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查取证要注意什么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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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除简易程序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2、作为事故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一、交通事故调查取证要注意什么事项

交通事故处理的调查取证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法定职责,处理交通事故现场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前提和基础,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是事故处理工作的核心和关键,事故处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相辅相成,环环相扣,其实质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是收集交通事故证据和应用所得证据执法的具体体现,而调查取证正是贯穿于事故处理各个环节的核心工作,其结果将直接影响交通事故处理的质量和效率。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调查处理交通事故时,作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要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1、除简易程序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

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2、作为事故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

“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需要回避的,由本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者检验、鉴定人员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需要回避的,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生活实例中,焦某如果认为交通部门指派的交警,可以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3、当事人有权看现场图,对不当之处可以有权进行更正。

现场图是现场状况的真实记录,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证据,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当事人应该认真对照现场情况看现场图,如有证据证明现场图有错误,可以要求更正图中的错误。

当事人如果觉得现场图无误,可以签字,这表明对现场图进行了认可,如果不同意,可以不签字认可。

不要在在自己不认可现场图的情况下随便签字,这样对自己是十分不利的。

生活实例中,焦某对现场图有意见,完全可以不签字,保留相关证据。

4、对检验、鉴定不服时,有权申请重新检验、鉴定或者自行委托、鉴定、评估。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的期限

1、交通事故扣车调查取证期限交通事故扣车扣证期限为20天。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

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10日。

被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

检验、鉴定完成后2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2、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期限为20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的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人体损伤、尸体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进行检验、鉴定。

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和前款规定的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3、省级专业医院方能鉴定精神病征求意见稿明确表明,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具备资格的省级专业医院进行。

人身伤害的鉴定应当由法医进行。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财产损失的评估,应当由具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推介当地符合上述条件的检验、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检验、鉴定机构。

4、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由急救部门或者医疗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解剖尸体需征得其亲属的同意。

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经核查无法确认身份的,应当在地级以上报纸刊登寻人启事,登报1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所需费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5、逃逸案未侦破推定逃逸人过错交通肇事后逃逸未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受害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受害人的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写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证据,推定逃逸人单方全部过错,承担全部责任。

进行交通事故调查取证也是为了最后的处理结果有利于自己,尤其是在诉讼过程中,若起诉的一方不能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那么最终的判决结果肯定是不利于起诉的一方。

