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借钱不还的,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担保人是一般保证人的,在主债务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担保人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不还钱给担保人的,担保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二、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1、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另一种是连带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在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是一般保证的,即为连带保证。无论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借款人都无力偿还的话,按法律规定,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不能免除的。
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保证人就是欠款人,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的要求偿还欠款,偿还欠款之后可以行使追偿权,向债务人追偿欠款;担保人没有请求给付的权利,但是拥有抗辩权,能够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也可以在诉讼范围之外行使。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