支付律师费外,原告起诉,法院受理后,还得现场缴纳一笔诉讼费

二、哪些房产纠纷可以起诉解决?

1、凡以房产为标的的买卖、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以及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一般是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将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2、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决定有意见的,不属法院受理范围,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受配人(或其它原旧房内应一并迁出的同住亲属占住旧房)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而强占公房,被侵害人(包括单位和合法受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因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的,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单位之间因行政调拨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纠纷,不属法院受理范围,当事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因历史原因由行政划拨房屋使用权的,现房屋产权人要求收回房屋自用或要求明确租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在发生房屋产权纠纷的时候,如果是房屋产权人无法自己处理的,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律师具有专业的储备知识,面对很多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更好的解决,但是律师的收费方式是不同的,要委托人和律师之间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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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纠纷要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造成产品质量纠纷事件多,而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偏少问题的原因。一是社会产品生产质量环境较差,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各个角落,广大消费者对用法律保护自己购买消费用品的信心不足,发生产品问题后,只要没有给自己造成较大人身和财产损失,只是停留在例行公事的投诉,而对处理结果关心不够或置若罔闻二是消费者协会调解过程时间较长,审判环节的诉讼成本较高,对消费者通过诉讼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产生一定的影响。调查显示61的产品质量事件对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失不超过300元,26.5的案件损失在300-元之间,因此消费者不愿意花费过多的时间、精力、财力讨一个“说法”,而自认倒霉。三是消费者不能有效地保存证据,也是造成诉讼案件少的一个重要原因,表现在购买商品时不注意索要发票或不注意保存发票,缺少提讼的基本证据,另外在发生产品质量事故后不注意保存现场,甚至无意破坏现场,或者投诉不及时,造成诉讼时作为原告应有的证据灭失。
2、产品质量纠纷案件调解率低的原因有:一是矛盾突出,表现在消费者与生产、销售者对损害事件发生的责任认识不一致,生产、销售者的免责事由及消费者自身过错双方争议较大二是消费者的弱势心理在诉讼中转折膨胀为优势,把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愤怒和抵触心理集中在特定的生产、销售方,表现在请求赔偿数额瞒天要价,争议额大,不能营造调解氛围,难以达成调解意见三是销售者与生产者相互推诿,有的产品销售者环节较多,生产者有直接生产商、承包商、组装商,还有挂靠单位,造成产品责任后,各个单位互相扯皮,调解诚意不足。
3、司法鉴定在产品质量纷纷案件中往往成为输赢的关键。根据产品质量法,在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作为被告的生产、销售者负有举证倒置的责任,事实上生产、销售者在生产、销售产品时已经经过了严格的检测,取得了相应产品质量的合格证。但是在诉讼中,消费者往往对通过质检部门合格证不认可,在进行司法鉴定时,社会鉴定机构与质量检测部门结论不一致情况屡屡出现,这也是造成该类案件调解难,上诉率高,多次鉴定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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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怎么做
1、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受理。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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