若不清楚应该如何调查取证的话,建议可以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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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检查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婚前检查在哪里做现在男女双方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一般都不会被要求强行进行婚前检查,这是由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婚前检查自愿进行,一般婚前检查都是在当地民政局指定单位进行,登记结婚时民政部门会告知,而且婚前检查时免费进行,不必支付额外的费用。
二、婚前检查的注意事项
1、婚检要尽量与婚期拉开时间距离,一旦检出问题,能争取时间治疗。婚检证明的有效期是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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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婚检时女性要避开月经期,月经干净三天后再婚检,否则女性的尿液中含有大量红细胞,医生会怀疑其有肾炎、结石等问题。
4、婚检前一天要休息好,不能太劳累,别喝酒,因为这些都有可能影响肝功的化验结果。
5、婚检前一天尽量吃清淡饮食,否则抽血化验时会出现乳糜血(血液混浊),影响检查结果。
6、婚检当天早晨一定不能进食,必须空腹检查。
7、要着重说明的是:新人在检查的前几天一定要休息好,不能睡得太晚,不要劳累,更不要饮酒,因为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影响您的肝功化验结果,一旦出现GPT增高,按要求不能及时给您发证,还得经过治疗复查下后再给您发证,那就误了您自己的事。如果婚检顺利的话,一天即可领到婚检证明,所以要婚检必须准备一天的时间。提醒:婚检是免费的,但要凭借领取到的免费婚检单。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候,新人们一定记得主动向工作人员要!特别提示:如果真的忘记领取免费婚检单了,再去的时候,要带上结婚证,凭证领取。登记很详细的信息,单子上面有双方姓名,还有编号等详细内容,另外还有一张婚检说明。不少青年人在结婚登记前才去做婚前检查,这样做就太迟了。一是结婚前要忙于准备,身体很疲劳,精神又紧张,不宜做全面健康检查;二是一旦检查出患有不宜马上结婚的疾病,需治疗后才能结婚,往往使自己措手不及;三是从优生学的角度不宜婚配的青年男女,会在即将结婚时才发现,从感情上难以接受。因此,婚前检查应该早一些为好。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注意事项问题解答如下,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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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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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任何调解方法都不是静止不变的东西,要根据离婚案件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可能有的案件需要综合运用这些方法才能达到比较好的效果。
3、要把握好调解的时机,首先要树立调解应贯穿诉讼全过程的理念,在矛盾事实查清后可进行调解,在财产等其它情况查明后可进行调解,因案而异,因人而异。
4、在调解过程中要做到离婚无伤,包括不因离婚伤害子女、不因离婚伤害对方、不因离婚伤害社会。尽量避免在影响子女学习或身心健康,应当以子女利益为最高原则,选择子女最能接受或最有利的方法处理,排除或减少离婚对子女的伤害。
不因离婚伤害他方,包括精神伤害与物质伤害两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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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把因离婚对另一方的经济损害(物质伤害)减少到最小程度,特别是不能使另一方因离婚限于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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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查看车辆是什么部位接触的,即车辆的痕迹。车辆互相接触的,比对两车痕迹,明确受力方向,并看是否相对应,车辆与行人接触的,还要在现场结束后,立即派员到医院提取伤者外衣、检查受伤部位。
其次,辨别路面印痕及散落物等,要分清路面轮胎印迹、路面划痕、散落物等是那辆车那个轮胎或那个部位遗留在路面上的,走向是什么,是否相关联
最后,明确痕迹的起、末点或折变点,确定接触点。当然,在现场环视完后,还要结合现场初查情况。
三、现场初查与分析。这要求民警到现场后
首先确定驾驶人、当事人,查验有关证件,寻找证人,问明案情,了解事故大致经过,并与现场环视情况综合分析事故成因,作出合乎实际的推理判断,揭示现场上各种元素的本质和内在联系。只有在现场初查情况与现场情形相符情况下,方能着手进行现场勘查。那么在现场勘查之前就必须掌握或查明车辆的行驶方向、路线或轨迹,明确车辆接触的形态与接触点,明确各种痕迹、物证的关联性。
四、实地勘验。我们事故中队每次出现场,绘图、制作勘查记录、照相等工作均做好分工。在实地勘验中,我谈五点。一是全面,要对现场中与交通事故案件所有的元素,包含道路、建筑、设施、标志、标线、车辆及痕迹与附着物、路面痕迹、散落物等等,全面测量与记录,并且各元素之间必须有关联,即不能孤立,便于以后能恢复现场全貌。二是细致,表现在车辆及其他物体痕迹面积形状、离地高度要详细勘验,明确受力方向及痕迹专向;对路面轮胎痕迹,要分清滚印、压印、拖印、侧滑印痕;对路面挫划痕要查明车辆或物体,那个部位与路面所形成,对路面印痕的各种形态,起末点、变化点等均要细致勘验;对车辆及物体表面附着物的勘验;对人体伤情、衣着、鞋底等的勘验。同时确定接触点,并用粉笔标注,围绕接触点,确定基准点。三是测量,我们一般采取平原道路用直角坐标法测量;山区道路用三角定位法测量,测量时严格按照公安部05年颁布的《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标准进行。这些大家都很清楚。四是检查,现场检查档位、灯光装备、方向及制动应能等,有的雨天还要检查雨刷器等;有人员受伤的到医院检查受伤部位、外衣痕迹等。五是固定、提取、保全,对各种痕迹、物证全部采用先固定后提取方式,固定采用文字叙述与照像、摄影多种方法,提取用专用工具,并用无污染纸袋、塑料袋保存。有必要时,还要将肇事车辆扣留于室内停车场,常用的提取有物证如现场遗留的散落物、车内证件、鞋与衣服等,微量物证有血迹、毛发、人体组织、衣服纤维、漆皮等,当然手印、指纹、橡胶、沥青等较少提取,有的也不便提取。
五、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应该在现场制作,但针对办案人员较少,还要快速处置现场等情况,一般都采用现场勘查结束后制作。在现场勘查笔录的制作中,我们中队要求较严,这一点大荔大队也作的好,就是从接处警开始直至勘查现场结束都详细记录,包括报警人情况、现场保护人情况、现场勘查见证人情况、现场指挥情况、基准点确认情况到
最后撤离现场、恢复交通等情况。很规范,也很细致。
六、现场图绘制。现场图绘制在现场进行,提高民警现场图绘制水平,是我们中队在“三基”工作中苦练基本功的又一项技能。当前我们中队民警水平也是参差不齐,有的绘图,美观大方,有的零乱。但我们最起码的要求一是交通事故现场元素要用标准符号;二是图中比例基本协调;三是线条不能过多、繁锁;四是需要立即文字记载的,在附记内容栏记录;五是必须注明接触点及确定依据;六是现场勘查表内容填写全面。
七、现场照相。现场照相内容就是四种类型方位、概览、中心、细目。在此,我要简单说的是,我们照相,方位必须体现现场地形环境与交通事故之间的联系,包括弯道、坡道、交通标志、路口、建筑设施等,让人看照片就知晓事故在什么…
婚前检查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婚前检查在哪里做现在男女双方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一般都不会被要求强行进行婚前检查,这是由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婚前检查自愿进行,一般婚前检查都是在当地民政局指定单位进行,登记结婚时民政部门会告知,而且婚前检查时免费进行,不必支付额外的费用。
