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小产权房进行买卖时,除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办理产权登记,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小产权房拆迁后可以获得补偿吗
实践中,小产权房被依法拆迁后是否获得补偿情况如下:
1、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房子,所有人依法履行了审批手续,属于合法所有的房子。
2、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成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
按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另外,小产权房被拆迁后将会得到以下的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补助、奖励。
若是对拆迁补偿不满意,那么可以积极采取以下途径维权:
1、先不签拆迁安置协议,避免因为签约造成违约并遭受损失;
2、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3、申请行政复议未能解决纠纷,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买卖小产权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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