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打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是根据财产标的额按照比例收费。房产纠纷属于财产纠纷,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 :4-6%
2、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 :3-5%
3、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 :2-4%
4、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 1-3%
5、1000万元以上:1-2%
二、如何选择一个房产纠纷律师?
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的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实际上也就是房产(房屋权益)纠纷和地产(土地权益)纠纷的总称。其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涉外房地产关系中的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港澳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看房产纠纷的难易程度: 房产纠纷有大有小,具体涉及该纠纷的标的有多有少、难易程度是哪个等级的,在聘请律师之前,客户应该先对案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并且在这里我想提醒大家的是:并不是越出名的律师就越适合,一是因为有的出名的律师并不擅长打房产纠纷案件的官司;二是因为若房产纠纷属于小案子,那么请大律师本身就是一种浪费。
三、哪些房产纠纷可以起诉解决?
1、凡以房产为标的的买卖、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以及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一般是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将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2、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决定有意见的,不属法院受理范围,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受配人(或其它原旧房内应一并迁出的同住亲属占住旧房)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而强占公房,被侵害人(包括单位和合法受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因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的,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上海如果产生了房产纠纷,那么一定要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解决纠纷,比如说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当然了,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案件,这个时候将需要支付给律师相关的费用,争议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4%~6%的比例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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