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拘留下达后没执行多久失效
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后,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申请暂缓执行的,经复议撤销处罚决定的,原处罚决定就失效,否则不会失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条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异地被抓获或者具有其他有必要在异地拘留所执行情形的,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异地执行。第二百三十二条行政拘留处罚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退还交纳人。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由决定行政拘留的公安机关作出没收或者部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行政拘留的决定机关应当将被处罚人送拘留所执行。
二、被行政拘留后属于前科吗
构成前科的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
2、被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
而被行政拘留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不属于以上的刑事处罚,所以通常不会留下前科。
其次,行政拘留后满足以下条件会被加重处罚:
1、当事人年满十六周岁被行政拘留;
2、当事人五年内再次因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被行政拘留。
不过,虽然行政拘留后不会留下前科,但是行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一些机关必要时可以查询。
所以,其实多多少少都会对自己产生影响。
但是,如果要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那么一般不会受到影响。
法律明确规定限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所以具体是被法院依法判处刑事处罚,而不是被行政拘留等被采取行政措施。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后,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申请暂缓执行的,经复议撤销处罚决定的,原处罚决定就失效,否则不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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