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出资给婚前子女买房财产归可能属于男方、也有可能属于女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2、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一般不算赠,算借。
父母出资时未有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情况下,应认定该出资款是对儿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儿女应负担偿还义务,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或夫妻双方的赠与,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如何证明房屋是父母出资购买的?
1、证明房屋是父母出资购买可以拿出诸如夫妻双方的认可陈述等的证据。
此外,还可以拿出以下的证据:
(1)夫妻双方与父母签署的买房声明;
(2)房屋买卖认购合同;
(3)房屋销售人员的证人证言;
(4)录音录像;
(5)首付款银行转账记录。
2、离婚财产分割有房贷的房子可以不分割。
首先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当然无需分割,对于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形,也可以不分割。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不少人在结婚之前,父母就已经出资为其购买了房屋。对于此种在婚前购买的房屋,父母在购买的时候,若是没有明确表明该房屋是赠与给即将结婚的男女双方的,那么该房屋一般就会被认定为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此类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需要分割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