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暂时无力偿还利息怎么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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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目前,我们国家允许金融机构年化利率是不超过24%的,具体的利息数额可以通过这样的计算公式来看:利率=利息/(本金乘以期限)。那么信用卡暂时无力偿还利息怎么计算下面律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解答。
信用卡暂时无力偿还利息怎么计算

一、信用卡暂时无力偿还利息怎么计算

目前,我们国家允许金融机构年化利率是不超过24%的,具体的利息数额可以通过这样的计算公式来看:利率=利息/(本金乘以期限)。

实际在收取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服务费或者其他费用,最终的利息数额也会存在相应的误差。

如果想知道自己的利息计算是否合理,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

二、信用卡暂时无法还清,怎么跟银行协商

1、信用卡无力偿还,可以选择一家专业的咨询公司进行咨询,并且制定一个合理合法的计划方案。

2、向银行说明个人一定会结清贷款的态度,讲明白贷款逾期未还的缘故,并保证银行可以联络到本人。

3、在明确提出申请到进行申请的这一个过程之中,一定要表现出积极的还款态度。无论是进行协商哪一种业务,最先用户的主要表现出一个积极主动的还款心态度,不能够对欠付下的账款无动于衷,让银行安心。

三、信用卡暂时无法还清,会不会影响家人

对家人是有一定影响的。

个人债务虽不会直接影响到家人,但是一些银行或者金融机构会为了迫使债务人尽快偿还债务通过各种花式催收方式对债务人本人及其近亲属进行骚扰和威胁,严重影响到本人及近亲属的正常生活。

要想避免此情形发生,就需要在债权人开始催收以前及时协商处理好债务问题,若不知如何应对,可以联系律师详谈。

以上是关于信用卡暂时无力偿还利息怎么计算的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律图专业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制定对应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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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暂时无力偿还利息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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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暂时无力偿还利息如何计算
最高年利率不得超过24%。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调减的,应予支持,以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关于信用卡暂时无力偿还利息如何计算的问题,下面由律图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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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附利息的债权中该怎样计算利息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附利息的债权中该怎样计算利息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附利息的债权的利息计算的方式
(一)利息计算截止日受理企业破产申请之日,不是宣告企业破产之日。
(二)利息计算开始日
1、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确认开始日。
2、有判决书的,按判决书的判定确认开始日。
3、判决书明确规定利息计算开始时间为判决书生效之日。
生效情形:
(1)原、被告领取判决书生效;
(2)公告生效;
(3)送达生效;
(4)取得判决书后,如为一审案件的,在15天内没有上诉就生效,在15天内上诉就不生效;
(5)二审案件自判决书下达就生效。对此,我们在实务中采取的基本原则是:一审案件没有上诉的,生效时间根据判决书的日期加30天进行确认,调解书加15天进行确认;公告生效时间按照公告期满之日确认。
(三)利率的确认
1、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利率确认。
2、有判决书的,按判决书的利率确认。
3、未明确规定利率的,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的一年期利率或短于一年期利率确认。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务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债务,均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故无论判决书中有无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之判定均应当计算其加倍利息。但该加倍利息只能计算到人民受理破产案件申请之日,不能计算至破产财产分配之日。
利息债权是指以利息的给付为目的的债权
1.利息是使用金钱或其它代替物(本金)的对价。以本金额与使用期间作为比率。根据一定的利率而支付的金钱及其它代替物。利息是法定果实的一种。与不可代替物的使用对价。如土地费.租金是不一样的。返还本金及股票的红利不是利息。关于滞纳金利息。也可称为利息。但实质上是损害赔偿。
2.利息根据消费借贷.消费寄托的契约而发生(约定利息)。也有法律上当然性的情况(法定利息)。
3.利息根据一定的利率而计算。利率可以根据契约而决定(约定利率)。但是受到利息限制法的制约。没有约定利率时。则根据法定的利率。
利息债权与本金债权的关系
利息债权是以本金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并且从属于本金债权。而且以本金的定期的利息发生为目的的“作为基本权的利息债权”。而且对据此而发生的各个具体的与清偿期的“作为分割权的利息债权”区分开来。前者对本金债权具有附从性。如果本金债权不存在。那么利息债权也不存在。本金债权转移那么利息债权也要跟着转移。而后者。如果清偿期到来。本金债权由于清偿或时效被消灭。但利息债权不能当然的消灭。本金债权即使转移。其利息也不能当然的转移。同时。相对于本金债权的清偿及转移时。要受时效的约束。
履约保证金是否计息,以什么利息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
  
第一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书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这就维护了招标中要约的真实性和投标人的权益,工程招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 选择对该项工程是否投标。因此,履约保证金具有选择性。
  
第二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定金,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违约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商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如果约定了双倍返还或具有定金独特属性的内容,符合定金法则,则是定金;如果没有出现“定金”字样,也没有明确约定适用定金性质的处罚之类的约定,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就不是定金,而是其他金钱性质。约定了履约保证金却又没有交纳的,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约定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因为,质押合同也是实践性合同,必须以交付为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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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暂时无力偿还怎么计算利息
日利息按0.05%计算,从消费记账日起息。此外,信用卡逾期还可能需要缴纳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违约金,按月计收。关于信用卡暂时无力偿还怎么计算利息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下面的知识,希望对你可以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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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履约保证金是否计息,以什么利息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
  
