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公证和过户有什么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12人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房屋买卖公证和过户有什么区别,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的程序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房屋买卖公证和过户有什么区别

一、房屋买卖公证和过户有什么区别

房屋买卖公证只是对房屋买卖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证明,但房屋产权未发生转移,而房屋过户是房屋产权发生转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的程序

(一)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1、卖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结婚证等;

2、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等;

3、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如果交易房产是多人共有的,则卖方应为所有共有人(以及其配偶),需要全部到场。

(二)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1、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否与其本人一致;

2、申请人的行为能力是否完全具有,不存在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情形;

3、申请人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以及公证的意思真实是否真实自愿;

4、申请人自己对于即将进行的交易以及公证所认识的后果是否与其行为实际产生的后果一致;

5、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主要条款(如交易标的、交易金额、付款方式等)认识无异议,或者至少已经基本达成一致;

6、交易的房产所有权明确,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交易的情形;

7、如果交易房产存在多个所有权人,则所有的产权人都与买受人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8、当事人的申请符合公证管辖的规定。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物权的设立是以登记为准的,房屋买卖申请公证的,只是对房屋买卖合同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证明,房屋产权未转移。

而房屋过户是房屋产权发生转移的行为。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0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屋买卖公证和过户有什么区别
一键咨询
  • 150****28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3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1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4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6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8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7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6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1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3****72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0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2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2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5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4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房屋继承和过户的区别是什么?
房屋继承和过户的区别是在性质上不同,前者是通过继承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后者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过户仅仅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必要的环节,但是,进行记者必须要完成过户手续。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屋买卖订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在购房活动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两个相似的名字房屋买卖订金和定金,虽然一字之差但他们表达的意思却差之千里,弄清楚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会让我们在购房之中更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下面律图就详细的为大家解释一下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买卖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有哪些
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限制,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和解除有区别吗?
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和解除是有区别的,合同的解除是针对于有效的合同实施的行为;合同的撤销是针对于可撤销的合同而实施的,对于不被撤销的合同,那么就可以认定为此合同是可以产生法律效力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房屋订购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订购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其目的是对双方买卖房屋的有关事宜做出初步的确认,尚不具备预售商品房资格的情况下采取预购书、房屋订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书面约定双方在将来某一时间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其预约合同是无效的、认购书等形式出售房屋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预售,并对订约定金作出了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二。上述《解释》实施后、订购书,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一,协议中一般都约定以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将来签订正式买卖房屋行为的担保,房屋订购书属预约合同性质、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订购,有学者认为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订购,在最高人民出台《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前,但对预约合同也无限制性规定、我国合同法对预约合同没有直接做出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承认了房屋预约买卖的效力。《解释》第四条规定,对房屋预购、认购做出了规定,是在规避法律法规在商品房预售方面所作的强制性和禁止性的规定,其定金多属订约定金,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买卖房屋网签和备案的区别是什么?
买卖房屋网签和备案的区别是前者他是属于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房地产企业销售行为所进行的一种管理,而后者的话是根据我们国家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当中所必须要执行的许可制度。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订购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订购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其目的是对双方买卖房屋的有关事宜做出初步的确认,尚不具备预售商品房资格的情况下采取预购书、房屋订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书面约定双方在将来某一时间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其预约合同是无效的、认购书等形式出售房屋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预售,并对订约定金作出了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二。上述《解释》实施后、订购书,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一,协议中一般都约定以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将来签订正式买卖房屋行为的担保,房屋订购书属预约合同性质、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订购,有学者认为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订购,在最高人民出台《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前,但对预约合同也无限制性规定、我国合同法对预约合同没有直接做出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承认了房屋预约买卖的效力。《解释》第四条规定,对房屋预购、认购做出了规定,是在规避法律法规在商品房预售方面所作的强制性和禁止性的规定,其定金多属订约定金,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5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订购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订购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其目的是对双方买卖房屋的有关事宜做出初步的确认,尚不具备预售商品房资格的情况下采取预购书、房屋订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书面约定双方在将来某一时间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其预约合同是无效的、认购书等形式出售房屋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预售,并对订约定金作出了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二。上述《解释》实施后、订购书,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一,协议中一般都约定以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将来签订正式买卖房屋行为的担保,房屋订购书属预约合同性质、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订购,有学者认为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订购,在最高人民出台《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前,但对预约合同也无限制性规定、我国合同法对预约合同没有直接做出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承认了房屋预约买卖的效力。《解释》第四条规定,对房屋预购、认购做出了规定,是在规避法律法规在商品房预售方面所作的强制性和禁止性的规定,其定金多属订约定金,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舅舅最近打算买一套房子,看好了房后,签订了购房合同,去房产局办理房屋过户,工作人员问舅舅是办理买卖过户还是赠与过户,问房屋过户和买卖过户的区别?
[律师回复] 第一.买卖过户涉及契税、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交易费以及登记费工本费;赠与过户涉及契税、公证费、印花税、交易费以及登记费工本费。契税现行政策:住宅90平以下1%;住宅90-144为1.5%;其余的不管是住宅还是非住宅都3%;买卖过户中的所得税按成交价1%征收所得税,而赠与过户涉及的所得税问题在第三点阐述。
近期出台的有关二手房交易过户税费减免的涉及两个税别:
其一是营业税:
①普通住宅房产证颁发2年以内销售,按成交价(如成交价明显偏低,按评估价。下同)与该房产原购入价的差额的5.5%征收营业税;普通住宅房产证颁发2年以后销售,免征营业税。
②非普通住宅房产证颁发2年以内销售,按成交价5.5%征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房产证颁发2年以后销售,按成交价与原成交价差价的5.5%征收营业税。
其二是印花税:住宅90平米以下免征;其它按成交价0.05%征收!!
所以,如二手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米(或144平米)以下,房产证颁发2年以上,选择二手房买卖过户比较划算;如二手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米(或144平米)以下,房产证颁发2年以内,选择买卖过户还是赠与过户取决于该房产的现价和原买入价的差价决定(因为涉及征差额的营业税和赠与公证费的比较)。
第二.无偿赠与行为区分为一般赠与行为(包括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和其他无偿赠与行为两类。因此,非亲属关系可办理赠与,但属于“其他无偿赠与”的范畴。这种赠与过户的产权在以后再出售时会涉及高额的营业税,参照以下第三点。
第三.2006年10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通知明确了不动产赠与的类别以及赠与办理流程,对于个人通过“其他无偿赠与”方式获赠房产时,受赠人将无偿受赠的5年内二手房对外销售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公证和过户有什么区别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