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如何继承爷爷遗产?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若是孙子想要继承自己爷爷的遗产,那爷爷的子女必须先于死亡,因为孙子并不在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中。如果当事人有遗嘱公证上面说明可以将自己的遗产传给自己的孙子,那也是可以获得相应的遗产的。
孙子如何继承爷爷遗产?

一、孙子如何继承爷爷遗产?

孙子继承爷爷财产需要满足爷爷的子女先于爷爷死亡。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发生代位继承应具备的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代位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亲属;

4、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不适用于继承,且须以继承人未丧失为前提。因此孙子能够继承祖父的遗产,但是前提是在法定继承中,父亲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的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的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若是当事人死亡之后没有遗产的公证的话,那一般都是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相应的遗产。且遗产一般可以给自己的继承人进行继承,也可以交给国家,集体或者相应的抚养人,如果是都没有的话,会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来确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7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孙子如何继承爷爷遗产?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3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6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3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4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5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4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4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6****20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2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2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0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7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7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6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2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孙子能继承爷爷遗产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孙子能继承爷爷遗产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是这样的,我的爷爷因病去世了,我想继承爷爷的遗产,请问孙子能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律师回复]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以上便是“孙子能继承爷爷的遗产吗”的相关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孙子孙女能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孙子孙女不能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因为我国继承法中明确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如果子女不在的情况下,才可以由孙子孙女来进行代位继承处理,具体情况下也可以按照遗嘱中明确的条款来进行处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外孙能否继承爷爷的遗产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外孙能否继承爷爷的遗产问题解答如下, 外孙一般来说没有资格继承外婆的遗产。但如果外孙的母亲在外婆去世前已去世,外孙可以代位继承其母亲应得的遗产。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丹东的李老先生早年与前妻生有阿英、阿田两个孩子。前妻过世后,他与张女士再婚,又生有阿扬、阿湘、阿楠三个子女。阿英从小由张女士抚养。李老先生、阿英早年去世。前不久,张女士也因病逝世。张女士生前一直居住在阿楠家,由他赡养。她的另两个亲生子女阿扬、阿湘经常去看望她,并为她支付了部分医药费。张女士去世后,阿扬、阿湘阿楠,要求继承张女士的遗产。小山是阿英的儿子,他认为,张女士的遗产中有自己母亲阿英的份额,所以,加入到诉讼中,要求代位继承遗产的三分之一。阿田则放弃了继承权。
丹东市振安区经过审理,最终判决阿楠得到遗产的大部分,阿扬、阿湘其次,小山所得最少。
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本案中,小山的母亲阿英从小由张女士抚养,虽是张女士的继女,但已与她形成了抚养关系。因此,小山可以代位继承其母阿英有权继承的份额。
在遗产继承时,只有发生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或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或伪造、篡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这几种情形,继承人才丧失继承权。所以,阿英虽然没有对张女士尽到赡养义务,但并没有做上述任何一种行为,也就没有丧失继承权,因而,小山依然享有代位继承权。
张女士在死后留有遗产,但没有留下遗嘱,她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分配。阿田在遗产分配前表示放弃继承,应当准许。遗产分配应遵循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张女士生前一直由阿楠抚养,阿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阿扬、阿湘也常去看望老人,并为老人支付了部分医药费,所以,他们也尽了一定的赡养义务,但没有阿楠尽的赡养义务多且全面。小山的母亲阿英早年死亡,对张女士所尽的赡养义务较少。小山代位继承,只能继承其母亲可以继承的份额。
父母放弃继承遗产,孙子能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律师回复] 放弃继承权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 不经配偶同意能否放弃父母遗产继承权 在继承开始时,夫妻一方放弃继承权,是不需要配偶同意的,放弃继承权只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与配偶无关,配偶无权干涉,无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陈某父母原有一套房屋,陈母去世后遗产未分割,陈某放弃继承母亲遗产,由陈父继承该房屋。陈某于隋某要求离婚,4月判决双方离婚。陈父于6月去世,留有一份公证遗嘱,将该房屋留给陈某。双方离婚后的同日,陈某办理继承公证,将该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名下。隋某遂认为陈某恶意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
该房屋并非二人夫妻共同财产,故也不存在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故此,对隋某要求分割该房屋的请求,不予支持。
本案焦点涉及到两个问题,陈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是否有效 是否侵犯隋某的合法权益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继承权的实现,除了要被继承人死亡这一基础事实外,实际上还应附有条件,即继承人不放弃继承权。
首先,从时间顺序上看,在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并不是马上取得继承财产的物权,而是指继承程序的开始,此时,能继承的遗产份额还处于未定状态,即不是继承人的,更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有继承人未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后,此部分遗产份额才能转移成为继承人的财产,继而配偶才对继承的财产享有共同所有权。因此,在继承人作出是否放弃继承权时,遗产份额根本就还没有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也不可能会损害到配偶的利益。
另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权利可以放弃”。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也就是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可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
