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城市房子拆迁怎么办?
1.做好拆迁准备的调查、论证工作。
在房屋拆迁的准备阶段,律师在深入了解房屋拆迁单位实施拆迁的能力以及要拆迁的房屋情况等。有时有些房屋拆迁单位相位自已的能力,对困难估计不足往往未经充分论证就申请拆迁,日后拆迁工作举步维艰时又垂头丧气,怨言满腹。因此,要对拆迁单位是否具备实施的各种条件和能力进行了解,以便帮助该单位作出决策。
对被拆迁人的情况要作充分进行了解,被拆迁人往往涉及各个阶层,身份也五花八门,房屋的面积及权属状况也会十分的复杂。近期,本人的服务的拆迁单位拆迁在地上某中央直属机关的房屋,其谈判过程十分的艰难,但当初申请拆迁时并没有料到如此大的难度。因此,拆迁哪些房屋必须要对被拆迁人的情况进行调查并论证其可行性,合理确定拆迁的范围和规模。
2.开展拆迁的行政审批工作。
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必须做好建设项目批准立项等相关工作。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第七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资金金额不得低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预算总额的80%,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可以作价计入。因此,对于实施拆迁所具备的条件在申请拆迁许可前必须做进行充分的了解,并做好准备工作。现在拆迁一般都涉及旧城改造,而拆旧建新往往都与城市规划紧密关联,表面是上马一个新项目,实质上是政府在推进城市改造,加强城市建设,为此在拆迁前必必须与政府的沟通,为以后项目的顺利开展做到准备。当然,做些工作直接的目的是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取得拆迁的许可。而且该拆迁许可必须要进行公告。
二、在拆迁补偿安置阶段的律师工作有什么?
第一、对被拆迁人及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首先,调查、取得被拆迁人的房屋权属证书,了解房屋面积等。其次,确定被拆迁人的范围,如果是租赁的房屋应当查明房屋所有人及承租人,如果原房屋所有死亡的应查明其继承人。
第二、做好房屋拆迁评估。
在拆迁中,必须查明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为此法规专门规定房屋拆迁评估的概念及其程序。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是指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
如果对补偿不满意,千万不要轻易签字。拆迁时应公布拆迁公告、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如果没有按照合法程序进行,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合法权益,且是不可以进行强制拆迁的,若是发生强制拆迁,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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