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没钱还被起诉,如何请求法院宽限

最新修订 |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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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提前准备材料,表明自己具备良好的还款意愿只是暂时没有还款能力,协商延期或者重新分期,以期达成和解,宽限更多的时间。关于信用卡没钱还被起诉,如何请求法院宽限的问题,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信用卡没钱还被起诉,如何请求法院宽限

一、信用卡没钱还被起诉,如何请求法院宽限

进入法院诉讼阶段后,可以向法官提出民事调解的要求,如果对方也同意的话,会在开庭以前安排庭前调解,法庭主持双方协商债务偿还的问题,这个时候就可以提前准备材料,表明自己具备良好的还款意愿只是暂时没有还款能力,协商延期或者重新分期,以期达成和解,宽限更多的时间。具体可以向律师咨询。

二、信用卡没钱还会不会影响家人

对家人会有一定影响。

1、持卡人征信被黑之后,除了不能申请任何需要银行审批的贷款外,合法配偶也不能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信用信息报告是一合调查。

2、配偶需要共同承担债务。除非配偶有证据,证明这笔债她不知情也没享受到。

3、被催收困扰,银行内部催收还好,轮到第三方催收,家人是难逃打扰的。

三、信用卡没钱还对方是否有权催收

金融机构有可能安排催收的,主要看逾期的时长。

第一阶段:通常指逾期时间不超过1个月,因为时间比较短,银行采取的催收手段比较温和,通常只会发送短信进行催收,提醒持卡人尽快还款,如果欠款金额较大,可能还会由卡部催收员打电话催收。

第二阶段:一般指逾期时间不超过2个月,但是距离逾期已经超过1个月,这个时候逾期的欠款会产生罚息,并且以复利计算了,银行采取的催收手段会比较多,在短信催收后,还会伴随电话催收,并且催收的次数会逐渐增加。

第三阶段:逾期时间不超过3个月,持卡人要是还没有任何还款意愿,银行就会加大催收力度,除了短信、电话催收外,还会通过联系人向持卡人施压,比如告诉其父母,让催促持卡人还款,或者是帮持卡人还款。

第四阶段:逾期时间超过半年以上,尤其是欠款金额比较大,银行可能会上门进行催收,比如到户籍地,单位等等,甚至会采用终极手段,直接到法院起诉持卡人,这种情况就非常严重了,持卡人可能会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关于信用卡没钱还被起诉,如何请求法院宽限的解答。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来电免费咨询,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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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有权利查超宽吗/超限是超宽吗,不超载,就是超宽了,
[律师回复] 有。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五十条之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所以说驾驶超限车辆上路首先是违法行为,这种行为是肯定要被进行查处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七十六条
第五项之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明确由路政部门开展路面执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并明确了各部门的具体分工和职责。所以说路政部门是有权对该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

