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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收到合同解除函的处理方式是,应该及时审查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符合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单方发送合同解除函有什么后果
成立的合法有效的合同,不得随意解除,同时在合同法中明确解除合同有以下几种形式:
约定解除条件的解除,法定条件的解除,以及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解除。
也就是不存在当事人任何一方发送解除合同函,就必然会导致合同解除。
但是发送解除合同函,就意味着你不会再继续履约,所以在没有上述条件下单方发送合同解除函,会导致本方根本违约,会让对方追究违约责任。
对方在追究完违约责任后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就要看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如何约定。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当自然人或法人收到合同解除函的时候,应该及时审查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符合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的情形,具体的要求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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