第一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书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这就维护了招标中要约的真实性和投标人的权益,工程招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 选择对该项工程是否投标。因此,履约保证金具有选择性。
  
第二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定金,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违约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商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如果约定了双倍返还或具有定金独特属性的内容,符合定金法则,则是定金;如果没有出现“定金”字样,也没有明确约定适用定金性质的处罚之类的约定,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就不是定金,而是其他金钱性质。约定了履约保证金却又没有交纳的,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约定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因为,质押合同也是实践性合同,必须以交付为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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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个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个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
(一)个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
1、个人无力偿还债务处理的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2、债务人无力偿还情况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1、暂时无力偿还
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永久无力偿还
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3、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
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二)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1、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2、及时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提讼。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由上我们可以知道,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依然可以向人民债务人,可以和债务人达成分期还款的协议,阻断诉讼时效。债务是应当清偿的。若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但是债务人是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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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暂时无力偿还利息计算标准是什么
利息的具体数额可以通过公式来进行计算,一般情况下:利率=利息/(本金乘以期限)。信用卡的利息是从信用卡到约定的还款时间没有还上款或未能将欠款全部还清,在超时未还的情况下计提的费用。那么关于信用卡暂时无力偿还利息计算标准是什么的问题,可以看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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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个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对于个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
(一)个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
1、个人无力偿还债务处理的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2、债务人无力偿还情况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1、暂时无力偿还
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永久无力偿还
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3、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
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二)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1、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2、及时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提讼。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由上我们可以知道,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依然可以向人民债务人,可以和债务人达成分期还款的协议,阻断诉讼时效。债务是应当清偿的。若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但是债务人是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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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的利息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违约金的利息怎么计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违约金和利息的计算对于借款合同纠纷中债务人逾期违约金的给付数额的计算方法,各地作法不尽相同。有的计算到之日,有的计算到判决确定之日,有的计算到判决生效后十日,有的判决到实际给付之日。各种作法都能说出一定的道理。我们认为,应区别不同情况,做出不同的计算。
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出借人虽然大多是银行,但也属企业性质,是的法人,都有自己的人格,有自己处分的权利。与此同时,出于各种不同的考虑,在判决时除应交待清楚出借人的权利外,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诉讼请求,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即不应超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对其不合法的请求也不应予以支持。
1、仅要求本金而放弃违约金和逾期利息请求的,只判决本金;
2、双方对逾期违约金和逾期利息有约定的,当事人对利息有明确请求数额,且不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可按其请求数额判决;
3、如债权人仅请求借款方返还本金并按约定或国家规定计收利息的,计算至日至的可按其请求判决;
4、贷款方请求返还本金及全部应付利息的,应判决至判决确定之日后十日。因判决的确定是个变数,可能因不上诉和上诉而不同。
5、判决确定后十日之前,当事人自动履行的,在其履行时自动扣除提前的日期的利息,不属于不按判决执行。
6、在判决确定后应该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可以判决加倍罚息。在强制执行时以此执行不属于判决不确定。
7、对于双方约定的逾期违约金明显过高的,一方提出请求,可以依法予以适当调整。双方都未提出的,一般不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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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计算民间借贷利息
[律师回复] 对于怎样计算民间借贷利息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问题,是民间发生较多的纠纷之一。合同法在总结以往立法经验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把民间借贷纳入了自己的调整范围,对民间借贷涉及到的有关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尤其是对民间借贷的利息计算标准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如何计算民间借贷利息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所以,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上述规定处理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无息推定原则。即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该项原则,应当说是合同法在立法上的一大突破。合同法施行前,司法实践中处理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时,对于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的,一般都是保护贷款人获得利息的权益,按照银行借款利率计算利息。合同法的规定,对此作了根本性的改变。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之间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合同法的规定,强调了诚实信用原则,虽不利于公平地保护贷款人的权益,但有利于推动互助友爱的社会生活秩序的建立。
合理利率原则。合同法第211条规定的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是对原最高人民有关公民之间借款问题司法解释在立法上的确认。按照这些规定的要求,在合同法生效前,各级在审理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时,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过高利息就是不予保护的。合同法生效后,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其第211条规定确认当事人之间关于借款利率的约定时,因当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没有关于限制民间借贷利率的具体确定,仍应当按照最高人民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予以认定和处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的部分不予保护。
不保护复利原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借款纠纷案件所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也为最高人民有关司法解释所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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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暂时无力偿还利息是多少
信用卡欠款利息的计算,信用卡一般在还款日后有三天宽限期,在宽限期内还款视同按时还款,还款额小于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则视为逾期,利息按0.05%。关于信用卡暂时无力偿还利息是多少的问题,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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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借款不还利息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借款不还利息怎么计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借款期间没有利息,到期不还要支付利息。借贷双方既没有约定借款期间的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当债务人欠债不还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主张从还款到期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利息。
2、借款期间有利息、逾期后继续支付,但有上限。
(1)对于逾期利息双方可以单独约定,如果约定的话就从约定;
(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而借款期间内有利息约定的,就按照借款期内的利息计算;
(3)无论是双方约定还是按照借款期间的利息计算,都不能超过24%。
