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变更后买卖合同需变更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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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企业法人变更后买卖合同需变更吗,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企业法人变更后买卖合同需变更吗

一、企业法人变更买卖合同需变更吗

公司法人变更,原合同仍然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如果公司有变更,则工商局是有登记备案可以查阅的,无论是变更前变更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公司法人变更的话原合同仍然是有效的,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并不会因此影响合同的效力的,但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相关的事项还是要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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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的变更很多人都遇到过,可是都没有经历过,所以不太清楚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都有什么步奏啊?需要哪些东西?
[律师回复]
一、企业法人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主管部门对企业变更登记的批复文件;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企业法人申请住所和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租房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
  
(三)主管部门对企业变更登记的批复文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三、企业法人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主管部门对新法定代表人的任免文件;
  
(三)新法定代表人的审查证明;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四、企业法人申请注册资金的变更,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主管部门同意变更的文件;
  
(三)验资报告(国有企业还应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五、企业法人实有资金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时,应持资金信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六、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报告;
  
(二)原执照正副本;
  
(三)经营范围涉及有关许可证的,提交许可证复印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七、企业法人申请延长经营期限,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主管部门同意变更的文件;
  
(三)租房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八、企业法人申请变更主管部门,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注册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变更的文件及新主管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九、企业法人在异地(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登记主管机关应当给予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不予核准变更登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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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个人独资企业转办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办法  各分局负责管区内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转办公司的登记指导,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发放个人独资企业转办公司申请书等格式文本;  
(二)对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转办公司进行行政指导;  
(三)收受个人独资企业转办公司申请,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初审。  
第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转办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原个人独资企业在本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二)经审计或评估的原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记载在企业帐户上的资产大于负债;  
(三)《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  
第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转办公司,可以延续使用原企业名称,并在行业后加“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第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转办公司,原个人独资企业属于许可设立或经营范围中有许可经营项目,已经过批准且不改变住所的,可以延续使用原批准文件,无需提交新的许可文件,可以在参加企业年度检验时提交新的许可文件。  
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转办公司,可以经审计或评估的原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记载在企业帐户上的净资产作为公司注册资本。经审计或评估的净资产不足公司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可以货币补足。用作公司的注册资本额达到公司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低于经审计或评估的净资产的,多余部分可以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第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转办公司后,原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由原投资人继续承担偿还责任。  
第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转办公司应当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第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转办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转办公司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作出转办公司的决定(以家庭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由家庭成员共同决定);  (二)委托法定机构对原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记载在企业帐户上的财产进行审计或评估;  (三)对原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审计或评估结果予以确认;  
(四)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五)原投资人作出对原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在转办公司后继续承担偿还责任的承诺(以家庭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由家庭成员共同作出),并告知债权人;  
(六)向登记机关申请转办公司登记。  
第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转办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签署的转办公司的书面决定(以家庭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由家庭成员共同签署);  (二)投资人签署的对其记载在原个人独资企业帐户上的财产的审计或评估结果的确认书;  (三)投资人签署的对原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继续承担偿还责任的书面承诺(以家庭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由家庭成员共同签署);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五)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六)除住所证明以外的公司设立申请登记材料,变更住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住所证明;  
(七)变更经营范围新增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提交新增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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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登记机关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转办公司登记:  (一)收到个人独资企业转办公司登记申请后,对收件进行登记;  (二)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三)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四)准予登记的,在登记软件中办理原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和公司设立登记;  (五)出具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通知书;  (六)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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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股东会关于股权变更的决议
5、新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6、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股权公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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