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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法规定培训协议期限为多久
关于培训协议的期限,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通过协商确定具体的服务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需要在服务期内履行相应的义务,但并没有规定具体培训期限的长短,所以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者在此期限内离职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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