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被刺死,被救助人是否需要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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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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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见义勇为被刺死,被救助人是否需要赔偿,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的问题带来帮助。
见义勇为被刺死,被救助人是否需要赔偿

一、见义勇为被刺死,被救助人是否需要赔偿

见义勇为被刺死的,属于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情形,一般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侵权人逃逸的,受益要承担适当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受损时的责任承担与补偿办法】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九百七十九条

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

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第九百八十条

【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时的法律适用】管理人管理事务不属于前条规定的情形,但是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的,受益人应当在其获得的利益范围内向管理人承担前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

二、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

1、行为主体是自然人。

一般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实施与其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见义勇为时,也应成为见义勇为的行为主体;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见义勇为时是否成为行为主体,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其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否则其行为便无效。

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因缺乏自主意识,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

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有独立的的认识能力,可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

如一九周岁的儿童救助了与其一起玩耍落入浅水不能爬起而有生命危险的幼童,其行为不能因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认定不是见义勇为行为。

另外,外国公民对我国公民和本国公民在国外实施的见义勇为,也应成为见义勇为的行为主体。

2、行为人主观上有为他人人身或财产权益避免或减少损失的意思。

这是见义勇为成立的主观要件。

也就是说行为人是在明知他人生命或财产有险的情况下,而自觉主动地去救护,其目的和动机是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免遭或少受损失。

3、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保护他人人身或财产权益的具体行为。

包括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

对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或援救,使之免遭或减轻损失;

主动抓获,扭送在逃或者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脱逃的罪犯,或者协助侦破重大犯罪案件,等等。

4、行为人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

5、行为人无法定或约定的救助义务。

无法定义务是指行为人无法定的权利或义务,行为人如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就不构成见义勇为。

如警察追捕逃犯,监护人救助被监护人等。

无约定的义务是指行为人与被救助人之间无因约定而产生的救助义务,这种约定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6、见义勇为一般是在紧急的情况下作出的。

这种紧急情况既可以是人为造成的,也可以是自然原因造成的。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见底为勇时被刺死亡的,属于无因管理的情形,被救助人在一定的范围内,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保障见底勇为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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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公民如何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呢?
1、一切个人和组织都可以反映有关见义勇为的情况,行为人可以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如果行为人因伤残等原因不能亲自申请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代为申请。
2、反映见义勇为情况或者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应当在行为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规定30个工作日,也是为了防止因时过境迁而导致确认工作的困难;而对反映情况和申请确认而言,30个工作日应该足够。
3、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确认,应当向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提出。如果行为发生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区、县,可以向其中的任何一个区、县的民政部门提出,民政部门不得推诿。
4、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确认时,应当提供有关线索或者证明材料。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没有任何根据地申请确认,这给确认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和巨大的压力,不利于确认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不利于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所以要求反映情况和申请确认时,提供有关线索或者证明材料,由民政部门调查认定。
根据规定,正常情况下,民政部门应当在接到个人或者组织关于见义勇为情况的反映或者确认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作出书面的结论。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做出确认的结论;不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作出不确认的结论,并说明理由。之所以规定90个工作日,一方面是考虑到调查核实的实际需要,没有一段时间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是考虑到对行为人权益保护的需要,如果时间太长,显然不利于行为人权益的保护。
有时情况比较特殊。如在违法犯罪案件中,对于某某行为是不是见义勇为,民政部门难以判断,而需要根据公安或者是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处理决定作出确认结论。此时,民政部门就很难在接到情况反映或者确认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结论。因此,《实施办法》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民政部门应当在公安、司法等部门作出处理结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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