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漏诊是医疗过失吗
漏诊是不是医疗过失,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属于医疗水平有限,没有检查条件造成的,不属于医疗过失,否则就属于医疗过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误诊病情导致用药输液错误怎么办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知,如果是医疗机构的过错导致误诊,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误诊而用药错误产生的后果也应有医疗机构承担。
误诊漏诊专业的律师提示,双方可以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害人可根据鉴定结果,诊断书,医疗费等单据证明,写好诉状,到法院起诉解决。
如果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的话,当事人还需要先判断是否为医疗方的过错责任,导致误诊的客观上非医方过失因素包括:
1、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断的。
2、尚处疾病早期、症状未能充分显示的。
3、由于体质特殊或个体差异而导致的病情异常或不典型。
4、紧急性因素。
5、地域性因素。
6、患方自身因素。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漏诊是不是属于医疗过失,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医疗水平达到,属于医务人员过失造成漏诊的,属于医疗过错,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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