三,根据(以浙江省为例各省具体限定可能有所不同)《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车货总质量,轴载质量,车货总长度、总宽度和总高度,不得超过以下最高限值:一车货总质量为四十吨,其中集装箱半挂列车为四十六吨;二轴载质量:双轮组单轴的标准轴载为十吨;三车货总长度为十八米;车货总宽度为二点五米;车货总高度为从地面算起四米,其中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为从地面算起四点二米。所以说烦超过上述限定的车辆只要在浙江省内公路上行驶,一旦经有关部门发现并勘查确认就属超限车辆。根据浙江省有关规定,浙江路政部门就可对涉嫌违法超限行驶车辆所属当事人进行查处。所以说开的平板挂车的宽度在浙江省内的话就是属于超限车,涉嫌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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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货车拉货限高是多少?限宽多少?限重多少?
[律师回复] 4米2货车装货限高
4.2米,宽度不得超过车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四条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货运经营者实行封闭式运输,保证环境卫生和货物运输安全。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燃烧、爆炸、辐射、泄漏等。第四十条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公平对待使用站(场)的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向旅客和货主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保持站(场)卫生、清洁不得随意改变站(场)用途和服务功能。
你好,请问2米4宽的货车上高速宽度限制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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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货运经营者实行封闭式运输,保证环境卫生和货物运输安全。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燃烧、爆炸、辐射、泄漏等。第四十条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公平对待使用站(场)的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向旅客和货主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保持站(场)卫生、清洁不得随意改变站(场)用途和服务功能。
离婚要求宜宽还是宜松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要求宜宽还是宜松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婚姻法》的修改在各处网站均闹地沸沸扬扬,也算是热门话题了。或许是因为对妇女权益一向比较关注的缘故,我对于《婚姻法》的修改和实施向来抱有极大的兴趣。最近在某个网站看到一篇新闻,说是在一份民意调查中,多《婚姻法》的修改在各处网站均闹地沸沸扬扬,也算是热门话题了。或许是因为对妇女权益一向比较关注的缘故,我对于《婚姻法》的修改和实施向来抱有极大的兴趣。最近在某个网站看到一篇新闻,说是在一份民意调查中,多数民众提议离婚的条件应该更趋严格。(具体百分比是不太记得了,总之是很高的。)对此实在有些不同的意见。
我们现行〈婚姻法〉对离婚的条件规定地是比较随意的,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唯一认定条件,但感情本身是非常难以把握的,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和感受。由于法官具有太大的自由裁量权,因而,很难说我们现行的〈婚姻法〉的离婚条件是宽松的,很多时候,明明是形同陌路的夫妻却无法解除已经死亡的婚姻,当事人双方均处于极端痛苦之中。现在虽然对于离婚已经基本上采取一种自由自愿的原则,但是上述情况仍然是存在的,而且在一些相对偏远和落后的地区还比较突出。
离婚的条件确实是需要予以修改了,但是我认为,修改的标准不应该是是否更严或更松,而是更加具体和富有操作性。严格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运用,代之以比较客观和实际的标准。比如,规定夫妻分居多少年就可以离婚,有虐待和遗弃情节就可以离婚等等。但从总体上来说,我不赞成将离婚条件规定过严。
原因有三:
一,离婚毕竟是个人私事。严格限制离婚条件显然有悖于现代社会私法自治的大原则。
二,现代社会应该实行越来越多的民主和自由,结婚和离婚的自由是基本的自由,应该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予以限制,以保障人权,尊重个人的尊严。
三,提出严格离婚条件的人多数认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分子,家庭的动荡很有可能造成社会本身的不稳定。我个人认为种担心毫无根据。没有幸福的婚姻隐藏的不安定因素只会更多,更具有破坏力。
成年人理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各种后果。结婚如是,离婚亦如是。国家毕竟不是管家婆,该放手的时候还是要放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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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时限是多久?
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时限是180日内,这在我国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行政机关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那么司法机关是可以不予受理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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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防卫的限制要求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行使无限防卫权必须是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如行凶、、抢劫、、绑架等。非法侵害行为侵犯的客体是防卫人自身或者第三人的人身安全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性的权利以及人身自由等。然而在人所享有的各类权利中,人身安全权利是最重要的,它是其他权利得以存在的前提,试想,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人身安全都无法保证的话,还谈什么别的呢?况且侵害人身安全的行为往往具有突发性、即时性和紧迫性的特点。法律只有对这种权利受到侵犯时作出更及时、更直接的保障性规定才能更好地体现法律所包含的伸张正义、的精神。所以,只有在这类权利受到侵害时才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除此之外的非危及人身安全的侵犯财产权利和公民其他权利的犯罪,用非暴力的方法侵犯一般人身权利的犯罪如侮辱诽谤罪等,以及非危及人身安全的一般暴力犯罪,均不能行使无限防卫权。
2、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必须实际存在而又正在进行。
首先,暴力犯罪行为必须是实际发生的客观存在,行为人对他人实施了侵害行为,而非无限防卫人主观臆断的行为,否则就是假想防卫;
其次,暴力犯罪必须正在进行,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均不能行使无限防卫权。什么是“正在进行”?一般应理解为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已经着手实施,但同时还包括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直接面临不可避免的某些状态,因为有些危险的暴力犯罪行为虽然还未曾着手实施,但已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根据当时的实施情况,可以认为这种威胁已经迫在眉睫,如不实施防卫则会造成严重后果。比如,如果乙拿枪欲枪击甲,拿枪行为并不是行为的着手,可在这种紧迫的情况下,甲若不及时地主动地实施防卫,势必会错过防卫的最佳时机,难以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如果要求任何时候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都要等到其犯罪行为已经着手实施才实施防卫,则不利于及时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所以,我认为对于暴力犯罪的实施迫在眉睫,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形,也应当认定为“正在进行”。当然,对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从严把握。
3、行使无限防卫权时,防卫人必须具有防卫合法权益的意图。从正当防卫的理论上看,正当防卫之所以被认为是排除犯罪性的正当行为,不仅因为正当防卫在客观上保护了社会利益,而且还在于防卫人在主观上具有制止不法侵害和保护合法权益的意图。行使无限防卫权也不例外,它要求,一方面防卫人已经认识到行凶、、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存在。如果不对之实施防卫,自身的人身安全则会受到严重损害;另一方面,防卫人在主观上应具有制止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所以,在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出于故意伤害对方的心理实施侵害但客观上与防卫效果巧合以及防卫人在防卫过程中防卫意图转化为犯罪意图的情况下,致人伤害或死亡的,由于缺乏主观条件的正当性,不能认为是行使无限防卫权。
以上明确了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条件,但在实践中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问题应该加以注意。
(1)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能否行使无限防卫权?
