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报时间已过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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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工伤申报时间已过如何处理,办理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哪些材料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工伤申报时间已过如何处理

一、工伤申报时间已过如何处理

工伤申报超过申请期限,造成无法申请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办理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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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再审但已执行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已再审但已执行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有了劳动仲裁结果,公司不执行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枉法裁决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
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期满不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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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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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为更新户口本信息需要交验相关证明(如:未婚更新为已婚时的结婚证等),当事人再婚的,不能更新为已婚(该项仅限初婚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扩展资料:户口本婚姻状况更改
1、领结婚证后需要从未婚变更成已婚,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手续。
2、领离婚证后需要从已婚变更成离婚,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原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手续。
3、应提交的材料
A、变更已婚a、本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B、变更离婚a、本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离婚的提交民事调解书或已生效的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C、变更丧偶a、本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c、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D、具有以下特殊情况的:a、在国外登记结(离)婚的,提交《结(离)婚证》翻译件原件(加盖所在国使馆的认证章)及复印件(需加盖具备翻译资质翻译公司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本人签名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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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执行中, 已结案, 已执行人是不是代表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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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改为已婚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户口本未婚改已婚,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村委会证明到派出所更正。可以委托别人去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本人签名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交的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相对应的证件(如学历证书、结婚证、工作证等);(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办理流程: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根据《公安部下发户口登记管理规范》第六十二条规定:公民的婚姻、职业、住址、服务处所、文化程度等登记事项,由于实际情况变化需要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并提交与申报变更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审查属实后,给予变更。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扩展资料:户口本更新需要哪些资料:
1、更改婚姻信息,需要本人持结婚证或离婚证和户口本办理。
2、更改文化程度信息的,需要本人持毕业证和户口本办理。
3、更改信仰信息的,需要本人持宗教管理部门的证明和户口本办理。
4、更改兵役信息的,需要本人持退伍证等材料和户口本办理。
5、更改血型信息的,需要本人持医院开具的证明和户口本办理。
6、更改身高信息的,本人直接到户籍室测量身高,携带户口本办理。
7、如果是户口本打印时间较早,与现在户籍信息不符的,户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成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户主身份证直接到辖区派出所户籍室打印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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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已结婚,养有一女已出嫁,现无劳动力可申请五保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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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五、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不再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六、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丧葬事宜办理完毕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七、农村五保供养办理机构: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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