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察院做出不予逮捕决定的。
3、在侦查的事实基本清楚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处罚吗
刑事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拘留一般指的是检察院或者公安机构在对其直接负责受理的案件侦查的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重大犯罪嫌疑分子或者现行犯采取的一种临时剥夺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强制方式,而刑事处罚则是在违反法律上的有关规定,所受到对应的制裁。
关于主刑和附加刑种类的有关规定,刑事处罚主要包含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主要包括: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而附加刑主要包括:罚金处罚、没收财产,此外对于不是公民的境外人员,可以适用驱逐出境的处罚。
公安机构拘留人应当出示居拘留证,并且拘留之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至看守所羁押,因此刑事拘留是将被拘留人关在看守所,看守所是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为单位而设置,由本级的公安机构进行管辖,对被拘留人的警戒和押解则是由武警来担任。
检察院在拘留期满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后,需要释放嫌疑人;在案件侦查阶段有明确的证据,可以表明被拘留人不存在违法行为,需要释放被拘留人,刑事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嫌疑人被拘留之后,公安机构要及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要在24小时之内对被拘留人进行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