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一、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地上建筑物如何处理
租赁合同解除后,对地上物怎样处理,要看租赁合同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土地租赁合同无效地上建筑物的处理
合同的解除有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时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租赁物危及承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原租赁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
(四)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以致承租人无法对标的物使用、收益,行使租赁权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