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3天可以出来吗?
刑事拘留3天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出来,除非其不满足拘留和逮捕条件,或者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后果档案会有记录吗
档案里头会有记录,公民信息在全国公安内部网络是共享的。任何记录只有档案注销的时候才会消除(就是几乎伴随一生的)。
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现实生活当中,若可以采取刑事拘留这样的一种措施,那么也不需要太过于慌张,应当积极的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若是之后不符合刑事性的条件或者是时间到了之后,将会被释放。但是通常情况之下,公安机关将会提出批准逮捕的申请或者是变更强制性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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