3、强制执行过程中一律支付迟延履行金。债务人被判偿还欠款后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当债务人主动偿还本金和利息时,还应当支付因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第二款规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迟延履行期间。总结:借款逾期不还一定会产生利息,如果双方未能约定借款期内的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算,如果约定有利息,按照约定继续计算,如果既约定了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等费用,利息和违约金的总和不能超过年利率24%。无论是否有利息约定,逾期不执行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都要支付日万分之一点的双倍罚息。
三、追讨借款应注意什么借款到期后,出借人一定要在两年内及时催要,且以后每次催要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两年。在催要时尽量出具书面的催款资料,并让借款人在资料上签字确认,或者采用录音的方式保留催要的证据,数额较大时也可选择公证方式保留证据,这样享有的债权才不会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就可以与其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如果可能的话,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还的话,可以申请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并经过公证。如果有了公证的还款协议,一旦到期,债权人就可以依据协议直接请求强制执行,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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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欠款利息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法院欠款利息如何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追欠款四年,现在诉讼,具体利率计算要按借款合同或者协议规定执行。
  如果借款合同或者协议没有规定利率的,现在主张利率,也不支持,如果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提讼。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第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迟延履行期间。
  第二条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被执行人分次履行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每次履行完毕之日。
  人民划拨、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红利等财产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划拨、提取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的,计算至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生效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通过其他方式变价的,计算至财产变价完成之日。
  非因被执行人的申请,对生效法律文书审查而中止或者暂缓执行的期间及再审中止执行的期间,不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第四条 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先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再清偿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外币的,执行时以该种外币按日万分之一点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但申请执行人主张以人民币计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以人民币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应当先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外币折算或者套算为人民币后再进行计算。
  外币折算或者套算为人民币的,按照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起算之日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外币,按照该日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外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外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
个人欠款如何计算利息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借款在实际生活中经常出现纠纷,在判决时,针对私人借款利息的计算,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约定利息,个人借款利息的计算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没有约定视为无息借款。
虽然按照公平原则,应当保护出借人对借款的收益权。但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既然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这种个人借款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虽然不利于保护出借人的权益,但是更强调了公平的原则。基于这一点,建议出借人在签借条、借据等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把利息明确约定其中。
(二)不能约定将利息计入本金。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合同法虽然没有对复利问题应否保护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但从其确认的借款合同的基本原则、规则看,是不承认复利的。因此,对于该法实施后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仍应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要求处理,对复利不予确认和保护。
(三)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需要支付逾期利息。
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如果借款人在合同期满不能归还借款,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的形式,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工行房贷利息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行房贷利息如何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贷
房贷,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二、工行房贷利息怎么计算
房贷利息是购房者向银行借款,按照银行规定利率支付的一种本金利息。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利率×存款期限(也就是时间)。房贷利息计算会因为贷款方式以及房贷还款方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房贷还款方式不同,房贷利息计算可分为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计算方法。
三、那么一般信用贷款都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1、年满20-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长期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
2、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家庭年收入为2万元以上;具备建设银行评定或认可的BBB级(含)以上信用等级。
3、信誉良好,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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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暂时无力偿还利息有多高
信用卡逾期利息收取标准按月复利收取,利率为0.5%。只要信用卡逾期,商业银行就会根据你当时开信用卡签订的开户协议,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和最高人民法院对信用卡逾期利息的相关说明,依法向你的信用卡逾期收取利息。那么信用卡暂时无力偿还利息有多高下面律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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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个人欠款怎么计算利息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借款在实际生活中经常出现纠纷,在判决时,针对私人借款利息的计算,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约定利息,个人借款利息的计算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没有约定视为无息借款。
虽然按照公平原则,应当保护出借人对借款的收益权。但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既然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这种个人借款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虽然不利于保护出借人的权益,但是更强调了公平的原则。基于这一点,建议出借人在签借条、借据等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把利息明确约定其中。
(二)不能约定将利息计入本金。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合同法虽然没有对复利问题应否保护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但从其确认的借款合同的基本原则、规则看,是不承认复利的。因此,对于该法实施后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仍应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要求处理,对复利不予确认和保护。
(三)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需要支付逾期利息。
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如果借款人在合同期满不能归还借款,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的形式,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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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要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
(一)个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
1、个人无力偿还债务处理的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2、债务人无力偿还情况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1、暂时无力偿还
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永久无力偿还
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3、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
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二)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1、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2、及时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提讼。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由上我们可以知道,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依然可以向人民债务人,可以和债务人达成分期还款的协议,阻断诉讼时效。债务是应当清偿的。若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但是债务人是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
你好我向朋友借代5万元,5分的利息,己还了4年的利息,现在己无力尝还利息,现在我朋友要起诉我怎么办
[律师回复]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通常不会支持.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讼。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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