继承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它与一般财产权不同的是:继承权与继承人的人身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具有明显的人身属性。而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权利是优先于一般财产权的。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来说,有人身性质的继承权比较特殊,作为特定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只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与配偶无关,配偶无权干涉。另外,配偶也没有继承对方父母遗产的权利,因此在法律上配偶也不享有对此财产的请求权。没有财产请求权,自然也就谈不上一方放弃继承权是对另一方权益的侵害。夫妻一方放弃遗产继承权,是依法处分个人财产权利,无需征得配偶及他人许可。
在继承开始时,夫妻一方放弃继承权,是不需要配偶同意的,即一方对继承的放弃,并不意味着对配偶财产权的侵害。放弃遗产继承的行为系法律赋予继承人独有的权利,该行为系陈某依法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无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且该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不影响原夫妻关系另一方履行对其子女、配偶的法定义务,此案中并未侵犯隋某的合法权益。故此,陈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未单方面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而仅是处分了其作为法定继承人个人享有的继承权。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9、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51、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7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孙子能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首先,从法定继承来说,孙子是不能继承遗产的,因为孙子不属于第一顺序人,也不属于第二顺序人,所以不能继承。但可以通过生前立的遗嘱的方式进行继承。但如果没有立遗嘱,但孙子对爷爷奶奶抚养较多的,可以以继承人以外的身份进行遗产分配。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孙女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继承可分为、继承和。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人,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据此,你的法定继承人是2个儿子,孙女鲁萌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你的财产。
不过,《继承法》第14条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规定:“依继承法第14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适当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根据这些规定,将来在你百年之后,在分割你的遗产时,考虑到孙女鲁萌对你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的事实,她可以分得你适当的遗产,在份额上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法定继承人。
另外,如果想让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自己的遗产,可以采用立遗嘱的方式进行,即遗赠。《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自遗赠人死亡时生效,其效力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即有遗赠的先按遗赠内容处理。因此,你可以立一份遗嘱,明确表示将2间房产赠给鲁萌。这样,在你去世后,如果鲁萌在2个月内作出愿意接受的表示,她就依法获得你私房的所有权。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爷爷遗产继承孙子有份吗?
爷爷遗产继承孙子在特殊情况之下有份,如果老年人他们在去世之前已经订立了遗嘱,遗嘱的内容当中就对于继承人做出了指定,那么孙子是可以享受到继承的权利,没有遗嘱的情况之下,首先需要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来发生。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爷爷去世孙子有权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关于房子,是爷爷和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套房子只有一半是爷爷的,另一半是奶奶的,爷爷的部分才是遗产。
如果您能够找到足够的证据和见证人证明爷爷的口头遗嘱,其他继承人也没有合理的异议,那么可以按照口头遗嘱执行,建议让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签署放弃继承权的书面证明并进行公证。如果您不能证明遗嘱,其他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的,必须按照法定继承执行。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在本案中,第一顺位继承人就是奶奶、姑姑(两个)和父亲。外嫁的女儿拥有平等的第一顺位继承权,孙子不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中。就本案来说,父亲健在,所以不会发生代位继承,如果孙子没有对爷爷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是没有继承权的。
无论父母是否分居或离婚,如果您妈妈没有对爷爷尽主要的赡养义务,妈妈作为儿媳是没有继承权的,也没有提出赔偿的权利。
父亲和母亲没有离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来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因为已经分居20年,只要能够证明财产的来源和分居的事实,可以在诉讼离婚时要求适当减少父亲的财产分配,但至少要留下足够的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当然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自行协商即可。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7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爷爷的遗产能由孙子继承吗?
爷爷的遗产孙子有可能继承的,爷爷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继承的方式来对遗产进行处分,但如果未遗嘱指定继承的,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内是没有孙子的,只能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爷爷去世,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关于房子,是爷爷和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套房子只有一半是爷爷的,另一半是奶奶的,爷爷的部分才是遗产。
如果您能够找到足够的证据和见证人证明爷爷的口头遗嘱,其他继承人也没有合理的异议,那么可以按照口头遗嘱执行,建议让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签署放弃继承权的书面证明并进行公证。如果您不能证明遗嘱,其他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的,必须按照法定继承执行。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在本案中,第一顺位继承人就是奶奶、姑姑(两个)和父亲。外嫁的女儿拥有平等的第一顺位继承权,孙子不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中。就本案来说,父亲健在,所以不会发生代位继承,如果孙子没有对爷爷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是没有继承权的。
无论父母是否分居或离婚,如果您妈妈没有对爷爷尽主要的赡养义务,妈妈作为儿媳是没有继承权的,也没有提出赔偿的权利。
父亲和母亲没有离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来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因为已经分居20年,只要能够证明财产的来源和分居的事实,可以在诉讼离婚时要求适当减少父亲的财产分配,但至少要留下足够的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当然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自行协商即可。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17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爷爷有心脏病,在上个星期心脏病突然发作抢救无效死亡了,我作为爷爷的孙子能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律师回复]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孙子能继承爷爷的遗产当然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孙子如何继承爷爷遗产?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