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对这类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能否行使无限防卫权,我认为应该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从客观上看,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实施的暴力行为对社会同样具有巨大的危害性,对他人的人身安全同样具有侵害性。因此,不能完全排除无限防卫人的无限防卫权。然而,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暴力侵害行为,毕竟不同于有刑事责任能力人的侵害,其行为本身在刑法上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我认为如果防卫人确实不知道侵害人是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或者是精神病人而实施了无限防卫,应当认定为是正当防卫。反之,如果防卫人是明知对方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一般不应当允许进行无限防卫,应尽可能采取其他方法躲避侵害,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被允许实施无限防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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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增加诉讼请求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增加诉求与变更诉求的区别
对增加诉求与变更诉求含义有不同的理解。一种是,变更包含了增加,另一种是二者分别为不同的概念。我支持后者。即便在表现形式上,有的原告在变更诉求的申请书上,将两项申请写在了一起,也不能改变二者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证据规则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以及诉讼法解释只言增加诉求合并审理的规定,都将二者区别开来。主张变更包含增加,并没有法律依据。
增加诉求与变更诉求的处理
依据一案一由的诉讼要求,当事人仅能在一次诉讼中行使一个请求权。请求权是指基于法律规定请求他人作为或的权利,如债权请求权、返还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补偿及求偿请求权等。狭义的增加诉讼请求指的是在原来的诉讼请求权下具体的一项或几项诉讼请求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负增加)诉讼请求,如买卖合同纠纷之诉,原诉请求给付货款,现申请增加被告给付违约金的诉求。狭义的增加诉求,应与原诉一并审理。如果原告在原诉请求权之外,增加另外的具体诉讼请求,即违背了一案一由,应引导其另案。如买卖合同纠纷之诉,原诉请求给付货款,现申请增加诉求,向被告追偿原告已经支付下货工人致伤的赔偿款。原告所增加的诉求为求偿请求权,与原诉的债权请求权不一致,笔者认为不能合并审理,应引导其另行。同理,对变更诉求的问题进行应对,如原诉求数额过低或计算错误,申请变更的,笔者认为应予以准许。对于改变原诉请求权的变更诉求,笔者认为应不予准许。
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的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的条件
1、具有合同履行变更的客观事实。情事泛指作为法律行为成立基础或环境的一切客观事实;变更是指情事在客观上发生了异常变动。而合同履行变更不仅包括交易和经济情况的变化,也包括非经济事实的变化。
2、合同履行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生效以后,履行终止以前。一方面,如果合同履行变更发生在合同订立时,就应认为当事人已认识到发生的事实,而当事人仍以对自己不利的已变更的情事作为合同的内容,就表明当事人自愿承担风险,所以事后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另一方面,如果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才发生合同履行变更,由于此时合同关系已经消灭,所以不适用合同履行变更原则。
3、合同履行变更非当事人所能预见。如果当事人在订约时能够预见,就表明他承担了事件发生的风险,因此不适用合同履行变更原则;如果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变更事实上没有预见,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可以预见,那么仍然不能主张合同履行变更。
4、合同履行变更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即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履行变更没有过错。而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可分为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和其他事件三种。
5、因合同履行变更而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合同履行变更发生后通常造成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失衡,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就会对当事人明显有失公平,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这里必须把握好“度”,即合同履行变更必须造成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极不均衡,如果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影响轻微,就不能适用这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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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销婚姻的请求的期限是多久?
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而被冒名登记结婚的,只能通过行政诉讼撤销该结婚登记行为。那么申请撤销婚姻的请求期限是多久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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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诉讼请求的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增加诉讼请求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增加诉求与变更诉求的区别
对增加诉求与变更诉求含义有不同的理解。一种是,变更包含了增加,另一种是二者分别为不同的概念。我支持后者。即便在表现形式上,有的原告在变更诉求的申请书上,将两项申请写在了一起,也不能改变二者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证据规则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以及诉讼法解释只言增加诉求合并审理的规定,都将二者区别开来。主张变更包含增加,并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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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加宽道路,占用农民耕地,村委会说一分钱也不赔偿怎么办?
[律师回复] 政府出资,那么可以按公路征地补偿办法。但是。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有赔偿,有利于通村通户,肯定修的公路不属于县道或更高等级的公路。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到时国家要作补偿的,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另外如果以后此地被国家征用。可能属于村道,要求补偿,可以适当的要求占借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涉及被占地农户的土地是否补偿或其他的处理问题(如集体内调整土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农村公路的修建。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方案同样也是由集体决定。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既然是修村公路:征收土地的,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这是个长远的利益,更有利的把农村带入城市,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因此这路的修建方式可以是村集体或社集体出土地,应由村或社集体决定解决方案,如果只是临时施工占用。所以对于所占土地政府可不作补偿,如果是道路扩宽永久占用,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开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注册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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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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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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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
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中规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项,它不仅是设立公司的基础,也是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准则。因此,公司章程虽然由发起人制订,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召开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并经创立大会决议通过。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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