二、婚前检查的注意事项
1、婚检要尽量与婚期拉开时间距离,一旦检出问题,能争取时间治疗。婚检证明的有效期是三个月。
2、婚检时带上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一口寸免冠照片三张,另外还要有双方单位的介绍信(介绍信现在不是强制要求了)。
3、婚检时女性要避开月经期,月经干净三天后再婚检,否则女性的尿液中含有大量红细胞,医生会怀疑其有肾炎、结石等问题。
4、婚检前一天要休息好,不能太劳累,别喝酒,因为这些都有可能影响肝功的化验结果。
5、婚检前一天尽量吃清淡饮食,否则抽血化验时会出现乳糜血(血液混浊),影响检查结果。
6、婚检当天早晨一定不能进食,必须空腹检查。
7、要着重说明的是:新人在检查的前几天一定要休息好,不能睡得太晚,不要劳累,更不要饮酒,因为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影响您的肝功化验结果,一旦出现GPT增高,按要求不能及时给您发证,还得经过治疗复查下后再给您发证,那就误了您自己的事。如果婚检顺利的话,一天即可领到婚检证明,所以要婚检必须准备一天的时间。提醒:婚检是免费的,但要凭借领取到的免费婚检单。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候,新人们一定记得主动向工作人员要!特别提示:如果真的忘记领取免费婚检单了,再去的时候,要带上结婚证,凭证领取。登记很详细的信息,单子上面有双方姓名,还有编号等详细内容,另外还有一张婚检说明。不少青年人在结婚登记前才去做婚前检查,这样做就太迟了。一是结婚前要忙于准备,身体很疲劳,精神又紧张,不宜做全面健康检查;二是一旦检查出患有不宜马上结婚的疾病,需治疗后才能结婚,往往使自己措手不及;三是从优生学的角度不宜婚配的青年男女,会在即将结婚时才发现,从感情上难以接受。因此,婚前检查应该早一些为好。
婚前检查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婚前检查在哪里做现在男女双方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一般都不会被要求强行进行婚前检查,这是由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婚前检查自愿进行,一般婚前检查都是在当地民政局指定单位进行,登记结婚时民政部门会告知,而且婚前检查时免费进行,不必支付额外的费用。
二、婚前检查的注意事项
1、婚检要尽量与婚期拉开时间距离,一旦检出问题,能争取时间治疗。婚检证明的有效期是三个月。
2、婚检时带上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一口寸免冠照片三张,另外还要有双方单位的介绍信(介绍信现在不是强制要求了)。
3、婚检时女性要避开月经期,月经干净三天后再婚检,否则女性的尿液中含有大量红细胞,医生会怀疑其有肾炎、结石等问题。
4、婚检前一天要休息好,不能太劳累,别喝酒,因为这些都有可能影响肝功的化验结果。
5、婚检前一天尽量吃清淡饮食,否则抽血化验时会出现乳糜血(血液混浊),影响检查结果。
6、婚检当天早晨一定不能进食,必须空腹检查。
7、要着重说明的是:新人在检查的前几天一定要休息好,不能睡得太晚,不要劳累,更不要饮酒,因为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影响您的肝功化验结果,一旦出现GPT增高,按要求不能及时给您发证,还得经过治疗复查下后再给您发证,那就误了您自己的事。如果婚检顺利的话,一天即可领到婚检证明,所以要婚检必须准备一天的时间。提醒:婚检是免费的,但要凭借领取到的免费婚检单。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候,新人们一定记得主动向工作人员要!特别提示:如果真的忘记领取免费婚检单了,再去的时候,要带上结婚证,凭证领取。登记很详细的信息,单子上面有双方姓名,还有编号等详细内容,另外还有一张婚检说明。不少青年人在结婚登记前才去做婚前检查,这样做就太迟了。一是结婚前要忙于准备,身体很疲劳,精神又紧张,不宜做全面健康检查;二是一旦检查出患有不宜马上结婚的疾病,需治疗后才能结婚,往往使自己措手不及;三是从优生学的角度不宜婚配的青年男女,会在即将结婚时才发现,从感情上难以接受。因此,婚前检查应该早一些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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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查取证要注意什么事项
1、除简易程序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2、作为事故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3、当事人有权看现场图,对不当之处可以有权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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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调解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相比于法律诉讼,现代人更加愿意去做调解,毕竟调解不费事、不费时等,可以尽快出结果。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双方达成初步的意向,愿意接受调解来协商解决的话,这是一件好事,但也需要多加注意。那么,? (一)区分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二者无必然联系,有诸多相异之处,事故责任不等于赔偿责任,无事故责任并不一定无赔偿责任。 (二)赔偿款落实后方可在协议书上签字。如果赔偿义务人尚未准备好赔偿款,受害人便在协议书上签字,受害人将存在无法拿到赔偿款的风险。 一旦协议书内容无法实现,受害人只得通过诉至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这样就违背了受害人选择调解的初衷。因此,受害人最好在赔偿义务人落实赔偿款后再签调解协议。 (三)为防止赔偿义务人利用受害人的资料申请理赔后逃走,在所有赔款到位前勿将自己全部资料原件交给赔偿义务人。 有的赔偿义务人需要用受害人的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受害人若将自己全部资料交给赔偿义务人,一些赔偿义务人很有可能利用这些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后卷款逃走,此时受害人便陷入了很被动的境地,所以受害人必须谨慎保管好自己资料原件。 (四)申请理赔时,要确保保险公司书面确认该调解协议的内容并同意将赔款汇入受害人账户,若不能保证上述要求,很可能也无法拿到赔偿款。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调解 (一)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 (二)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期限内,只调解两次,调解时须制作调解记录。 (三)交通事故办案人员通知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参加调解时,一般使用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的须记入调解记录。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须事先通知交通事故办案人员,请求变更调解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者调解中途退离的,计为调解一次。 (四)调解参加人: 1、交通事故当事人; 2、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 3、交通事故车辆所有权人; 4、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5、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的必要参加的人员。 上述人员须得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准参加调解,,一方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五)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须向交通事故办案人员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六)调解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时限中断。 (七)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八)调解中,调解参加人提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未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要求的,不予调解。 (九)确定抚养人时,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提供有抚养关系的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当要求其公证。 (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调解书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事故简要案情和损失情况; 2、责任认定;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 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赔偿款项,但是涉外事故除外。 (十一)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十二)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贴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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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交通事故处理的调查取证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法定职责,处理交通事故现场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前提和基础,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是事故处理工作的核心和关键,事故处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相辅相成,环环相扣,其实质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是收集交通事故证据和应用所得证据执法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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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物业诉前调解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物业纠纷诉前调解程序有哪些 第一步,申请,即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双方要求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纠纷的,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征得当事人同意,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主动调解矛盾纠纷。 第二步,受理,即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认为属于重大、复杂案件的,建议当事人向街道(乡镇)或区(市)县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当事人坚持在社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受理。 第三步,调解,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收到当事人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调解范围的,应予调解,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结案;疑难复杂案件的调解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未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讼,并出具相关证明。 第四步,履行,即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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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尽职调查的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司并购尽职调查的事项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并购尽职调查的事项
公司并购的准备阶段,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显得非常重要。重大并购交易应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详细的尽职调查。目标公司的合法性、组织结构、产业背景、财务状况、人事状况都属于必须调查的基本事项。
一、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及获得的批准和授权情况。
首先应当调查目标公司的股东状况和目标公司是否具备合法的参与并购主体资格;
其次,目标公司是否具备从事营业执照所确立的特定行业或经营项目的特定资格;再次,还要审查目标公司是否已经获得了本次并购所必需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制企业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非公司制企业需要职工大会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如果并购一方为外商投资企业,还必须获得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
二、目标公司的产权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
目标企业的性质可能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合伙制企业,不同性质的目标企业,对于并购方案的设计有着重要影响。
三、目标公司重要的法律文件、重大合同。
调查中尤其要注意:目标公司及其所有附属机构、合作方的董事和经营管理者名单;与上列单位、人员签署的书面协议、备忘录、保证书等等。审查合同过程中应当主要考虑如下因素: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项下公司的责任和义务;重要的违约行为;违约责任;合同的终止条件等等。
四、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
资产状况包括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状况,以及产权证明文件,特别要对大笔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进行分析。有时在合同签订之后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有可能影响并购价格或其它全局性的问题。
五、目标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
人力资源状况主要包括:目标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的一般情况;目标公司的雇员福利政策;目标公司的工会情况;目标公司的劳资关系等等。
六、目标公司的法律纠纷以及潜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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