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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分立人员安置如何赔偿
公司分立后,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要依据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朋工资作为补偿,最长支付12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分立的两种形式有哪些
存续分立:
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
解散分立:
是指一个公司分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
存续分立方式,本公司继续存在但注册资本减少。
原股东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不变。
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
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分立对员工进行安置的,依据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个月支付,不足半年,按半个月支付,最长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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